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泰股份(301429)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装修建材 安徽板块 创业板综 融资融券 预亏预减 微盘股 装配建筑

要点二: 经营范围 木塑复合材料、竹塑复合材料、石木塑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装配式建筑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五金配件的生产、设计、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高性能木塑复合材料、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及其制品和应用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高性能木塑复合材料、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及其制品和应用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

要点四: 合成材料制造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高性能木塑复合材料、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及其制品和应用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制造业”中的“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和“C4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 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及《201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公司所处行业为“制造业”中的“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之“265 合成材料制造”。

要点五: 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的研发优势源于对木塑复合材料产品十余年的专注与长期积累。公司十分重视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与应用,持续自主研发创新是公司维持市场优势地位的核心竞争力。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并坚持研发创新,紧密结合国内外市场需求,持续开发行业前沿技术,持续研发新产品,目前已经形成三代性能不断提升的木塑产品,并成功研发推出新型石木塑产品,主要产品性能指标达到或优于国际相关标准,进入欧美等中高端市场并得到国际客户广泛认可。公司通过持续的产品升级换代及产品创新,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技术中心被评为“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安徽木塑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1 个,公司被评为“安徽省创新型企业”、“安徽省产学研联合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截至 2023 年 2 月 17 日,公司获得授权专利 162 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 71项。

要点六: 产品体系及质量优势 公司主要产品涵盖三大系列一百多个品种,销往欧洲、美洲、亚洲、非洲、澳洲等六十多个国家或地区,并可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服务。完备的产品体系,使公司能够独立满足下游客户的多样化采购需求,并有助于增强客户对公司的依赖程度,使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更趋明显。在产品质量控制方面,公司针对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制定了相应的质量控制程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FSC 认证等国际权威体系认证,公司主营产品通过欧盟 CE 认证、北美 ETL 认证等国际权威认证,经国家认证专业检测机构(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及国际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EPH、SGS、Intertek 等)分别依据相关国家或国际标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或优于相关标准,得到客户广泛认可。公司与主要客户均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不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重大纠纷、诉讼等情况。

要点七: 上下游稳定合作的综合优势 上游供应商方面,由于公司木塑产品的生产规模在国内处于龙头地位,原材料需求量及采购规模较大,使得公司在原材料采购货源和价格等方面有一定优势。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署了年度供货协议,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另外,公司建立了供应商评估体系,评估通过的供应商可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对不合格供应商予以冻结,最大程度上保证了原材料及供应商质量。下游客户方面,公司凭借先进的专业生产技术、系列化的产品、可靠的产品质量、稳定的供应及周到的营销服务,不断巩固与客户合作的稳定性,提高客户忠诚度。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副董事长兼高级管理人员唐道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唐圣卫,实际控制人、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张勇、王斌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3)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要点九: 年产2万吨轻质共挤木塑复合材料扩建等5个项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将按照轻重缓急投入以下项目:年产2万吨轻质共挤木塑复合材料扩建项目、年产600万平方米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数码打印生产线技改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国内营销体系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若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要,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资金需要,则公司将会将超募资金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中,或根据当时有关监管机构出台的最新监管政策规定使用。在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则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上述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和补充,有助于公司实现现有产品的更新换代和新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同时,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扩大公司中高端产品市场份额,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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