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助手(301382)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互联网服务 广东板块 创业板综 深股通 融资融券 数字经济 数据安全 注册制次新股 华为概念 云计算 物联网 次新股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5G通信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市场营销策划;广告发布;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通信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软件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户外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停车场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许可经营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要点三: 互联网数字化虚拟商品综合服务提供商 公司是一家互联网数字化虚拟商品综合服务提供商,主要为移动互联网相关场景客户提供移动互联网数字化虚拟商品聚合运营、融合运营、分发运营等综合运营服务,为物联网相关场景提供物联网流量接入、硬件方案、场景应用等综合解决方案及云终端解决方案,并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的运营支撑服务及技术服务。

要点四: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互联网数字化虚拟商品综合服务,主要为移动互联网相关场景客户提供移动互联网数字化虚拟商品聚合运营、融合运营、分发运营等综合运营服务,为物联网相关场景提供物联网流量接入、硬件方案、场景应用等综合解决方案。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I64-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中的“I6490-其他互联网服务”。

要点五: 客户及渠道资源优势 多年来,公司在移动互联网行业积累及沉淀了深厚的客户及渠道资源,并积极拓展物联网行业,与众多优质客户及渠道资源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目前,公司已与三大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建立了直接合作关系,为其提供视频权益融合运营服务、分发运营服务及技术服务;是爱奇艺、优酷、芒果

要点六: 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自主研发动态服务聚合网关技术,解决了数字化虚拟商品供应商通信协议、安全认证等差异问题,将复杂的底层通讯资源转化成简单易用的标准接口,实现服务接入过程全配置化,使得开发工作变为提供可视化管理工具的运营工作,将服务接入成本从 7 人天降低到 1 人天内。此外,公司服务交易平台的路由技术可自动识别、匹配供应商能力及客户要求,在交易成本、交易时间等多个维度中选择最佳服务路径,有效提升交易利润和客户满意度,降低运营成本。上述技术使得公司服务交易平台实现工具化、自动化,并申请取得了相关发明专利。此外,公司积极布局物联网应用解决方案,研发及创新物联网通信技术、硬件设备管理及大流量场景解决方案,并与腾讯联合推出基于物联网技术、可实现自主无线上网的智能 CPE 机顶盒,为公司物联网业务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技术与服务基础。公司的技术研发团队具有多年互联网技术研发经验,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日,公司人员总数为 351 人,其中技术研发人员占总人数的比例为 49.86%;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33 项发明专利,245 项软件著作权;获得“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并拥有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认定的“广州市企业研究开发机构”,以及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的“广东省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认证。

要点七: 行业经验优势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罗洪鹏及其一致行动人吴雪锋、陈虹燕、蜂助手资产、广州诺为特承诺:(1)自公司本次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前述股份;(2)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以下简称“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要点九: 数字化虚拟产品综合服务云平台建设项目等5个项目 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发行4,240.00万股新股,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本次发行后,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数字化虚拟产品综合服务云平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开发及应用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均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用于公司数字化虚拟产品综合服务云平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开发及应用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系按照公司业务规模发展和技术研发创新的要求对现有业务的提升和拓展,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将有利于支持公司创新创造创意业务的发展,全面提升公司运营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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