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爱美家(003041)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纺织服装 浙江板块 微盘股 贬值受益 一带一路 婴童概念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面料纺织加工;针纺织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物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要点三: 家用纺织品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 发行人是一家专业从事以毛毯为主的家用纺织品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的企业。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毛毯及床上用品(套件、被芯、枕芯等),同时对外销售少量毛巾、家居服、地毯等纺织品及包装物。公司毛毯业务由子公司真爱毯业和真爱家居负责,母公司真爱美家则主要负责套件、被芯、枕芯等床上用品的设计、品牌运营及产品销售。

要点四: 纺织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分类为“C17纺织业”。公司所处具体行业为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业。

要点五: 客户资源优势 经过多年发展,发行人凭借稳定的产品质量、丰富的产品种类及多变的花型风格获得了中东、欧美、非洲、亚洲等毛毯主流市场消费者的广泛认可,且市场范围仍在不断扩大。公司也凭借长期以来强大的供货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与国外主要市场的多家品牌商和批发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在波兰、迪拜、南非、摩洛哥和沙特等主要国际市场都设有全球战略合作伙伴。公司的客户分布全球,通过建立完善的全球化销售网络,实现了均衡的可持续发展态势。与客户的稳定合作关系有助于公司不断提高在当地市场的销售占比。

要点六: 产品质量和品牌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树立了质量至上的经营理念,始终将产品质量放在企业发展的首要位置。公司专门成立了品管部,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并制定产品质量标准。真爱毯业被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评为“中国质量诚信企业”,真爱牌涤纶拉舍尔毯获全国毛毯名优精品推荐活动“优质产品奖”,真爱毯业和真爱家居分别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根据该证书,真爱毯业和真爱家居毛毯的设计、开发和生产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ISO9001:2015/GB/T19001-2016标准。在行业内,公司具有领先的质量控制体系。凭借行业领先的产品质量,公司的品牌知名度逐渐扩大。真爱毯业被评为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竞争力500强企业,“真爱”商标被评为国家驰名商标,真爱家居“心爱毛毯”被认定为浙江省名牌产品。公司在毛毯制造行业已经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要点七: 成本控制优势 公司长期注重成本控制,建立了全面的成本管理体系。在生产方面,公司坚持精益生产管理作为企业的发展模式,坚持以客户需求作为拉动,不断的挖掘潜能消除浪费,不断的从技术、设备等方面着手改善生产管理流程,严格执行ISO9000的管理体系,生产过程管理健全,每个工序流程都有相应的管理文件以及管理措施,降低了公司毛毯的生产成本。同时,由于公司经编产能无法满足日益扩大的生产规模的要求,公司委托部分外协厂商提供坯布织造服务以及零星的印花、剪花、绣花、包边等工序的外协加工服务,进一步节约了原材料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在采购方面,公司推行分料管理,并根据经营合法性、供货能力、质量水平等标准来发掘、筛选合格供应商,建立起长期稳定的供应合作关系,公司将供应商、制造、仓储、配送和客户等有效地组织在一起贯穿于产品制造、销售的整个流程,公司毛毯的生产周期,从下单采购到最终成品出库,大约只需7天的时间,生产效率高,拥有快速供货的能力,有效地控制了存货持有成本。再者,公司是国内毛毯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2019年两家子公司合计年产能约为4.97万吨,产能规模在国内名列前茅,可以满足地区大客户的规模需求,规模上的优势降低了公司毛毯产品的单位成本。而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发明专利48项、实用新型专利56项、外观设计专利46项,涉及毛毯各生产工艺的创新和优化,使得公司产品在成本控制较好的情况下依然能够保证高质量、高标准,进而突出了较为明显的性价比优势。此外,公司通过成本管理控制,设立产品售价与成本的联动体系,实时对市场情况以及竞争对手情况进行监控,并及时进行调整,进而能够在保证毛利率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保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九: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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