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建电子(301121)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电力设备 电池 锂电池 重庆板块 破发股 专精特新 创业板综 融资融券 电池技术 消费电子概念 AI眼镜 固态电池 无线耳机 华为概念 小米概念 充电桩 阿里概念 西部大开发 锂电池概念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聚合物锂电池研发、设计、生产、加工、销售;进出口货物;电池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要点三: 新兴消费类可充电锂离子电池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公司是一家从事新兴消费类可充电锂离子电池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主要应用于各类新兴消费类电子领域,包括AI硬件(智能眼镜、智能耳机、AI学习机、AR/VR、智能家居、智能玩具、智能影像设备等)、智能医疗(智能戒指、智能手表/手环等)、低空经济(消费级无人机等)等。

要点四: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行业 2025年,随着生成式AI、硬件终端、5G-A、物联网等技术的全面普及和升级,消费类锂电池行业进入“AI硬件适配驱动产品升级”的全新发展阶段,成为智能终端和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核心支柱之一。硬件终端兼具“小型化、高功耗、长续航、场景多样化”的特点,对消费类锂电池的能量密度、续航能力、安全性、快充速度、异型结构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动锂电行业在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上实现全方位突破。

要点五: 新能源汽车充电通信控制器行业 近年来,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持续增长,带动整车厂及产业链企业加快海外市场布局。与此同时,海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持续释放,推动充电桩及配套核心部件市场发展。充电通信控制器作为新能源汽车与充电设施之间实现通信交互和充电控制的重要部件,受益于中国新能源汽车出海、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充电标准持续升级等行业趋势,具备良好的市场发展空间。

要点六: 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创新工作,洞察行业动态和发展趋势,积极进行前沿技术的探索和应用,以技术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通过技术攻关,成功研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叠片工艺硬壳扣式电池,在技术路径上与卷绕工艺硬壳扣式电池具有显著差异,并且具有内阻低、倍率性能好、形状适应性强等优势;已经对行业后入者形成了一定的专利优势和技术壁垒。

要点七: “专而精”的差异化竞争优势 公司紧贴新兴消费类电子行业的发展前沿,践行“专而精”的竞争策略,为公司构筑了有效的防御屏障,主要表现为由于专利壁垒及产品的独特性,客户对公司产品具有较高的忠诚度,从而加大了行业中其他参与者和潜在进入者的竞争难度。另外,因为长期专注于新兴消费类锂电池领域,公司在产品研发与设计、客户需求的及时响应、柔性化生产方面均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公司独特的竞争能力。

要点八: 客户资源优势 在与国际一流及知名品牌合作过程中,公司不断发展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一方面,上述客户需求较为稳定,产品更新速度快,可为公司带来稳定增长的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在与之合作的过程中,公司可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和行业发展趋势,提升研发活动的针对性和前瞻性,不断提升工艺技术水平,从而更好地服务现有客户并开拓新客户。另外,由于与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的多数都是国际一流或知名品牌,这些品牌给公司产品带来的背书效应进一步夯实了公司在下游客户中的地位,有助于公司在维持现有客户的前提下,发展新客户,利于公司客户资源优势的进一步扩大,使公司的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要点九: 研发、设计、生产一体化能力优势 公司经营的锂离子电池具有定制性特征,下游客户需在其终端产品定型时,通常需要将产品各项指标与电池生产企业充分沟通并进行针对性研发。电池生产企业在研发过程中,需要多部门配合进行样品的持续优化,样品完成之后,需要交给客户进行认证,通过认证后进入小批量试产,试产合格后才可能批量生产。因此,电池生产企业的研发、设计、生产一体化能力以及定制能力、响应速度是下游客户关注的重点要素。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精于新兴消费类锂电池领域,已形成了研发、设计、生产一体化的成熟配套体系,并能够对客户的定制化需求进行快速响应,具备获取下游客户优选的核心竞争力。

要点十: 生产制造优势 公司十多年专注于消费类可充电锂离子电池的生产制造、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创新,已形成了生产工艺成熟、装备先进适用、人员操作熟练、生产资料配置合理、质量控制规范等生产制造优势。

要点十一: 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坚持实施“全过程、全企业管理、全员参与”的质量管理体系。

要点十二: 募集资金扩产和投入研发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48,807.79万元,主要投资于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要点十三: 自愿锁定股份 维都利投资、富翔盛瑞、富翔兴悦《合伙协议》及各合伙人签订的《股权激励协议》约定: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以内不得以转让、质押或其他方式进行处置;发行人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满36个月后的60个月(即5年)内,每12个月(即1年)合伙人转让或减持所持合伙企业出资份额不超过其在发行人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持有的出资总额的20%,即每年可以解锁20%,解锁额度当年未使用的,额度可以累积使用;发行人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满96个月,合伙人可转让或减持其所有剩余所持合伙企业出资份额。

要点十四: 股利分配 紫建有限根据2019年1月10日股东会决议,以2018年12月31日实收资本2,535.17万元为基数,按出资比例进行现金分红,共计分配利润50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个会计年度。上述股利已全部分配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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