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新源(301292)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化学制品 山东板块 专精特新 创业板综 融资融券 锂电池 化工原料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品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药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要点三: 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溶剂制造商 发行人主要从事碳酸酯系列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溶剂和高端丙二醇、异丙醇等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是全球主要的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溶剂制造商之一,凭借行业领先的技术、完整的产品线和严格的品质管理,在电解液溶剂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公司也是高端丙二醇、异丙醇等产品国内的主要生产商之一,产品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有力推进我国医药级丙二醇、二丙二醇等产品的进口替代。

要点四: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溶剂和高端丙二醇、异丙醇等精细化学品的 研 发 、 生 产 和 销 售 。 根 据 国 家 统 计 局 颁 布 的 《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GB/T4754-2017),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专用化学产品制造”,行业代码“C266”。公司行业分类未列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 年修订)》规定的负面行业清单,公司所属行业符合创业板行业定位要求。

要点五: 自主创新的研发技术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电解液溶剂行业和精细化学品行业领域,始终坚持自主创新和自主研发,通过持续研发投入掌握具有知识产权的全产业链核心技术。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被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山东省工程实验室”、“山东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及锂电材料类“十大年度客户信赖品牌”等。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已授权专利 77 项,其中发明专利 36 项,实用新型专利 41 项;参与制定了 8 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

要点六: 完备的产品体系与优越的产品性能 公司拥有完备的产品体系,是国内为数不多能够同时提供 5 种碳酸酯溶剂的生产企业,也是国内精细化学品的领先生产企业。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和创新,目前拥有电子级碳酸二甲酯、碳酸甲乙酯、碳酸二乙酯、碳酸乙烯酯、碳酸丙烯酯,产品种类齐全,能够一体化供应,使公司在电解液溶剂行业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与此同时,公司拥有高端丙二醇、异丙醇等多种精细化学品,产品广泛应用于高端树脂、香精香料、化妆品、医药、烟草、食品等各领域。经过多年的发展和规划,公司产品体系逐渐完善,奠定了公司在锂电池电解液和精细化学品领域的领先地位。

要点七: 优质的核心客户资源优势和较高的品牌知名度 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和布局锂电池电解液溶剂和精细化学品业务的厂商之一,长期以来专注于锂电池电解液溶剂领域,依托公司在技术、研发、质量等方面的综合优势,积累了优质的核心客户资源,在全球锂电池电解液溶剂市场中具有较高品牌知名度。公司先后荣获锂电材料类“十大年度客户信赖品牌”、“山东知名品牌”和“山东优质品牌”等品牌方面荣誉称号。目前,公司产品已进入国内外主流市场体系。碳酸酯系列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溶剂国内主要客户有天赐材料、比亚迪、国泰华荣、杉杉股份等;海外主要客户有中央硝子、韩国天宝、韩国 ENCHEM 等知名锂电池电解液厂商。其中,天赐材料、国泰华荣、韩国 ENCHEM 等客户的终端客户为特斯拉、宁德时代、LG、三星 SDI 及松下等全球范围内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丙二醇和异丙醇产品的部分客户为阿克苏诺贝尔、强生、万华化学、爱普股份、倩采及珀莱雅等国内外知名大型化工企业。电解液生产企业一般有一系列严苛的供应商评审体系,对供应商的产品品质、技术水平、生产能力、管理能力要求严格,能否与主要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是决定电解液溶剂生产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在与上述客户长期稳定的合作过程中,公司逐步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不断提高企业知名度,形成了较强的品牌优势,并与下游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控股股东海科控股承诺:一、自公司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二、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若因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若因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要点九: 锂电池电解液溶剂及配套项目(二期) 经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5,574.08 万股,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向以下项目:锂电池电解液溶剂及配套项目(二期)。上述募投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151,200.00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或银行借款等方式投入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若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投资需要,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或银行借款等方式解决;若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满足上述项目投后尚有剩余,则剩余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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