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科技(300801)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化学制品 山东板块 创业板综 预亏预减 净水概念 磷化工 氢能源 工业互联 锂电池 节能环保

要点二: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水处理剂及其联副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水处理剂及其联副产品,主要包括:阻垢剂、缓蚀剂、杀菌灭藻剂、螯合剂、分散剂、反渗透药剂、助洗剂等,广泛应用于水处理、采油、日化、纺织印染、造纸、电子清洗等领域。

要点四: 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标准,公司所属行业为“C 制造业”中的“C2662 专项化学用品制造”。公司主要产品为水处理剂及其联副产品。随着水处理药剂种类及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公司所处行业处于稳步发展阶段。

要点五: 精准的行业定位 公司将自身定位为专业的水处理剂生产商,以工艺技术、生产规模、持续创新、产品质量、成本控制等方面的优势引领水处理药剂生产领域发展。公司承诺“永不做终端客户”,仅向水处理服务商及贸易商销售水处理单剂产品和复配产品,不直接向电力、采油、冶金、石化、日化、造纸等水处理终端客户销售产品,无需配备大量的为终端客户服务的技术人员,便于公司集中资源不断提升产品技术工艺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扩大生产能力,实现规模经济效益。这一定位引领公司专注于水处理剂研发制造,成为了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要点六: 可持续、稳定供应能力 公司是市场上少数可保证持续、稳定供应能力的水处理剂生产商之一。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水处理剂产能为54.30 万吨/年(不含复配产品及联产品乙酰氯、副产品盐酸),产能充足,具有为全市场供应水处理剂的生产能力。公司秉承一切守法的经营理念,重视生产的安全、环保管理;公司与核心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要点七: 先进的技术工艺及良好的研发实力 公司高度重视科技创新,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技术实力不断增强。公司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等多个高层次创新平台,荣获工信部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中国精细化工百强、山东省科技领军企业、山东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山东省“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山东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称号。公司采用了连续化工艺设计及技术,在行业内率先实现水处理剂的连续化生产;由于采用连续化、信息化、自动化生产技术,单位产能占地面积小,单位产能人员占用少,操作基本由自动化设备完成,能源得到充分利用,能耗大幅度降低,实现本质安全,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得到充分的保障,产品质量和稳定性得到大幅度提升;HEDP 车间、PBTCA 车间、晶体二车间、固体二车间、有机磷二车间、亚磷酸车间等主要车间已实现现场无人化;了解客户需求后,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集体讨论,进行产品及工艺路线分析,制定产品解决方案,精准、快速满足客户、市场需求;公司利用多年积累的连续化、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努力将自身打造成技术研发平台。

要点八: 拟3.6亿元投建水处理剂产业链扩展项目 2020年2月7日公告,为进一步保证原料的稳定供应,优化产品结构,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3.6亿元在厂区内投资建设水处理剂产业链扩展项目,预计项目建设周期为取得相关施工许可后2年,该项目将分批建设投产。

要点九: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 2023年9月12日公司对外公告,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10日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9.54 元/股(实施完成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已根据《回购报告书》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7,582,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4715%,最高成交价为 24.8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46 元/股,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49,971,157.14 元,含交易费用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5 亿元。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本次回购股份未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要点十: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十一: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二: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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