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生物制品 新疆板块 创业板综 深股通 创业成份 融资融券 预盈预增 深成500 合成生物 AI制药 熊去氧胆酸 一带一路 西部大开发
要点二: 经营范围 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饲料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肥料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粮食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农副产品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生物质燃料加工;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肥料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供电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医药中间体制造 发行人属于医药中间体制造企业,主要从事生物发酵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发行人目前产品主要包括硫氰酸红霉素、头孢类中间体(7-ACA、D7ACA 和 7-ADCA)、青霉素中间体(6-APA 和青霉素 G 钾盐)和熊去氧胆酸粗品、辅酶 Q10 菌丝体等。发行人是国内生物发酵技术产业化应用规模较大的企业之一,是抗生素中间体领域规模领先、产品类型齐全、生产工艺较为先进的企业之一。
要点四: 医药制造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 2017 年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隶属于“C 制造业”中“医药制造业(C27)”。发行人致力于生物发酵技术的产业化,目前主要将生物发酵提取技术产业化应用在医药中间体生产领域,当前主要产品为抗生素中间体,下游用于抗生素药品制造,细分行业属于抗生素中间体制造业。同时,在现代学科和工业分类中,酶工程、发酵工程都属于生物工程(生物技术)的范畴,因此,发行人属于生物产业中的生物科技行业。
要点五: 资源及成本优势 发行人充分利用新疆伊犁地区的地理及资源优势,从多维度降低生产成本,使公司产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更具成本优势。原料方面,发行人所在地靠近玉米产区,且光照充足,玉米蛋白含量较高,整体生产成本相对低于内地生产企业。用工成本方面,新疆地区的平均用工成本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发行人还建有火力发电厂并且靠近煤炭产地,且整个新疆地区煤炭、能源成本相对较低,发行人电力成本具有明显优势。发行人地处伊犁河谷,当地具有适合生物发酵的温度、湿度等气候条件,适宜的气候条件能够提高发酵水平,进而降低发行人的生产成本。此外,发行人所使用 500 立方米发酵罐为行业首例,产品收率较高;同时发行人将通过进一步技术改造提高发酵水平和收率,对物料消耗和设备维修进行更精细化的管理措施来增加产能和降低成本。综上,发行人依靠当地优良的资源禀赋、气候条件及技术创新,在行业内具备成本优势。
要点六: 技术优势 发行人产品采用了成熟的生物发酵、提取、酶解和工艺控制等技术,经过长期的生产和研发,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原料配比、制剂选择和工艺流程控制等方面已达到较高水平并仍在不断优化提升。发行人核心技术围绕生产工艺、菌渣研究、废物处理、质量研究、稳定性研究等发酵工业基础应用研究构建,选择技术壁垒较高的高容量发酵罐抗生素发酵研发方向,基于合成制备原理、工艺放大优化、安全有效性研究、废物零排放等多个方面建立完备的技术体系,从而形成源头管理、过程可控、质量稳定、结果高效的生物发酵技术平台。发行人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丰富的技术储备,并掌握核心技术环节,可持续实现价值转化和提升。发行人目前拥有 30 余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发酵抗生素中间体制备关键核心技术,生物发酵抗生素中间体整体生产制备技术优势地位突出。
要点七: 环保优势 发行人高度重视环保问题,通过对环保设备不断的升级改造,在废水、废气、废渣三个方面的处理能力已经达到先进水准。其中,对发酵尾气进行处理采用了“进口分子筛转轮、疏水性活性炭床、高温热氧化”等高端集成技术;废水处理领域采用 MVR 蒸发和“超滤+DTNF+DTRO”组合膜滤深度处理等多项技术;菌渣处理领域采用了针对抗生素菌渣的“DD 高压电子辐射”、“高温水解+喷雾干燥/圆盘干燥”先进技术。在国家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日趋重视的背景下,抗生素中间体行业内的落后产能将逐步被淘汰,新增项目的审批难度也在加大,而发行人在抗生素中间体行业形成了较高的环保壁垒,优势明显。
要点八: 上海研究院建设项目、偿还银行借款 根据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人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22,280.00 万股 A 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如下:上海研究院建设项目、偿还银行借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对募集资金需求总额,不足部分由发行人自筹资金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上述项目对募集资金需求总额,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已履行项目备案程序,并取得相关批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要点九: 股利分配 本次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公司在外界环境和内部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当年盈利且当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按本章程实施现金分红后且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