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莱科技(300771)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计算机设备 广东板块 创业板综 预亏预减 快递概念 高送转 物联网 深圳特区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电脑、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的购销及其它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供、专卖商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上门维修服务;许可经营项目:开发、生产、销售电子密码自动寄存柜、电子寄存柜、智能自提柜和冷藏柜;空气净化设备、新风机、空气消毒机等设备及系统的开发、生产、销售、安装和售后服务。

要点三: 智能保管与交付解决方案及产品 公司作为全球智能保管与交付领域的龙头企业之一,主营业务包括智能保管与交付解决方案及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

要点四: 专用机械及器材制造-智能快件箱行业 随着电商与物流行业的稳步发展,快递包裹量逐年递增,末端派送压力逐年增加,而智能快件箱“人机交付”模式仍是现阶段解决快递包裹派送“最后一公里”难题的主要方式之一,市场对智能快件箱有着相对稳定的需求,智能快件箱行业处于发展期。根据中国国家邮政局发布的《2022 年邮政行业运行情况》报告显示,2022 年,邮政行业寄递业务量累计完成 1,391.0 亿件,同比增长 2.7%。其中,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 1,105.8 亿件,同比增长 2.1%;邮政寄递服务业务量累计完成 285.2 亿件,同比增长 5.0%。基于电商稳步发展和快递包裹量的逐年增长,智能快件箱“人机交付”模式仍是快递企业现阶段提高快递包裹派送效率和降低派送成本的主要方式之一。2022 年初,邮政局发布《2022 年重点工作和邮政快递业更贴近民生七件实事的通知》中指出“规范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运营,巩固智能快件箱建设成果,健全宅递、箱递、站递等末端多元投递模式。引导企业完善产品体系,提供多元化、差异化的快递服务。”各地方政府也分别发布一系列支持政策,旨在推进城市快递末端投递设施建设,提升智能快件箱配备比例,支持智能快件箱等便利设施进入社区。国家以及地方政府发布的一系列行业支持政策对智能快件箱行业发展有着积极促进作用,有利于公司开展智能保管与交付方面的业务。

要点五: 品牌及客户优势 公司秉承“质量至上、客户至上”的理念,在产品需求、方案设计、售后服务等方面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合作之初,公司能向客户提供完整的产品解决方案和多样化的产品供其选择,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售前服务;公司高水平的研发能力和精湛的工艺水平保证了解决方案的高效性和产品的稳定性,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售中服务;公司专业的售后团队覆盖客户大部分产品所在地区,以确保能够及时响应和满足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高效的售后服务。公司高质量产品、高水平的研发能力和全方位售后服务等方面均已在市场上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并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同度和知名度,公司与一批大型国内外行业知名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不仅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也让公司能够及时把握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客户对新产品、新技术的需求,提前做好技术储备和产品研发工作,巩固公司在行业和市场中的领先地位。

要点六: 研发优势 公司储备了一支高素质、高水平且经验丰富的研发队伍,为公司研发技术的升级与创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拥有较强的自主研发实力,利用自身的经验优势、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保证了产品在软件、硬件、结构、平台系统等方面的整体方案设计和开发能力。公司始终保持重点项目和核心人才的持续培养和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 3,144.63 万元。同时,公司重视知识产权的申请与保护,在产品设计、优化方面已申请大量的专利和软著。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专利授权 494 件,其中发明 37 件、实用新型 350 件,外观设计 107 件,拥有软件著作权 188 件。

要点七: 生产优势 公司拥有湖北工厂、越南工厂两大生产基地,具备规模化的生产和供应能力,为公司更好的服务于下游客户提供了保障。湖北工厂先后引进了板材开卷分条线、数控转塔冲床、激光切割机、压力机、数控折弯机、喷涂流水线等多种先进和自动化程度较高的生产设备,以机器代替人工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改善产品品质和优化工艺水平。公司全面推行精细化生产管理,建立完整的质量控制体系,在生产各个环节实施了质量控制、质量稽查;同时,对现场生产环节的各个关键点持续改进,保障了产品质量和性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九: 股利分配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应考虑实施现金利润分配后,公司的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要点十: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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