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电子元件 北京板块 专精特新 创业板综 深股通 融资融券 商业航天 半导体概念 国产芯片 军工
要点二: 经营范围 光电产品、导航产品、遥感数据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采集与分析系统产品的技术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制造光电子材料;制造光学玻璃;制造光学元件;制造导航专用仪器;制造导航终端;导航定位服务;导航电子地图制作;销售开发后的产品;经济贸易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检测;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检验检测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检验检测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要点三: 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以红外热成像等光电领域业务为核心,以导航、遥感和信息系统业务为补充。
要点四: 行业背景 红外热成像行业的进入壁垒较高,新进入者难以在短期内对原有竞争格局产生重大影响,但该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市场吸引力较大,不排除有实力雄厚的新企业加入到市场竞争中,而行业内现有企业也会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和投资力度,不断提高行业技术水平和产能规模,进而导致市场竞争存在加剧的风险。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产业布局优势 公司致力于打造完善的产业布局,持续向上游核心领域拓展,是国内少数同时掌握制冷型红外探测器、非制冷型红外探测器和精密红外镜头核心技术的民营红外厂商之一。公司目前具备II类超晶格探测器中试级别生产能力,具备非制冷探测器和红外镜头镜片的批量生产加工能力,同时还有成都II类超晶格探测器量产基地、上海非制冷探测器封装线、杭州红外镜头产线扩建等项目处于推进建设中。同时,公司还投资参股了外延材料制造商南京国科半导体、分子束外延设备制造商国成仪器等产业链上游企业,建立起覆盖制冷红外与非制冷红外产业、上游核心器件与中游关键产品的产业布局,相较于国内多数竞争对手具有全产业布局的竞争优势。 (二)技术路线优势 公司制冷红外产品主要选用锑化物技术路线,包括已经获得下游市场充分检验和广泛认可的锑化铟系列产品,以及代表制冷红外技术前沿的II类超晶格系列产品,在锑化物红外技术路线具有较强的先发优势、技术壁垒和产业布局优势。相较于国内多数竞争对手采用的碲镉汞技术路线,公司制冷红外产品在稳定性、盲元率等方面表现更佳,获得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并在客户组织的比测、谈判、询价、招投标等活动中多次胜出,客户数量和市场影响力持续增加。 (三)人才储备优势 作为技术驱动型公司,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工作,建立了一支高素质的研发团队,研发团队的技术领域覆盖半导体集成电路、图形处理算法、光学设计、光电集成等核心业务技术环节,同时具有红外核心技术相关理论基础与实践经验,为公司持续技术创新、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致力于成为光电行业的核心器件供应商,以先进技术和领先性能作为核心竞争力,与各个应用领域的下游客户建立了广泛合作关系。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中国兵器装备集团、中国船舶集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四川九洲集团、中航工业集团等大型客户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同时拓展了大批从事光电集成、应用业务的中游客户,相较于竞争对手具有客户资源丰富和下游应用领域广泛的优势,业绩增长不依赖于单一客户或单一应用领域,业绩稳定性和增长潜力优势更强。
要点六: 自愿锁定股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罗珏典、吴明星承诺: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同时,本人将主动向发行人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发行人上市后存在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要点七: 光电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等项目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44,856,477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投资计划如下:光电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超精密光学加工中心建设项目、光电芯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先行通过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数额不足以满足项目建设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高于上述项目资金需求总额,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要求,以及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资金在运营和管理上的安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着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有助于公司主营业务生产能力的稳步提升,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和增强行业地位,多维度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抗财务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