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元环保(300867)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环保行业 福建板块 破净股 创业板综 融资融券 机构重仓 生物质能发电 绿色电力 医废处理 垃圾分类 氢能源 节能环保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技术推广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润滑油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要点三: 城镇固液废专业化处理 公司主营业务为经营城镇固液废专业化处理,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生活污水处理等,公司主要通过取得特许经营权的方式负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维护。

要点四: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为“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大类的“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N77)”。

要点五: 项目技术优势 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采用了国际通用、成熟先进的机械炉排炉技术,在烟气处理环节采用了SNCR脱硝+半干式反应塔+活性炭喷射器+袋式除尘器组合的处理技术,有效保证生活垃圾得到充分燃烧和污染物的处理。莆田圣元垃圾焚烧发电厂于2018年被中国环保产业协会评为“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公司生活污水处理项目采用了目前国际应用较为广泛、成熟的活性污泥技术,并根据不同项目的运营需求,采用了不同的细分处理工艺,目前运营的四个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分别采用了A/O工艺、CAST工艺、A2/O工艺和改良型卡式氧化沟工艺,在活性污泥技术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泉州圣泽-宝洲项目于2019年被中国环保产业协会评为“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

要点六: 项目经验优势 公司专注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生活污水处理业务,具有十几年的项目经验,目前已运营的项目包括7个生活垃圾焚烧项目,设计日处理垃圾能力达到9,000吨/日,以及5个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达到28.15万吨/日。具备丰富的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经验,为公司的业务拓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要点七: 项目品牌优势 凭借成熟先进的业务技术和安全稳健的项目运营管理,公司先后获得了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中国固废行业最具社会责任投资运营企业、环保优秀品牌企业等多项荣誉。在行业评比方面,公司运营的莆田圣元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2015年、2018年福建省垃圾焚烧处理(发电)厂运行考评中获得一级评级,南安圣元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2015年福建省垃圾焚烧处理(发电)厂运行考评中获得一级评级;北峰项目、安溪安晟一期、二期项目在2018年福建省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考评中获得优秀评级,宝洲一期、二期项目在2015年福建省污水处理厂运行考评中获得优秀评级。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九: 庆阳圣元一期 本项目投资总额31,965.00万元。本项目主要服务区域为庆阳市西峰城区,设计总规模为日处理垃圾量1,200吨,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一条处理能力为600t/d的垃圾焚烧处理线、一台12MW汽轮发电机组及配套公辅设施;二期建设一条处理能力为600t/d的垃圾焚烧处理线及配套公辅设备。

要点十: 鄄城圣元一期 本项目总投资37,001.11万元。本项目设计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一条处理能力为600t/d的垃圾焚烧处理线、一台25MW汽轮发电机组及配套公辅设施;二期建设一条处理能力为600t/d的垃圾焚烧处理线。一、二期工程主厂房及公用系统一期建设时一次性建成。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期限为30年,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鄄城圣元负责投资建设及后续的运营和管理。

要点十一: 梁山圣元一期 本项目总投资35,865.73万元。项目设计规模为日处理垃圾750t,并预留一条750t/d的焚烧线。本项目一期将建设一条处理能力为750t/d的垃圾焚烧线和1台15MW汽轮发电机组。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0年,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梁山圣元负责投资建设及后续的运营和管理。

要点十二: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三: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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