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汽车零部件 陕西板块 专精特新 创业板综 融资融券 机构重仓 QFII重仓 无人机 西部大开发 新材料 军工
要点二: 经营范围 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平面设计;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轨道交通绿色复合材料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特种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航空运输设备销售;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集装箱制造;集装箱销售;集装箱维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通用设备修理;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民用航空器维修;通用航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要点三: 军用车辆配套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 公司专注于军事装备领域,主要从事以非金属复合材料的性能研究、工艺结构设计和应用技术为核心的军用车辆配套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子信息、装甲战斗、装甲保障等轮式、履带车辆主战装备。
要点四: 其他制造业 发行人与天秦装备均以复合材料的新型加工和应用技术为核心,主要产品均应用于坦克、装甲车等主战装备,下游直接客户主要为军品总装企业,最终客户为军队装备使用单位。发行人与天秦装备在主要产品应用领域、主要基础材料及下游客户等方面均存在相似性,因此,发行人与天秦装备属于同一行业。综上,结合发行人业务实质、上市公司的行业划分案例,发行人所属行业分类为“其他制造业(C41)”分类准确,符合《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归属于其他未列明制造业(C4190)。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属于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和复合材料产业,是国家重点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要点五: 行业先入优势 军品业务获取具有周期长和延续性的特点。根据发行人业务经验,从产品开始研制到最终批产往往需要 4 年以上时间,并存在较高的不确定风险,从业企业需要保持长时间的人员和经费投入;对于经过长期投入后已经有相关产品成功研发和批产经验的企业,客户出于可靠性考虑,在需要进行已有型号或类似型号的升级开发任务时,一般会优先选择拥有原型号开发和生产经验的供应商。此外,随着军民融合政策的不断推进,军工行业市场竞争也愈加激烈,通常需要具备相关军工资质才能成为下游军品总装企业的合格供应商,对新进入的企业在产品质量、技术积累、保密制度等方面有着严格的要求。2010 年发行人开始参与某重点坦克型号人机环系统内饰的研制,在此之后先后参与了陆军、海军、火箭军的多个重点轮式及履带车辆型号的研制,承担车辆的非金属复合材料人机环系统内饰的研究、开发和生产任务,与配套军工单位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市场中拥有较高的知名度。2015 年以前公司绝大多数产品都处在科研试制阶段,2015 年开始陆续进入定型及批量生产阶段,随着我国军用装备信息化、智能化与机械化的加速融合,进入定型及批量生产的型号逐渐增多。目前,公司已获取从事相关军品生产所必需的军工资质,军品研发及验证周期较长的特点持续加速了行业内公司的分化,使已进入供应体系的公司具备较强的行业先发优势,后来者很难追赶。
要点六: 列装和参研型号优势 武器装备一旦列装部队后,即融入了相应的装备或设计体系,为保证国防体系的安全和完整,保持其战斗能力的延续和稳定,最终用户军方不会轻易更换其主要装备的配套产品,并在其后续的产品日常维护与维修、技术改进和升级、更新换代、备件采购中对该产品的供应商存在一定的技术和产品依赖。因此,产品一旦对客户形成批量供应,可在较长期间内保持市场占有和科研优先参与的优势地位。公司产品已应用在 67 个陆军车型、1 个火箭军车型、3 个海军车型、14 个外贸车型、1 个警用车型,年均参与超过千台/套军用装备的配套供应,并在 8×8、6×6、4×4 等主流轮式以及履带装甲车市场拥有较多的应用,可在上述主流车型的批产周期内持续获取订单,同时随着军用车辆系列化、车族化、平台化的统型趋势发展,将有效带动发行人人机环系统内饰产品、军车配套装备与主流车型的批量配套使用,并逐渐标准化。另一方面,发行人同时拥有丰富的参研型号储备,处于科研阶段的项目涉及车型超过 30 个,构成发行人未来持续发展的保障。
要点七: 设计理念及产品优势 公司注重对用户需求的理解,并逐步提炼形成了自身的设计理念。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公司对军用装备复合材料应用领域尤其是在武器装备轻量化发展、军用车辆人机环系统内饰发展、透波与电磁屏蔽的复合材料天线罩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十分熟悉。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军用装备领域,在装备研制过程中,产品经过了可靠性、电磁兼容性、高低温、热区、寒区、高原、涉水、冲击、腐蚀等严格试验,在恶劣条件下的高可靠性产品契合了最终用户的需求。近年来,装配公司产品的多款装甲侦察车、装甲指挥车、坦克、步兵战车等军用装备参与了各军兵种组织的重要演习演练任务,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 周年朱日和阅兵”、“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0 周年阅兵”及多次驻港澳部队军营开放日等,并应用于如中印边境对峙等边防巡逻及训练。因此,凭借自主研发的先进技术、丰富的项目研发经验和优越的产品质量,公司产品得到了众多军品总装企业及最终用户的高度评价。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跃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3)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遵守上述锁定期要求外,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要点九: 军民融合复合材料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等 根据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方案的议案》,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1,7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募集资金总额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向询价对象的询价情况确定。本次发行 A 股募集资金均用于主营业务,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军民融合复合材料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以上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解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超过上述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则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合理使用。如果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上述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暂以自有资金或负债方式筹集资金先行投入的,待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超过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补充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