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宇股份(300702)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化学制药 浙江板块 富时罗素 创业板综 深股通 预盈预增 新冠药物

要点二: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药品委托生产;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化学原料药及中间体 公司主营业务是化学原料药及中间体的研发、注册、生产和销售,按照业务类型可分为原料药及中间体的非CMO业务和原料药及中间体的CMO业务,产品主要包括抗高血压药物原料药及中间体、抗哮喘药物原料药及中间体、抗病毒药物中间体等,同时公司正在积极研发储备抗高血脂、抗高血糖、抗心衰、抗艾滋和抗凝血等等药物原料药项目。

要点四: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下的“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C2710)”。据IMSHealth的统计数据,2010-2015年全球药品销售总额由7,936亿美元增长至10,345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约5.4%,高于同期全球经济增长速度,并预测2015-2019年间全球药品销售金额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4%-5%。

要点五: 技术研发优势 通过多年的生产实践和技术研发,公司积累了大量的工艺技术储备,形成了资源循环利用的绿色生产工艺体系,一方面减少了生产过程中化学溶剂的使用量,大幅降低了污染物和废水的排放量,另一方面增加了溶剂的循环使用效率,化学溶剂的使用量比传统工艺减少了近20%,有效降低了产品的生产成本。

要点六: 生产工艺产业链的完整性优势 公司凭借多年的生产经营积累和技术研发创新,通过工程设计、工艺优化、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持续跟踪和改进,不断提升绿色合成技术,降低生产成本,强化合成质量控制。生产技术方面的优势提高了产品整体附加值,近年来,高标准的生产操作平台已陆续搭建完毕,进一步提升生产线的产品质量与稳定性,品牌效应进一步强化:①通过多年的生产实践和技术研发,公司积累了大量的工艺技术储备,形成了资源循环利用的绿色生产工艺体系,一方面减少了生产过程中化学溶剂的使用量,大幅降低了污染物和废水的排放量,另一方面增加了溶剂的循环使用效率,化学溶剂的使用量比传统工艺减少了近20%,有效降低了产品的生产成本。②通过持续的设备更新与改造,积累了丰富的设备集成经验,实现合成设备的先进性、完整性和通用性,确保了公司多产品系列的合成生产制造能力,并提高了产品收率。③公司严格遵照中国药品GMP规范以及欧美cGMP药品规范和理念,建立起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内外药品监管体系的要求。

要点七: 客户资源优势 经过长期的业务合作,公司与优质客户建立了相互依存、关系稳定的合作关系,客户范围覆盖国际原研药、仿制药巨头企业以及其它具有国际或区域影响力的医药企业,包括梯瓦(Teva)、诺华(Novartis)、赛诺菲(Sanofi)、美兰(Mylan)、凯茂(Chemo)、默克(Merck)等。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九: CMO业务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本项目计划投资37,4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1,4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000万元;建设投资中,固定资产投资30,000万元,预备费1,400万元,2016年9月,公司收购浙江豪博化工有限公司,取得了豪博化工位于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的工业土地,总面积共42,976.24平方米;由于公司CMO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豪博化工现有厂区进行技改,将其建设成为公司的CMO业务生产基地,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在豪博化工的现有空地新建生产车间,同时对相关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提升。

要点十: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00万元、设备投资3,1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500万元。本项目将通过对现有综合仓库进行改造,扩增公司的研发场地,提升和改善公司的研发环境;通过购置先进的研发、检测、试验等软硬件设备,在行业内引进一批研发技术人才,提升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完善研发和检测系统,规范技术开发工作流程,提高技术成果的转化效率,进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行业地位。

要点十一: 股利分配 公司上市后将在足额计提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且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公司每个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要点十二: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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