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晨科技(300542)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软件开发 北京板块 创业板综 股权激励 低空经济 Web3.0 信创 跨境支付 元宇宙概念 NFT概念 鸿蒙概念 华为概念 百度概念 军民融合 区块链 一带一路 国产软件 网络安全 大数据 通用航空 军工

要点二: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自行开发后的产品;委托加工电子产品;产品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营电信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要点三: 专业信息化解决方案与服务的供应商 新晨科技是以金融行业为核心,覆盖军工、公安、媒体及大中型国有企事业单位等行业的专业信息化解决方案与服务的供应商,提供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专业技术服务等多层次的行业信息化服务。公司主要为金融客户提供电子渠道及渠道整合、贸易融资、新一代中间业务、交易银行、数据交换、大数据平台、区块链平台、债券综合业务、家族信托管理等软件开发服务,以及为客户提供数据中心规划设计咨询、软硬件选型与部署实施等覆盖 IT 基础设施建设全生命周期的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和服务。

要点四: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22 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下称“软件业”)运行稳步向好,软件业务收入跃上十万亿元台阶,盈利能力保持稳定,软件业务出口保持增长。2022 年,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超 3.5万家,累计完成软件业务收入 108126 亿元,同比增长 11.2%,增速较上年同期回落 6.5 个百分点。2022 年,软件业利润总额 12648 亿元,同比增长 5.7%,增速较上年同期回落 1.9 个百分点,主营业务利润率回落 0.1个百分点至 9.1%。软件业务出口保持增长。2022 年,软件业务出口 524.1 亿美元,同比增长 3.0%,增速较上年同期回落 5.8 个百分点。其中,软件外包服务出口同比增长 9.2%。(数据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司在 2022 年,继续以“金融科技”领域为核心,围绕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移动化、人工智能等发展方向,不断强化创新和核心技术突破,深化融合应用,并在军工和公安信息化建设方面不断深入,助推公司稳健发展。

要点五: 持续研发及技术创新能力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紧跟金融行业 IT 解决方案的发展趋势,以电子渠道及渠道整合、支付结算、新一代中间业务、交易银行为业务主线,在新型渠道类解决方案领域已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及市场占有率。公司以提升金融行业信息化水平为己任,通过不断创新、丰富、完善产品和服务,以技术创新支持客户业务快速创新,不断提升专业领域市场份额,持续打造公司核心竞争力。新晨科技近几年来一直致力于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领域的跟踪研究和应用推广,报告期内,取得了“一种企业区块链服务平台”的发明专利证书,并于 2023 年 4 月取得了“一种区块链上基于 vrf 和实用拜占庭算法的共识方法”的发明专利证书。公司在区块链领域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跟进相关主流的区块链平台以及开源社区版本,借助公司在贸易融资领域的业务优势开展创新落地应用,积极对共识算法、加密算法和跨链技术等方面展开深入研究工作。

要点六: 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为金融行业提供满足各类不同需求的 IT 解决方案。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公司积累了一批以银行业为主,涉及保险、债券等金融行业大中型企业的优质客户,形成了涵盖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农村合作银行、农信社、外资银行、大中型保险机构、国债公司、金融资产交易所等在内的完整的、有层次的金融行业客户群,通过全面的软件产品及优质的服务满足不同客户的各阶段、差异化的信息化需求。公司与许多优质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长期为金融行业信息化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公司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得到业界认可。

要点七: 深厚的金融行业实施经验 金融行业信息化领域对 IT 供应商的要求较高,不仅需要其在 IT 系统开发、服务等方面有较高的技术水平,更强调对银行客户的业务情况、业务流程、业务需求、管理体制等有深入的了解,获取这些知识与经验均源于对金融客户长期的服务与积累。公司开发的软件产品能够深度契合银行的相关需求,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竞争优势。

要点八: 股利分配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方式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红,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在公司当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采取的利润分配方式中必须含有现金分配方式。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要点九: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则公司将通过公司回购股票、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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