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新材(301149)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基础化工 化学制品 其他化学制品 山东板块 创业板综 深股通 融资融券 新材料 化工原料

要点二: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聚醚系列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产业升级、深耕新材料领域。通过提高项目建设水平,提升工艺装备自动化水平,积极进行产能升级和产品结构调整,加速完成产业布局,快速形成规模优势;重视研发创新,推动产品迭代升级;开拓国内外市场,继续提升市场占有率,在发展中赢得了先机和竞争优势。公司现有聚醚系列产品总产能 129 万吨/年,产能规模位居国内行业前列。公司控股子公司隆华高材现有聚酰胺树脂产能 4 万吨/年,在建聚酰胺树脂产能 8 万吨/年。

要点四: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全球经济总体趋稳,化工行业也展现出一些积极因素。半导体、新能源、航空航天、机器人等领域关键材料的自主化日益关键,相关领域的优秀企业迎来发展良机。随着宏观经济环境逐渐改善,化工行业下游需求或持续提升。市场规模的扩大、技术的进步和消费者对产品品质和环保性能的要求等因素,将为化工行业提供更多的机遇和可能性。未来几年,化工行业将继续保持稳定的发展,并出现更多的新兴领域和新产品。

要点五: 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的核心技术包括产品配方技术以及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围绕产品生产积累的生产工艺技术和环保节能技术。其中,公司聚醚产品配方技术主要通过对原材料及催化剂的选择及其质量配比并结合生产工艺条件,实现产品的改性、成本降低等既定目标。自成立以来,公司通过自主开发、产学研合作以及产业链协同研发等方式,夯实技术基础,开展产品与技术创新,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一站式解决方案,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并通过超前布局前沿技术持续培育公司未来新的增长点。

要点六: 产品创新优势 公司产品不断迭代升级,如在原LPOP2045产品的基础上进一步自主研发迭代了LHS50、LHS100、LHS200等性能产品,大幅提升了产品品质。经过多年的迭代积累,公司已形成众多牌号产品,不同牌号的聚醚产品性能不尽相同,可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要点七: 生产工艺创新优势 公司通过改进的连续法制备聚醚,不但降低了能耗,保证了产品性能的稳定,大幅提高了生产效率,而且较大程度地减少了废水、废渣的产生,实现了催化剂的回收再利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此外,公司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大力推进生产工艺优化以及节能降耗措施,通过提高生产装置的自动化程度,对输料等管道进行综合改造,优化公用工程资源配置,更换新型疏水阀等举措,降低了人员依赖,缩短了产品生产周期,提高了停车检修复车速度,降低了能耗支出。

要点八: 模式创新优势 公司基于“以销定产”的业务模式建立了从签订销售订单到原材料采购再到产品交付的一整套供应链解决方案。销售端,公司主要采用“先款后货”的模式。“先款后货”方式下,公司在订单签订后收取定金,以保证订单的顺利执行。公司执行严格的信用政策,仅对于少数信誉度较高或长期合作的优质客户综合考虑其资质、合作情况及销售规模等因素,给予一定信用额度及信用期;采购端,公司实行“以产定购、合理库存”的模式。由于上游原材料供求情况存在波动,为保障生产的稳定性,公司储备适量的安全库存;生产端,公司主要实行“以销定产”的模式。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情况及未来需求预测制定销售计划,生产部门根据销售计划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再根据销售部门近期发货计划编制具体生产计划,组织生产活动。通过上述模式定位,公司立足聚醚行业得以严格控制经营风险,并通过不断提高产品品质,经营效率,加强企业管理,降低成本费用率保持行业竞争优势。

要点九: 运营管理能力与人员培养能力 公司坚持以持续的管理创新、表单管理、财务业务一体化、信息化和数字化转型建设促进业务协同,提升运营管理效率与质量。公司已搭建并持续优化、深化、拓展OA、ERP等信息系统应用,聘请国内知名数智化平台运营公司,提供流程与信息化建设规划咨询和实施,强化流程的逻辑性、实用性以及智慧化。

要点十: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十一: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二: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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