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汽车零部件 江苏板块 创业板综 融资融券 微盘股 汽车热管理 尾气治理 工业互联 新能源车 节能环保
要点二: 经营范围 船舶、机动车尾气净化装置、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通用机械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销售;普通货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发动机尾气污染治理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本公司系一家专注于发动机尾气污染治理、减少有害气体排放的环保装备供应商,主要从事发动机尾气污染治理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研发生产销售运用于发动机尾气污染治理装备。
要点四: 内燃机尾气污染治理行业 据中国汽车工业会数据,2021年,我国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467.4万辆和479.3万辆,同比分别下降10.7%和6.6%;分车型看,货车产销分别完成 416.6万辆和 428.8万辆,同比分别下降 12.8%和 8.5%;货车类别中重型货车、轻型货车以及微型货车减量均较大,其中重型货车(即重卡)减量最大。2021年全年,我国重卡的销量为139.5万辆,相较2020年减少22.4万辆,同比下降13.8%。2021年5月至12月,重卡市场持续低迷遭遇了“八连降”,其中8月至12月,重卡市场同比降幅超均过了50%。工程机械、非道路后处理市场面临利好,随着国家基建和重大项目重新启动,工程机械市场面临较大利好。T3、 T4政策的实施,叠加排放政策因素,有利于市场增长,T4排放的如期实施,将有利于以SCR/DPF为主的柴油后处理产品的市场增长。
要点五: 核心零部件全产业链优势,内核驱动一体化融合 发动机尾气后处理技术,涉及机械、电控、化学、材料、仿真、流体等多种学科,核心零部件一直以来被国际巨头大陆、博世、康明斯、巴斯夫、庄信等跨国巨头垄断,公司经过近二十年的研发创新,建成了“蜂窝陶瓷载体、碳化硅载体、催化剂、尿素喷射泵、电控喷嘴、系统集成、混合器封装、尿素液位、品质传感器”等核心零部件的完整产业链。产品及服务注重个性化需求,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全面便捷服务,是内资里鲜有的在柴油机领域全产业布局的技术性企业。
要点六: 技术先发优势,攻关抢占市场先机 凯龙高科是国内最早研发出尾气后处理的企业之一,深耕于后处理行业近20年。公司致力于按照“生产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的思路不断开展技术攻关,解决生产技术难点,以确保能及时为客户提供成熟、稳定、优质并符合法规要求的产品,进而抢占市场先发优势。高强研发投入下效果逐渐显现,通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实现了关键技术自主可控,保证了产业安全。国四、国五、国六首台套自主研发的后处理产品均诞生于凯龙高科。公司自主研发的满足国六b标准的柴油机尾气后处理系统(DOC+DPF+SCR+ASC),配套全资子公司蓝烽科技自主研发生产的满足国六标准的载体和催化剂已成功运用在东风朝柴的柴油发动机上,通过排放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完成了环保达标信息公开且应用于东风汽车等重卡,成为我国首套搭配国产载体和催化剂的满足国六b标准的柴油机尾气后处理系统。
要点七: 信息公告数量优势,打造主营业务护城河 后处理产品在被下游主机厂和整车厂列入采购目录前,要与发动机进行匹配试验,经主机厂与整车厂检验后,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由整车厂将新车环保达标信息在生态环境部指定网站公开,方可进入整车厂和主机厂的后处理产品采购目录。整个匹配过程一般需要1.5~2.0年左右,一旦后处理产品与发动机或新车配套,环保达标信息公开,将与主机厂和整车厂形成较稳固的配套关系。因此,公司主导产品存在较强的公告壁垒。在没有第二家供应商进入相关型号发动机的后处理配套时,公告目录内的供应商就锁定了这一块市场份额,且因前期时间、技术投入巨大,二供的进入也绝非易事,故目录内的供应商所拥有的份额是比较稳定。
要点八: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023年2月14日公司对外公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3年2月14日为首次授予日,以5.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9名激励对象授予315.20万股限制性股票。
要点九: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十: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一: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