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医疗服务 广东板块 创业板综 合成生物 AI制药 减肥药 幽门螺杆菌概念 CAR-T细胞疗法 CRO 中药概念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医疗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药物检测仪器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医用包装材料制造;会议及展览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技术进出口;医疗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
要点三: CRO服务提供商 公司是一家专业的 CRO 服务提供商,主要为国内外制药企业及其他研究机构就新药品、医疗器械的研发与生产提供全流程“一站式”CRO 服务。公司以满足客户需求,推进药品研发进程,造福患者健康为目标,建立起高质量的服务标准,为客户提供更好、更快、更全的 CRO 服务。
要点四: CRO行业 根据 Frost&Sullivan 的数据预测,至 2023 年,全球 CRO 市场规模将达到 761 亿美元,其中临床研究阶段 CRO 市场规模约为 625 亿美元,2018 年到 2023 年全球 CRO 市场规模的年复合增长率预计为 10.4%。我国 CRO 行业开端于 20 世纪 90 年代后期,早期发展得益于跨国 CRO 及制药企业的研发业务在中国的开展,近年来,得益于国家鼓励生物医药的发展和医药医疗体制的改革,制药企业的行业格局和需求的迅速变化,推动了 CRO 行业的快速增长。根据 Frost&Sullivan 的数据预测,中国 CRO 市场规模将从 2019 年的 68 亿美元上升至 2024 年的 222 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约 26.5%。
要点五: 新药研发全流程“一站式”CRO 服务的优势 公司的业务范围已经从早期提供有限的临床前研究和部分临床研究服务,扩展到新药研发链条上的各个环节。目前,国内多数 CRO 公司仍以单一研究的服务为主,难以提供全面的综合服务,而研发需求多样化的大型制药企业和近几年兴起的大量生物医药创新型公司,更加倾向于能够提供综合服务的 CRO 公司,公司是国内为数不多的能够提供全流程“一站式”服务的 CRO 企业。公司可以充分利用业务的协同效应和全流程服务的优势,承做一项新药从临床前开发至申报注册的服务业务,为客户节约了时间成本、研发成本、沟通成本和转换成本。新药研发全流程“一站式”的系统服务能力的建立,使得公司更准确地把握行业动态,提高新药研发的成功率,满足客户多层次的业务需求,实现服务提供的连续性、稳定性,促进公司各类业务的发展和盈利能力的提升。公司成立近二十年来,累计为国内外约 1500 家知名医药、医疗器械企业等提供了服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要点六: 稳定且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优势 公司处于 CRO 行业,属于人才密集型行业,人才是公司提供经营服务的关键要素和保持核心竞争力的来源。公司中高层技术团队均具备丰富的医药专业知识和 CRO 行业经验,核心技术人员很稳定且同时,公司还持续引进药学、药效学、毒理学等学科领域和肝病、消化、肿瘤等重点创新药临床研究领域的高端人才,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要点七: 临床研究服务能力和经验的优势 (1)为国内制药企业获得多项新药证书和生产批文:通过公司提供的临床研究服务助力客户获得新药证书约 70 项,生产批件 100 余项,医疗器械注册证 20 余项。(2)丰富的临床试验服务经验: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为客户提供临床研究服务 1100 多项,与近 700 家临床试验服务机构开展合作。自成立至今,公司开展的临床研究服务涉及多个临床专业领域,积累了不同类型(中药、化药、生物制品、医疗器械等)、不同剂型(口服、外用、注射剂等)、不同专业领域的药物临床试验服务经验。丰富的临床服务经验也使得公司形成了一套科学、可操作性极强的标准操作规程,特别在肿瘤、肝病、消化等创新药领域拥有独特的临床服务体系,使公司能够提供标准化和高质量的研究服务,确保研发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能够快速反应并及时解决研发过程中出现的各项问题。(3)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公司目前在国内的监查服务网点遍及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所在的主要省、市、自治区,已实现驻地监查的服务模式。服务网络的建立,使得监查人员能够高频率进行临床研究现场的监查工作,实时监查研究进程,快速解决临床研究中发生的各种问题,有利于公司多中心临床试验的顺利开展。
要点八: 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博创基金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对外公告,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博创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博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济投资”)签署《东莞松山湖博创生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博济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东莞松山湖博创生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总规模为人民币5,000万元,博济投资以自有资金出资1,20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24.00%。公司全资子公司博济投资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设立博创基金,对其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可以有效借助各方优势资源,为公司后续发展储备优质项目,不断完善公司产业链,提升公司综合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