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杰电气(300820)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电力设备 其他电源设备Ⅱ 其他电源设备Ⅲ 四川板块 破增发价股 小盘成长 小盘股 专精特新 创业板综 深股通 融资融券 可控核聚变 PLC概念 储能概念 第三代半导体 半导体概念 充电桩 西部大开发 光伏概念 军工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要点三: 功率控制电源 公司功率控制电源产品包括系列功率控制器和功率控制电源系统,功率控制电源系统包括还原炉电源、单晶炉电源、蓝宝石炉电源、碳化硅炉电源等。其中,功率控制器是一种以MOS管、晶闸管、IGBT(电力电子功率器件)为基础,以智能数字控制电路为核心的电源功率控制器件;功率控制电源系统是以功率控制器为核心,配以相应的检测控制设备,实现电热温度、电压、电流、功率的控制,并具有完善的检测和保护功能的电气控制系统。

要点四: 特种电源 特种电源是为特殊用电设备供电专门设计制造的电源,对输出电压、输出电流、输出频率有特殊要求或可调、或对输出的电压/电流波形有特殊要求,对电源的稳定度、精度、动态响应及纹波要求特别高。公司生产的特种电源主要有直流编程电源、加速器电源、中高频感应电源、高压电源、微波电源、射频电源、固态调制器系统等,主要应用于半导体、激光、医疗、环保等行业,电子枪、微波加热、杀菌、等离子喷涂、真空熔炼等特种工业领域以及航空航天等科研领域等。

要点五: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公司基于自身工业电源技术的平台优势,扩展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电源模块及充电桩/站以及储能设备研发及制造业务,并自主设计开发了一系列满足不同功率需求的电动汽车充电设备,为客户提供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的系列解决方案。公司由子公司英杰新能源专门从事公司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储能相关业务。

要点六: 光伏行业 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5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为3,890GW,其中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202GW,同比增长35.4%,占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的30.89%。同比增速虽较2024年有所放缓,但仍维持较高水平,仍是推动我国能源结构转型的核心发电形式。

要点七: 半导体及电子材料行业 2025年,全球半导体行业在AI、高性能计算(HPC)及数据中心基础设施需求的强力拉动下,持续保持增长态势,行业复苏进程进一步深化。据世界半导体贸易组织(WSTS)2025年12月最新预测,全年市场规模达7,720亿美元,同比增长22.5%,其中逻辑芯片和存储芯片成为主要增长动能,同比增幅分别达37.1%和27.8%。从地区来看,美洲地区增长最为显著,同比增幅达29.1%,亚太地区同比增长24.9%,成为全球市场增长的核心支撑(证券时报e公司,2025年12月3日)。

要点八: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行业 2025年,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延续高质量扩张态势,市场规模与技术能级同步跃升。据国家能源局发布数据,截至2025年底,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达2,009.2万台,同比增长49.7%,突破2,000万大关,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充电网络,可支撑超4,000万辆新能源汽车补能需求。全年新增公共充电桩159.5万台,随车配建私人充电桩567.9万台,桩车增量比优化至1:1.9,基础设施建设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更趋匹配。

要点九: 钢铁冶金行业 2025年,我国钢铁冶金行业在“双碳”目标深化推进及产能调控政策持续落地的背景下,绿色化、智能化转型进入攻坚收尾阶段,转型成效逐步显现。国家发展改革委《钢铁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明确的核心目标如期推进,在此背景下,设备电源作为钢铁生产全流程的核心技术支撑,更是衔接节能降碳目标与产业升级实践的关键纽带,其高效化、绿色化水平直接决定行业转型成效,成为保障目标落地、推动产业高质量升级的核心突破口。设备电源的能效提升成为破解能耗压力的关键抓手——经实际测算,钢铁行业电源系统效率每提升1%,可降低企业综合成本0.8%—1.2%,叠加阶梯电价政策激励,企业淘汰高耗能电源设备、升级高效电源技术的意愿持续增强,2025年,我国钢铁行业全面进入“质量升级”的深耕阶段,高端特种钢产能占比持续提升,超低排放改造产能占全国总产能的80%以上,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用能模式逐步推广,进一步倒逼设备电源系统向高效化、绿色化、智能化升级。行业转型的深度推进,不仅为高效设备电源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更推动上游电源产业与钢铁生产流程深度融合,设备电源已从“配套辅助产品”升级为“产业升级核心支撑”,为其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结构性机遇。

要点十: 玻璃玻纤行业 2025年,中国玻璃玻纤行业在“双碳”目标深化推进与《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等产能调控政策引导下,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三大趋势持续凸显,行业逐步从“内卷式”竞争转向科技创新驱动的高质量发展阶段,同时供需格局呈现结构性改善态势。产能方面,行业产能扩张节奏加快,全年新增产能约86万吨,带动总产能突破870万吨,同比增长10%;供需格局上,得益于下游风电、电子、新能源汽车等领域需求回暖,行业供需矛盾较2024年有所缓解,但整体仍处于供过于求的调整期。

要点十一: 技术创新与全链条技术平台优势 英杰电气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始终以“技术立业”为核心,坚守“专心、专注、专业”的发展理念,致力于打造全球领先的工业电源研发与制造标杆企业。2025年,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聚焦客户核心需求,在包括半导体高端电源在内的多个电源领域推出创新成果,为企业稳健发展注入核心动力。

要点十二: 稳定高效的研发与管理团队优势 作为技术密集型企业,英杰电气高度重视人才建设,践行“以人为本、技术创新”的人才理念,构建了完善的技术人才“选、用、育、留”体系,为技术人才搭建了从成长到成才的全周期发展平台。经过多年培育,公司打造出一支专业素养过硬、创新能力突出、凝聚力强的研发团队,核心骨干技术人员年流失率维持在较低水平,同时通过社招吸纳行业资深人才、校招储备青年力量,持续为研发团队注入新鲜血液,保障技术创新的持续性。

要点十三: 全行业覆盖与优质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具备卓越的营销服务能力,在国内多个核心区域设立常驻服务机构,构建了快速响应、全程跟进的服务体系,能够及时为客户提供技术咨询、安装调试、售后维护等全流程优质服务,在行业内积累了良好的口碑与客户认可度。凭借在光伏、半导体、钢铁冶金、玻璃玻纤、制氢等多个领域的深耕细作,公司与多行业头部客户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积累了深厚的营销资源与强大的品牌影响力。

要点十四: 业务多元化与行业风险分散优势 公司电源产品品类丰富、应用场景广泛,涵盖功率控制电源、特种电源、充电桩等多个系列,广泛涉足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新兴领域,覆盖数十个细分行业。这些细分行业具有不同的发展周期与市场特征,能够有效对冲单一行业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当某一行业处于发展低谷时,其他行业的稳健发展可有效弥补业绩缺口,保障公司整体业绩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要点十五: 高端领域国产替代与一体化解决方案优势 在国产替代浪潮下,公司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在多个电源核心领域实现重大突破,打破了海外品牌垄断,成为国产替代的核心力量。其中,半导体电源已应用于刻蚀、PVD、CVD等关键制程环节,批量供货国内头部半导体企业,同时,公司突破单一产品供给模式,推出“硬件+软件+服务”一体化解决方案,自主研发的iPower智能电源管理平台,可实现远程监控、能效优化与故障预警,已在头部企业大规模部署,帮助客户降低年均电费支出7.2%;此外,公司与多家上游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实现器件-系统级协同优化,产品迭代周期进一步缩短,进一步强化了核心竞争力。

要点十六: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十七: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八: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要点十九: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2022年5月18日公司对外公告,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95,32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000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权益分派实施前本公司总股本为95,327,000股,权益分派实施后总股本增至142,990,50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25日。

X
密码登录 免费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