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力锂能(301152)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电池 河南板块 专精特新 创业板综 融资融券 机构重仓 QFII重仓 动力电池回收 储能 固态电池 新能源车 人工智能 锂电池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要点三: 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核心产品包括三元材料、磷酸铁锂、碳酸锂等锂电池材料,以三元材料为主导,主要应用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锂离子电池制造,广泛服务于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工具及3C等领域。

要点四: 行业背景 公司所处行业受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下游市场需求变化影响较大。报告期内,碳酸锂等关键原材料价格经历阶段性波动,但整体供应趋于稳定;下游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持较快增长,储能领域需求显著释放,为公司产品提供了广阔市场空间。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5 年上半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696.8 万辆和 693.7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41.4%和 40.3%,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 44.3%。根据起点研究院(SPIR)数据,2025 年上半年中国锂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为 32.1 万吨,同比增长 4.2%。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深厚的技术专长与创新能力 公司自2009年成立以来,依托自1983年起在电池材料领域的深厚积累,专注于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和前驱体的研发与生产。公司掌握了三元正极材料(镍钴锰NMC)及(镍钴铝NCA)的关键制备技术,实现了高性能、高一致性产品的稳定量产。这些材料因其优异的能量密度和循环性能,广泛应用于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移动储能设备和电动工具。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生产工艺,提升产品性能稳定性,尤其在高镍三元材料的能量密度和安全性方面取得突破。通过开放型研发体系,公司与高校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加速技术迭代,布局固态电池材料和高镍低钴技术,为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不断壮大的知识产权组合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取得国内专利授权128项,其中包括31项发明专利。专利涵盖三元正极材料制备、前驱体精确控制、高镍材料生产等核心技术,为公司在竞争激烈的锂电材料市场提供了显著优势。公司在“单晶NCM811三元材料产业化”等项目中的技术突破,获得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显示出其在国内锂电材料领域的领先地位。 (三)小动力市场重要地位与客户协同 公司在小动力锂电池应用领域占据重要地位,凭借其技术优势和客户基础,展现了显著的市场影响力。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动自行车、移动储能设备和电动工具,客户包括横店东磁、星恒电源、长虹三杰等国内知名锂电企业,拥有强大的市场影响力和客户信任。尽管市场环境复杂导致收入下降,公司凭借敏锐的市场洞察和快速响应能力,成功实现了三元正极材料与磷酸铁锂产品的客户资源协同,形成了产品结构互补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增强了抵御市场波动的能力。 (四)广泛且稳定的客户覆盖 公司产品覆盖电动车、电动汽车及消费电子领域,客户群体包括小动力市场的重要厂商及新能源汽车市场的部分重点企业。公司通过持续优化产品质量与性能,深化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关系,并积极拓展新优质客户,进一步完善客户结构。公司通过稳固传统优势市场并积极把握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长机遇,维持了品牌影响力和市场份额的稳定性,展现了坚实的客户基础和市场竞争力。 (五)研发驱动与技术创新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报告期内在高镍三元材料循环寿命与安全性能、磷酸铁锂能量密度提升、富锂锰基正极材料、富镍正极材料等关键技术领域取得积极进展。报告期内共获授权专利11项,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技术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为下一代产品技术储备提供有力支撑。 (六)绿色供应链与原材料保障 公司已建成年产1万吨碳酸锂回收产能,通过布局碳酸锂回收再生业务,有效降低了原材料成本波动风险,保障了关键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面对锂、镍等原材料价格波动,公司优化供应链管理,依托回收再生业务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了抗风险能力。该业务符合国家循环经济和绿色发展政策,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能。同时,公司通过与上下游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进一步增强了供应链韧性,为大规模生产提供了可靠保障。

要点六: 自愿锁定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瑞庆、李雯及李轩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要点七: 稳定股价措施 该稳定股价预案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稳定股价预案有效期内,一旦公司股票出现当日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则立即启动本预案,稳定股价预案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执行。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措施为: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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