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电子 其他电子Ⅱ 其他电子Ⅲ 福建板块 内贸流通 创业板综 机构重仓 QFII重仓 消费电子概念 存储芯片 智慧灯杆 元宇宙概念 半导体概念 传感器 MiniLED 无线耳机 华为概念 小米概念 智慧城市 LED概念 物联网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半导体分销、商业照明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半导体分销业务为主,以商业照明业务为辅,同时公司积极向创新科技型企业转型。公司半导体分销业务运营主体主要为子公司博思达。博思达是国内知名的半导体分销商,其分销的产品主要为射频及通讯器件、数字及数模器件、模拟器件等,具体包括射频前端、通讯模组、SOC、DSP、地磁传感器、CMOS图像传感器、音频放大器、电源管理芯片、存储器等,主要应用于手机、消费电子、物联网、汽车电子等领域。公司商业照明业务产品主要为照明器具,此外还涉及LED显示屏和光电标识产品。公司商业照明业务主要是向客户提供集照明设计、开发制造、系统综合服务于一体的商业照明整体解决方案,从而营造商业场所光影环境,用以满足客户照亮空间、产品展示等基础性需求,以及氛围渲染、品牌提升等功能性需求。
要点四: 半导体分销行业 半导体分销行业属于全球化产业,是实现半导体电子元器件产品在各地域市场以及各应用领域市场间实现流通发挥有效配置的重要角色,其经营情况受经济周期、半导体产业周期以及上下游产业的经营情况,以及产品创新、技术升级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周期性特征。
要点五: 供应链体系与风险管理能力优势 近年来,受地缘政治冲突、自然灾害频发等因素影响,全球电子供应链屡次陷入阶段性中断。在此背景下,电子元器件分销商的职能从传统供需匹配延伸至供应链风险管理,逐步承担起“供应链守门人”的角色。博思达依托核心领导团队在行业内深耕多年和对市场的敏锐判断,已逐步构建起覆盖境内外、体系化的经营能力。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博思达已取得多家境内外知名品牌的授权代理资格,在客户拓展、技术支持与客户留存方面具备可验证的实践能力,构建了广泛的销售网络,并形成了覆盖主要电子产业区域的销售网络。
要点六: 销售及服务优势 博思达现场技术支持工程师(FAE)团队技术支持能力、执行力及服务能力较强。该团队对博思达所代理原厂的产品性能、技术参数、新产品特性等都非常了解,能够帮助原厂迅速将产品导入市场;对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该团队能根据客户的研发项目需求,主动提供各种产品应用方案,协助客户降低研发成本,以使客户能够将自身资源集中于电子产品的生产和市场推广,同时也能更好的了解客户的需求,进而使得研发模式下开发的产品能够顺应市场需求做出迅速的反应。
要点七: 客户资源优势 经过多年积累,博思达分销的产品进入了主流手机、消费电子、安防、物联网和汽车领域客户供货体系,如小米集团、闻泰科技、OPPO、荣耀、TCL、VIVO、华勤技术、龙旗科技、海康威视、比亚迪、安克创新、大疆、视源股份、创维等,具有一定的客户规模,能够有效的提高公司的产品销售推广能力及把握市场的能力,也是令公司长期保持市场竞争优势的重要壁垒。
要点八: 产品线优势 博思达及其子公司拥有境内外知名半导体原厂的授权,包括Qorvo(威讯联合半导体)、Pixelworks(逐点半导体)、AKM(旭化成)、Sensortek(昇佳电子)、时创意、晶相光电、圣邦微、炬芯科技等,其中,博思达目前系全球射频解决方案领先企业Qorvo在中国市场射频领域最大分销代理商。博思达代理的原厂品牌知名度高、产品质量可靠、种类丰富、货源充足稳定,可满足下游通讯及消费电子、物联网、汽车电子等行业客户的需求。
要点九: 团队优势 多年来博思达已经建立起一支高效的运营团队,运营团队包括电子信息、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微电子等领域的专业人才,拥有丰富的电子产品元器件分销经验,对行业的发展亦有着深刻的理解,高效、专业的人才队伍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要点十: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27100股 公司于2019年下半年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27,100股,计划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要点十一: 自愿锁定股份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占龙承诺:自太龙照明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太龙照明股份,也不由太龙照明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股份。
要点十二: 商业照明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本项目拟投资25,763.26万元,其中包含土地投资1,200.00万元,建设投资14,311.37万元,设备投资5,540.50万元,预备费992.59万元以及铺底流动资金3,718.79万元。本项目通过新增灯具车间、喷涂车间、显示屏和光电标识生产车间及装配车间,引进国内外先进生产设备,提升生产技术和制造水平,实现商业照明系统配套产品的产能提升,增强公司商业照明整体解决方案的竞争力。
要点十三: 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投资预算总额为4,636.80万元,包含建设投资1,580.00万元,设备投资1,782.00万元,预备费168.10万元,研发费用1,106.70万元。本项目通过购置先进的研发检验设备、增加研发人员数量等手段,建成集模拟实验室、结构设计室、老化测试室、展示厅和资料中心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建成后,公司新技术研发、新产品开发和试验等能力将得到大幅度提升。
要点十四: 税收优惠 子公司悦森照明于2017年11月23日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的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公示为上海市2017年第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证书编号GR201731002903,截至目前“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尚未下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2017年至2019年度悦森照明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要点十五: 股利分配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要点十六: 稳定股价措施 在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本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收盘价亦将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系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本公司将实施以下具体的股价稳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