联泓新科(003022)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化学制品 山东板块 深股通 中证500 融资融券 预盈预增 深成500 固态电池 降解塑料 太阳能 锂电池 新材料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要点三: 新材料产品和解决方案供应商 公司是一家新材料产品和解决方案供应商,专注于新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经过十余年的砥砺前行,公司从一片绿地成长为一家现代化高端新材料企业,经营业绩连创历史新高,EVA光伏胶膜料、EVA电线电缆料、PP薄壁注塑专用料、特种表面活性剂、聚醚大单体、高性能减水剂、电子特气等主营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建有高附加值烯烃深加工产业链,运行有煤制甲醇、DMTO、EVA、PP、EO、EOD等多套先进装置,生产运营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同时,公司持续聚焦新材料方向,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绿色、低碳、共享发展理念,关注国家需要和市场紧缺的高端新材料“卡脖子”领域,重点在新能源材料(如光伏材料、新能源电池材料等)、生物材料(如生物可降解材料、生物质材料等)和特种材料(如特种精细材料、特种工程塑料等)等领域,进行高端化、差异化、精细化布局,旨在建设优秀的新材料平台型企业,打造在新材料若干细分领域领先的产业集群。

要点四: 先进高分子材料和特种材料行业 公司所属的先进高分子材料行业和特种材料行业是新材料板块重要领域,是我国化学工业体系中市场需求增长最快的领域,同时也是自给率低、最亟需发展的领域。根据化工新材料行业“十四五”规划指南数据,经过“十三五”的快速发展,化工新材料行业整体自给率达到了61%,与“十二五”相比有了长足的进步,但高端产品仍然存在明显的差距和短板,部分产品占比相对较低,甚至存在空白。“十四五”以来,国家对新材料行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特别是随着“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及相关行动方案的出台,与双碳政策高度融合的新材料行业受到国家政策鼓励和市场需求双重驱动,新能源光伏材料、新能源锂电材料、生物可降解材料等领域迎来快速发展良机。

要点五: 领先的工艺技术 公司主要生产装置均采用国际一流的工艺技术,并有效掌握应用与消化吸收;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和生产实践,公司已开发、掌握多项核心技术与核心生产工艺。

要点六: 独特的产业布局与产品结构 公司产业链条长,产品结构丰富,目前国内尚无完全相同的产业链布局;产品定位高端,毛利率高,抗风险能力强。

要点七: 高效的经营管理机制 公司具备完善的治理结构,并持续提升治理水平。经营层在董事会授权下,积极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坚持自主经营,保证企业经营决策的高效性和灵活度。为充分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与主观能动性,公司在创业之初就实现核心和骨干员工持股,经营层及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

要点八: 设立控股子公司投资电子级高纯特气和锂电添加剂项目 2022年7月2日公司对外公告,为进一步落实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拓展新的业务布局,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山东华宇同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宇同方”),注册资本13,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出资金额为6,885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51%。山东华宇同方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华宇同方化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深耕电子特气领域二十余年,掌握多项电子级特种气体提纯关键技术,实现了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级氯化氢和氯气产品的国产化突破,打破了国外公司的垄断,主要客户包括台积电、新傲科技等行业知名半导体企业。根据有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新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带动锂电池需求爆发式增长和锂电池电解液及添加剂需求同步快速增长。VC是目前锂电电解液中用量最大的添加剂品类,其作为有机成膜添加剂与过充电保护添加剂,可以提高电池的容量和循环寿命,对锂电池综合性能的提升至关重要,预计未来VC的市场需求持续旺盛,发展空间广阔。山东华宇同方的碳酸亚乙烯酯锂电添加剂,与公司的碳酸酯锂电溶剂产品,将形成公司在锂电电解液溶剂和添加剂系列产品的布局。

要点九: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十: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一: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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