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辰股份(300933)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电力设备 电网设备 线缆部件及其他 江苏板块 专精特新 创业板综 融资融券 机构重仓 电网概念 算力概念 东数西算 特高压 智能电网

要点二: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线、电缆经营;光缆制造;光缆销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木制容器制造;木制容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电线电缆及电缆附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线电缆及电缆附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以及“两网”公司下辖省市县电力公司为主要客户,产品广泛应用于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电力传输主干网、城镇配电网以及农村电网的建设和升级改造工程。

要点四: 电线电缆制造行业 电线电缆行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形势密切相关,受电力、能源、交通、通信及工程建筑等诸多支柱性产业景气度的影响较大。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的阶段,特高压及超高压输电线路、电气化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发电等领域一系列重大项目的建设,预示着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具有较长的景气周期。

要点五: 研发与技术优势 公司技术研发院已被认定为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获批建立了“江苏省能源开发用电缆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江苏省高端装备线缆工程研究中心”,并与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合作建立了燃烧实验室,为研发、实验、检测工作提供平台支持,着力推进以技术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构建了“一院、一室、二站、三领域、五中心”的研发平台,检测中心取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

要点六: 生产质量优势 公司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生产、检验设备,目前已拥有国内一流的电线电缆生产和检测设备,如德国SIKORA在线测径测偏仪、德国HIGHVOLT工频谐振试验系统等检测设备;德国斯凯特重型框绞机及成缆机、芬兰MAILLEFER和德国TROESTER交联生产线等生产设备,采用重力落料、导体预热、双旋转牵引等多项新技术,达到交付及时、品质稳定、控制消耗、成本降低的目标,能够保证产品性能稳定,质量可靠。

要点七: 营销优势 公司身处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行业及客户特点,确立了以销售为先导、以客户需求为核心的营销理念,构建了高效专业的营销体系。自成立以来,公司坚持采用产品直销的销售模式,建立了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公司营销管理采用4级管控模式(即总经理—销售副总—区域总监—营销经理),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立营销网络,向客户提供售前、售中、售后全程服务。

要点八: 资质优势 公司已通过国家电网公司10~330kV钢芯铝绞线、架空绝缘电缆、110kV电力电缆、1~35kV电力电缆、控制电缆、集束绝缘导线供应商资质审核,取得南方电网公司物资供应商现场评估证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格供应商证书、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证书、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中国电建集团(股份)公司入围供应商、中化环境控股有限公司入围供应商、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低压电缆/6-35KV电力电缆资格准入审查、雄安新区电线电缆入围企业、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光伏电缆莱茵认证、家电类节能环保电缆莱茵认证等一系列资质认证,具备参与电力系统建设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资质。

要点九: 人才优势 公司核心人才均具有丰富的电线电缆行业管理经验,具备在国内知名的电缆企业从事营销、生产、研发等方面的工作经历,公司管理团队对电缆行业具有深刻的理解,能够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行业发展水平和市场需求制定适合公司的长远战略规划,能够对公司的生产、销售等经营管理进行合理决策并有效实施。

要点十: 智能制造优势 公司建立了安全、高效的通信网络架构,通过工厂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数字化建模和工厂互联互通网络架构与信息模型,集成研发系统、信息系统、运营管理系统等,推动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市场需求的跨企业集聚与对接;制造过程现场数据采集与可视化,自动采集设备数据,自动发送工艺数据,自动监控设备生产状态,自动分析效率、质量,进一步提升了电缆智能制造水平。

要点十一: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十二: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三: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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