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光学光电子 江苏板块 专精特新 创业板综 融资融券 MiniLED 小米概念 OLED 智能电视 新材料
要点二: 经营范围 光电显示、照明、光学高分子材料、工程塑料、精密机械零部件及自动化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以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导光板研发、生产、销售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导光板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公司建立了基于光学理论、数学计算、建模仿真、统计与分析的导光板研发方式,以研发路径创新为引导,设立精密模具加工部及光学分析实验室,创造性研发出“导光板入光调制透镜阵列加工技术”,构建起导光板生产技术体系,不断丰富产品类型,公司现有导光板产品型号规格多样,产品尺寸涵盖8寸至75寸,厚度涵盖0.3毫米至3毫米,可满足客户定制化的需求。
要点四: 显示器件制造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2]31号《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C制造业”中的子类“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公司属于“C3974-显示器件制造”。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12月发布的《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03-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之“0364-显示器件制造”;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中的“1.2.1新型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液晶显示已广泛应用于台式显示器、笔记本电脑、液晶电视、平板电脑、车载工控、医疗显示器、GPS导航仪等领域,并随着物联网智能家居在人们生活中的渗透率提高,液晶终端应用市场广阔,持续带动导光板的市场需求。产品发展方向方面,台式显示器、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液晶电视等领域液晶显示器件正朝着超薄化、窄边框、高解析度、低能耗方向快速发展,专业化分工要求日益提升。我国本土专业从事导光板生产的企业凭借产品成本、技术等优势,逐步兴起,并成长出了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企业。电子产品更新换代较快,尤其是平板、电脑等消费品,产品不断迭代升级,导光板的需求也随着终端消费品的迭代而升级替换。
要点五: 雄厚的研发实力 公司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级民营科技企业、苏州市“专精特新”示范中小企业,以公司为依托建有江苏省超薄热压导光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博士后工作分站。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将提高研发能力作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公司建立了基于光学理论、数学计算、建模仿真、统计与分析的导光板研发方式,以研发路径创新为引导,设立精密模具加工部及光学分析实验室,创造性研发出“导光板入光调制透镜阵列加工技术”,构建起含“反射面微纳网点结构转印技术”、“出光面微纳棱镜结构转印技术”、“高精度一体化印刷技术”等在内的导光板生产技术体系。公司现有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90项,公司逐步在行业内确立了技术优势。在快速演变的市场趋势当中,公司在导光板生产、应用及光学板材生产等领域加强了技术储备,为未来加快发展积聚了有利条件。
要点六: 产品优势 公司持续进行产品创新,重点打造高品质、高可靠、应用于高端机型的差异化产品,现有产品规格多样,厚度更薄,亮度更高,应用领域更广,适应了液晶显示器件的超薄化、窄边框、高解析度、低能耗发展方向。公司导光板广泛应用于知名终端电子产品上。在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领域,公司导光板产品已广泛用于联想、惠普、三星、戴尔等品牌;台式显示器领域,公司导光板产品已广泛用于微软、LG、戴尔等品牌;液晶电视领域,公司导光板产品已广泛用于小米、夏普、创维等品牌;灯具领域,公司已与美国AcuityBrands合作多年。
要点七: 先进的生产体系 公司以自动化、信息化、专业化为理念,持续高标准建设信息化与自动化高效融合的现代化工厂,建立了管理科学、技术先进、可柔性运作的生产体系。公司不断精益优化生产流程,加快生产自动化的研究和导入,在引入ERP信息化系统的基础上,提升生产和管理效率。公司已形成集裁切、热压、印刷、光学检测等在内的一整套自主生产体系,可根据不同的产品需求进行相应适应的调整,严谨地进行生产计划安排,在合理利用产能的同时,满足大批量、多类型客户订单的快速交付需求。公司注重生产自动化的提升,在现有生产设备的基础上逐步引入自动撕膜机、自动印刷机、自动端面加工设备、AGV、自动覆膜机等自动化设备,生产自动化的改进实现了产品品质的提升、生产效率的提高。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九: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