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股份(300196)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玻璃玻纤 江苏板块 养老金 创业板综 转债标的

要点二: 经营范围 玻璃钢制品、蓄电池配件、玻璃纤维制品的制造、加工,塑料制品、电器机械及器材、交电的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要点三: 玻纤制品及玻纤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主营业务为玻纤制品及玻纤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玻纤纱、短切毡、湿法薄毡、复合隔板、涂层毡等。玻纤及其制品是无机非金属材料中重要的一类,拥有绝缘性、耐热性、抗腐蚀性、机械强度高等多种性能,在建筑建材、轨道交通、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等各大国民经济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属于国家倡导优先发展的新材料领域。玻纤纱是玻纤制品的基材;短切毡广泛应用于汽车顶棚、卫浴洁具、大型储罐、透明板材等多个方面;湿法薄毡可用于内外墙装饰、屋面防水、电子基材等方面;复合隔板可应用于蓄电池中;涂层毡可应用于建筑建材中。

要点四: 玻纤行业 我国玻纤行业起步于上世纪50年代,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产能规模不断扩大。进入21世纪后产量更是飞速增长,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玻纤原纱产能第一大国,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但不是技术强国。因此,完善提升池窑技术,做好玻纤制品的专业化差异化发展,不断提升热固性复合材料生产技术的自动化、机械化水平,大力发展热塑性复合材料,积极提升纤维复合材料全产业链的竞争实力,将是行业发展方向。我国玻纤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浙江、山东、四川、重庆等地,具有较强的集群效应。但在销售方面,玻璃纤维因其优异的性能,在各地经济发展中被普遍使用,不具有区域性。我国玻璃纤维行业企业集中度较高,国内前六大供应商占据了我国玻璃纤维行业大部分的产能,寡头垄断格局初步形成。而玻纤行业因其技术专业化和规模生产的特点,导致进入门槛较高,再加上国家政策对进入条件的限制以及下游复合材料行业对玻纤品牌的重视,使大型玻纤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优势愈发明显。较高的行业壁垒使新兴企业进入市场困难重重,行业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

要点五: 品牌与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注重产品质量,并建立了严格的质量控制和管理制度,确保产品从原材料采购到产成品出库的每个环节均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通过适当的奖惩措施,来使员工重视产品质量,提高产品优质率。采取责任承包制,提高车间员工的责任心及积极性。通过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并对产品进行严格检测,确保产品出厂的质量水平。正是在如此严苛的条件下,公司“常海”品牌才为广大客户所认同和接受,短切毡、湿法薄毡才能成为细分行业的龙头,拥有一定话语权。公司坚守诚信,以优异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赢得客户的信赖,逐渐形成了优良的口碑及品牌效应。

要点六: 产业链优势 公司拥有以玻纤纱、玻纤制品及玻纤复合材料为主的纵向产业链,及子公司天马集团以玻纤纱、玻纤制品、化工类产品及玻璃钢制品为主的横向产业链。通过整合,公司实现了横纵向产业链的延伸,形成了产业链优势,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公司与子公司天马集团在原料、产品、设备、客户等方面存在极高的相关度,子公司天马集团生产的化工辅料是公司现有各类玻纤制品的重要原材料之一,天马集团玻纤增强材料产品则使用了公司生产的短切毡、薄毡等玻纤制品,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玻纤纱—玻纤制品—树脂—玻纤复合材料产业链。

要点七: 企业文化与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以“致力于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以创新与变革引领行业发展;充满人文关怀与社会责任感”为使命,努力寻求一套促进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体系,形成了以“价值创造、以人为本”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公司将“以质量求生存,以品种求发展”的经营理念渗透到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努力成为中国最具竞争力、产业链完整的专业化玻纤制品上市公司,保证企业的稳健快速发展。同时公司根据玻纤行业的特点,组建了具有丰富管理经验、责任心和进取心的核心管理团队,公司运营、生产、销售等关键岗位的高级管理人员积累了多年的市场开发和生产管理经验,对玻纤行业以及上下游行业有着深刻的理解。

要点八: 回购股份用途变更及回购股份注销完成 公司2020年7月31日公告:2020年7月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回购的6,490,300股股份由原计划“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变更后公司总股本由415,190,679股变更为408,700,379股。除此以外,原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公司于2020年7月4日发布了《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的债权人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公司已于2020年7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6,490,300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回购股份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额、股份结构相应发生变化。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415,190,679股减少至408,700,379股。

要点九: 截至2019年7月24日,公司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2018年7月25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即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2018年7月25日至2019年7月24日)。截至2019年7月2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49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以415,190,679股总股本为基数)的1.56%,最高成交价为10.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57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7,574,675.35元(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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