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公用事业 电力 光伏发电 浙江板块 小盘成长 小盘股 最近多板 东方财富热股 昨日高振幅 沪股通 上证380 中证500 融资融券 绿色电力 抽水蓄能 氢能源 央国企改革 风能 光伏概念 新能源
要点二: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风力发电、水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的开发、运营,工程项目管理,天然水收集和分配,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备维修,检测技术服务(凭许可证经营),供水服务,供电服务(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可再生能源业务 公司是浙能集团所属的专业从事风电、光伏、水电、氢能、储能等可再生能源业务方向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的综合型能源企业。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电力。截至2025年12月底,公司已并网控股装机容量690.76万千瓦,其中水电113.28万千瓦、光伏364.16万千瓦、风电213.32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123万千瓦,海上风电90.32万千瓦)。
要点四: 电力行业 2025年,全国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电力供应持续绿色低碳转型,电力消费稳中向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截至2025年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38.9亿千瓦,同比增长16.1%,较“十三五”末装机容量增加16.9亿千瓦,“十四五”时期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年均增长12.0%。其中,太阳能发电累计装机容量12.0亿千瓦,同比增长35.4%;风电累计装机容量6.4亿千瓦,同比增长22.9%;核电累计装机容量0.6亿千瓦,同比增长2.7%;火电累计装机容量15.4亿千瓦,同比增长6.3%;水电累计装机容量4.5亿千瓦,同比增长2.9%。风电光伏累计装机历史性超过火电,近4年风电光伏新增装机规模连续突破1亿、2亿、3亿、4亿千瓦关口。
要点五: 高质量发展规模效益优势 公司紧跟国家“3060”双碳战略目标,积极响应新型电力系统构建要求,精准把握新能源规模化与市场化发展契机。公司充分利用控股股东浙能集团资源禀赋,实施区域聚焦战略,重点深耕长三角核心市场与西北能源富集区域;通过标杆项目引领发展,打造行业示范工程;构建战略伙伴协同生态,形成产业联盟体系。管理层坚持“一盘棋”整体规划、“一直抓”执行韧性、“一根筋”实施决心,持续推进新能源业务规模与质量的双向提升。
要点六: 东西互济区位资源优势 公司构建“东西互济、海陆联动”的立体化发展战略布局,形成梯度清晰、优势互补的区域发展格局。在长三角核心经济区,战略性依托浙江、江苏等经济强省的区位优势,重点布局海上风电与集中式光伏项目,精准把握高消纳能力与大开发潜力的市场机遇;在“三北”及西南资源富集区域,实施前瞻性项目储备,加强政策市场研判,系统化建立分类项目储备库。各区域协同形成“省内强消纳、省外重储备”的发展模式,实现资源禀赋与市场需求的高效匹配与价值最大化。
要点七: “风、光、水”多业协同优势 公司“风、光、水”三大核心业务协同发展格局不断深化,业务结构持续优化,时空双维协同效应凸显成效。具体表现为:水电丰水期与风光枯发期形成季节性互补,构建天然对冲机制;西北地区风光资源与东南水电资源形成地域性互补,建立跨区域平衡体系。在运营层面,枯水季节风电出力弥补水电生产缺口,雨季水电高峰平抑风光出力波动。三大业务的战略协同为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提供了系统性保障。
要点八: 管控体系优势 公司按照“统筹规划、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企业“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的“5+1”管控优化改革实施。海上风电按照“一套班子、多块牌子”,完成海上风电集约化、专业化运维团队组建;陆上风光采用“运管总部+区域公司+场站”管理架构,重点提升生产安全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小水电由小水电管控中心集约管控,“一企一策”在规范管理中稳步发展壮大;管理建设项目加大自主开发建设比例,专业化队伍不断提升基建管理经验和优势。同时,建强电力市场交易团队,高度重视现货、绿电、绿证等交易,不断拓宽交易渠道和交易品种,有效发挥电力交易主力支撑作用。
要点九: 人才建设储备优势 公司专注主责主业发展,坚持专业化战略,持续优化引才引智、人才培养和发展机制。坚持人力资源战略与重点任务相匹配、人力资源体系与管控模式相适应、人力资源结构与发展水平相支撑的原则,树立更加鲜明的“注重基层、注重一线工作经历”选人用人导向,培育“以奋斗者为本”的企业价值导向,完善基于市场价值、综合绩效为核心的薪酬分配体系,稳步提升板块管理年轻干部比例、不断优化人才结构和梯队建设、深化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加大薪酬向一线岗位和开发建设岗位倾斜,形成个人发展与企业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进一步加强人才储备,激发人才队伍活力,赋能公司高质量发展。
要点十: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十一: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二: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