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非银金融 多元金融 信托 上海板块 金融地产风格 中盘股 沪股通 上证380 中证500 融资融券 机构重仓 电池技术 电网概念 钒电池 储能概念 碳交易 特高压 券商概念 央国企改革 风能 智能电网 参股期货 参股券商 节能环保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投资顾问,电气(母线槽、高低压柜、开关箱、变压器、箱式变电站、电缆、输配电工具及材料)领域、节能环保领域、电子信息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设备及系统、输配电设备及配件、节能环保设备、仪器仪表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要点三: 信托、证券、期货、碳资产和电力装备制造 公司通过旗下英大信托、英大证券、英大期货、英大碳资产、置信电气等公司经营信托、证券、期货、碳资产和电力装备制造等业务。
要点四: 金融行业 2025年,金融行业紧扣金融强国建设总目标与金融“五篇大文章”核心部署,持续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全面推进金融监管从严常态化,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开放,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行业发展整体趋向稳健合规,金融市场运行总体平稳有序,金融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性持续提升。
要点五: 碳资产行业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定调“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碳资产行业在政策推动下快速发展,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容,场景逐渐多元化。碳市场建设加速推进。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明确2027年建成全国统一碳市场目标;钢铁、水泥、铝冶炼三大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管控企业从2,257家增至3,378家,覆盖全国60%以上碳排放量。碳交易活跃度持续提升。2025年全国碳市场配额成交量2.35亿吨,同比增长24%,创历史新高,成交额146.3亿元,同比增长28.7%;CCER市场同步回暖,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12项CCER方法学,推动自愿减排方法学体系大规模、系统性拓展,CCER累计成交量达921.94万吨,成交额达6.50亿元。碳金融模式创新高效演进。碳质押融资、碳远期、碳中和债券、碳信托等多元工具加速落地,全年碳金融产品供给持续丰富,有效盘活企业碳资产价值,拓宽了绿色低碳领域融资渠道,为实体经济绿色转型提供了精准有力的金融支撑。
要点六: 电力装备制造行业 能源电力是经济社会稳定运行的基础保障,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战略。当前,能源电力领域正处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赋能、行业转型升级提速的关键阶段,电网建设、电力消费需求快速增长。新型能源体系加快建设。8月,工信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电力装备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工信部联重装〔2025〕178号),设定传统、新能源电力装备产业集群及龙头企业营收增速目标,强调提升装备供给质量、扩大国内有效需求、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等,夯实电力装备行业增长基础。9月,国家能源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能源装备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能发科技〔2025〕78号),推动能源装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1710号),加快建设主配微协同的新型电网平台,推进配电网柔性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2025年,我国新能源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风电、太阳能发电累计并网装机达到18.4亿千瓦,占总装机比重达47.3%,首次历史性超过火电,标志着我国电力结构发生根本性转变。全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超4.3亿千瓦(其中太阳能新增3.18亿千瓦、风电新增1.2亿千瓦),连续三年保持全球新增装机第一。绿色化和智能化转型深化推进。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出加快绿色科技创新、推进传统产业深度绿色转型、引领新兴产业高起点绿色发展等任务,健全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进“人工智能+”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能发科技〔2025〕73号),提出在设备管理、配电网控制、灾害应急等方面构建智能化应用。新型储能行业规模化应用前景广阔。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发改能源〔2025〕1144号),提出促进新型储能应用场景拓展、推动新型储能利用水平提升、引领新型储能创新融合、加强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新型储能市场机制完善等,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市场化发展。中国能源新闻网报道显示,截至2025年底,全国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达144.7吉瓦,同比增长85%,是“十三五”时期末的45倍。装机规模占全球总装机比例超过40%,已跃居世界第一。海外电力装备需求保持高位。全球能源转型与电网升级需求共振,为中国电力装备出口创造了广阔空间。据海关总署数据,2025年我国变压器出口额达64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近36%。欧美电网升级改造、AI数据中心用电激增、新能源大规模并网等多重因素叠加,推动全球电网投资进入上行周期。我国电力装备企业凭借制造水平高、产业链完整、产能充沛等优势,正加速开展海外业务。
要点七: 产融协同运营优势明显 一是依托股东资源禀赋,服务电网和能源产业链能力强。公司立足能源特色,依托股东资源优势,不断完善业务体系,拓展延伸业务模式,在金融、碳资产、电力装备等方面积累了能源领域特色化竞争优势,积极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源产业链发展提供全方位综合服务,致力于打造具有能源特色国际一流的数字型绿色金融和智能制造服务商。 二是产业金融相互赋能,资源协同和市场发展能力强。持续深化产融协同,加强金融、碳资产与制造业的优势互补、双向赋能。一方面通过产业实践,强化金融业务、碳资产业务在能源领域的竞争优势,引导金融资源深度服务实体重点领域,提升服务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另一方面通过金融赋能产业发展,推动金融、产业、科技等要素资源协同共享,助力延伸产业链,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业务优化升级。 三是治理规范运作科学,稳健经营和风险防控能力强。公司严格落实各类监管政策要求,持续完善ESG治理,滚动修订治理制度,“两会一委一层”权责边界明晰、运作流程标准化,不断增强市场认同,构建上下贯通的信息披露管理运行机制,公司治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完备性持续提升;遵循市场化导向,优化业务监管模式,坚持数智化转型,建强建优风控体系,持续夯实合规保障,推动各项业务行稳致远。
要点八: 金融业务在能源领域特色突出 一是信托业务在电力行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依托强大的产业背景和雄厚的股东实力,积极服务能源央国企司库体系建设需求,形成了产业金融特色鲜明的差异化发展道路,核心功能与核心竞争力持续增强;依托“电e金服”“南网e链”平台,持续聚焦电费、物资等领域,成功实现国家电网、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区域内32家省级公司业务全覆盖。 二是证券业务在能源领域具有特色竞争优势。英大证券成立20年来,业务类型丰富,构建了全牌照业务体系,营业网点广泛覆盖,可为客户提供综合化、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深耕电力能源领域,创新融资工具和服务模式,为电网产业链上下游和能源行业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并购重组、资产管理等综合性金融服务,稳健提升主动投资管理能力,积极构建优质投资策略组合,形成了行业内独特的竞争优势,聚力打造能源电力特色鲜明的券商品牌。
要点九: 碳资产领域先发优势明显 一是双碳先发优势积厚成势。作为我国成立的首批碳交易机构之一,英大碳资产积极参与行业标准研发和碳减排方法学开发等工作,较早参与地方碳市场的交易、履约以及国内CCER市场的建设,在碳管理、碳交易、碳金融等方面取得首发首创的典型实践,行业领先地位逐步夯实。 二是业务模式日渐成熟。英大碳资产聚焦服务实体经济绿色低碳转型,逐步构建起成熟、具有竞争力的业务模式。碳管理服务基本盘筑牢;碳交易业务稳步增长,撮合交易量累计超400万吨,碳配额、绿证等交易规模市场领先;碳金融业务持续突破,“碳e融”产品累计服务613家企业获得近560亿元资金,“绿色订单融资”累计服务全国72家供应商获得近10亿元优惠融资。
要点十: 电力装备领域技术储备丰富 一是业务布局较为完善。置信电气已成为集高端电工装备、电网智能运维、综合能源服务、电力工程建设、技术咨询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高科技企业,产品涵盖10~1000千伏电压等级。近年来,置信电气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国际化”发展方向,持续巩固电力装备领先优势,在市场拓展、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等方面持续发力,牢牢把握电力行业“清洁低碳、绿色发展、智能高效、创新发展”行业趋势。 二是技术水平较为领先。置信电气是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专注于绿色低碳高科技产品开发、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和产业化运作,在电工装备领域取得了一批高水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在非晶合金配电变压器、复合线路绝缘子、雷电监测与防护、电网智能运维等行业处于领先地位,部分核心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拥有国家能源雷电灾害监测预警与安全防护重点实验室,4家单位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要点十一: 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英大集团、中国电财、国网上海电力、国网新源、深圳国能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完成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济南能投、湘财证券、深圳免税集团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完成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后,英大集团、中国电财、济南能投、国网上海电力、国网新源、深圳国能、湘财证券和深圳免税集团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