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交运设备 湖北板块 创业板综 深股通 融资融券 工程机械概念 一带一路 央国企改革 铁路基建
要点二: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铁路机车车辆制造;铁路机车车辆设计;铁路机车车辆维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施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铁路机车车辆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集装箱制造;集装箱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建筑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增材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对外承包工程;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主营业务 公司始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长期专注于轨道工程技术与装备研发,为国家轨道交通安全运营保驾护航。历经数十载积淀,已成长为国内领先的轨道工程装备供应商,具备全品类、全周期、智能化设计-研制-集成能力,服务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领域全场景。公司主营轨道工程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维修,依托对线路、桥隧、接触网等基础设施运用状态及演变规律的深入研究,结合不同工况的地貌环境、运营条件和管理要求,为客户提供施工、养护定制化轨道工程装备,全面响应多样化需求。核心产品含大型养路机械、轨道车辆及接触网作业车。
要点四: 行业背景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的重要服务行业。轨道交通作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运输方式,以其低能耗、少污染的特点,在全球范围内获得广泛认可。铁路作为国家综合立体交通骨干,随着“八纵八横”高铁网主通道的逐步完善,“四网融合”加速,带动产业链升级、投资优化、物流降本和民生改善等,作用无可替代。 随着全国铁路营业里程突破 16 万公里,我国轨道交通网络持续完善与高速发展,行业已进入建设与运营维护并重的关键阶段。面对日益庞大的运营规模,如何实现基础设施的科学维护与可靠保障,已成为行业核心命题。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研发创新优势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共拥有授权专利287项,发明专利62项、实用新型专利216项、外观专利9项;共获得1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16项铁道科技奖、2项湖北省科技进步奖及7项襄阳市科技进步奖;共获得16项省级科技成果评价、6项省级科技成果鉴定及2项市级科技成果鉴定。 (二)标准制定优势 公司长期深耕轨道工程装备领域,是行业技术标准的重要主导者和推动者。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共参与制定了《铁路大型线路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等6项国家标准,参与制定或修订了《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作业车绝缘子水冲洗车》等23项行业标准,在行业内位居前列,在轨道工程装备行业的话语权和主动权不断提升。 (三)设计水平优势 在产品设计中,公司全面贯彻系列化、标准化、通用化原则,推行模块化设计理念,持续提升部件通用性,有效增强了对客户多样化需求的响应能力。 (四)生产能力优势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试验检测体系,配备制动、液压、电子试验室及动力试验中心,严格保障产品质量。技术团队熟练掌握车辆结构原理与制造流程,全面把控生产难点与关键环节,生产能力经多年实践验证,稳定可靠。 (五)制造工艺优势 涂装环节配备预处理、喷砂、抛丸及循环干燥设备,选用高性能聚氨酯漆,实施整车喷砂与热风干燥工艺,有效增强防腐耐候性,杜绝涂层缺陷。 (六)产品结构与品类优势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拥有产品型号合格证(设计许可)53项、制造许可证42项、维修许可证26项,是行业内许可资质数量最多的公司。 (七)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运用过程方法,系统识别产品开发、生产与服务全过程,明确关键工序与特殊过程并实施严格控制。各项活动均按策划要求有序开展,过程可控、结果有效。所有产品及维修车辆均经严格试验与检验,确保出厂前调试合格、性能可靠。
要点六: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七: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八: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