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兰仪表(301303)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仪器仪表 上海板块 专精特新 创业板综 深股通 融资融券 天然气 物联网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机械设备租赁;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燃气计量仪表及配套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真兰仪表主营业务为燃气计量仪表及配套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公司现已形成模具开发与生产、零部件制造、软件开发、智能模块研发与生产、燃气计量仪表整机自动化装配的全产业链业务模式。

要点四: 仪器仪表制造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仪器仪表制造业(C40)”中“通用仪器仪表制造”之“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C4016)”。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仪器仪表制造业(C40)”。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公司属于“(四)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之“智能制造装备”。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属于“2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之“2.1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之“2.1.3智能测控装备制造”之“4016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

要点五: 技术优势 机械计量仍为当前燃气表的主要计量技术,实现机械计量的部件俗称“基表”,即未加装智能模块的膜式燃气表,可单独使用,但目前国内终端应用逐步减少。20世纪90年代以来逐步出现了基于IC卡和无线远传等多种通信手段应用的智能燃气表,但其计量技术均为机械计量。公司具有一定的产品核心部件(基表)制造技术优势。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302项专利、165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公司自主研发的高精度、宽量程计量技术,无损压封技术,阀系冗余设计技术,耐腐蚀性技术、安全性物联网技术等核心技术,已成熟应用至公司燃气表产品中,使得公司产品在耐久性、分界流量、计量范围、始动流量、温度适应性、耐盐雾腐蚀等方面达到或超过了行业标准的要求。公司产品多项指标优于国家标准和欧洲标准,部分燃气表已通过了国际知名的荷兰NMi实验室认证,并取得了相应的资质证书。在智能化生产方面,公司多年的产品优化、严格的质量管控以及关键零部件逐步的自制等为智能制造的实现打下基础。公司主要技术人员在本行业工作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燃气表工艺经验。公司综合智能制造技术、信息化技术、视觉检测技术,实现了完整的自动化组装线,并采用SCADA系统和MES系统,监控产品的生产检测,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要点六: 产品竞争优势 随着新技术的发展,燃气表产品更新换代加快,IC卡智能燃气表已逐步从成熟期走向衰退期。NB-IoT智能燃气表2017年开始商业化应用,市场规模迅速扩大,成为市场主流产品,正处于成长期。膜式燃气表作为智能燃气表的基本组件,在机械计量领域必不可少。尽管膜式燃气表在国内市场直接作为终端产品使用逐步减少,但其在实现计量功能的同时具备价格优势,在海外民用燃气消费占比较低的区域仍存在广阔的市场。公司长期致力于机械计量技术与产品的研发,积累了丰富的技术与经验,膜式燃气表产品供应先锋电子、成都千嘉、新天科技、金卡智能、威星智能等多家业内主要智能燃气表生产企业。在智能燃气表领域,公司NB-IoT智能燃气表不仅使用自产膜式燃气表,在智能模块方面,公司掌握智能模块的相关技术,并自主生产。

要点七: 新产品研发优势 随着技术的进步,近五年来,燃气表产品研发周期不断加快,2017年NB-IoT智能燃气表投入商用,并快速占据市场主流,同时,超声波、热式、热值等电子计量方式也加速研发。超声波燃气表已出现小规模的商业应用,处于产品生命周期的第一阶段导入期,目前主要采用日本松下的超声波模组。公司采用日本松下模组的超声波计量仪表已取得型评证书,自主模组已开始小批量试制。随着超声波燃气表各项规则的逐步完善,公司产品将及时推向市场。由于公司拥有自主模组相关技术,公司产品将在技术和成本上具有一定的优势。在尚未商业化应用的热式计量和热值计量民用燃气表领域,公司已出样品,后续将进一步加大研发力度。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发行人控股股东真诺测量仪表(上海)有限公司、李诗华、任海军、徐荣华、王文军、郑宏和蔡燕,就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流通限制安排出具承诺如下:(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要点九: 真兰仪表科技有限公司燃气表产能扩建等3个项目 经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以下项目:真兰仪表科技有限公司燃气表产能扩建项目、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地建设项目(上海计量仪表建设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结合市场需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等因素确定上述项目的资金投入进度。若上述项目需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先期投入的,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投入,并以募集资金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所筹资金超过预计资金使用需求的,公司将依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使用超募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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