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多元金融 上海板块 MSCI中国 沪股通 中证500 融资融券 机构重仓 央企改革 钒电池 储能 碳交易 特高压 券商概念 国企改革 风能 智能电网 参股期货 参股券商 节能环保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投资顾问,电气(母线槽、高低压柜、开关箱、变压器、箱式变电站、电缆、输配电工具及材料)领域、节能环保领域、电子信息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设备及系统、输配电设备及配件、节能环保设备、仪器仪表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要点三: 电气及新材料设备、证券相关业务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电气及新材料设备、电力运维业务、低碳节能与工程服务相关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经过重组后,英大信托和英大证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业务范围增加了信托、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业务整合与协同的难度将有所提高。
要点四: 产业链完整 公司自成立以来,以非晶变为核心优势产品,逐渐向产业链上游非晶铁心以及产业链下游一次设备运检业务延伸。通过历次并购重组,业务范围从节能配变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到低碳节能整体方案的制定,到低碳城市项目、配电网建设项目的实施、建设并提供后期的运营服务,形成各类业务互相融合、互为支撑的产业布局,符合整个产业向低碳节能发展的大趋势。
要点五: 英大信托-行业经验优势 在信托业务领域,英大信托基于自己独特的背景资源及专业实力,建立了在电网领域的专业优势,充分利用信托制度特点,为电网企业提供灵活便捷的资金资产管理服务;在全面布局传统信托业务的同时,大力开拓电力产业链金融业务,在清洁能源发电、电网供应链金融等领域建立了优势地位,同时积极稳妥拓展基础设施建设金融、资产证券化等业务。未来,英大信托将在能源金融领域努力实现“国内一流、国际知名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专家,清洁能源领域金融服务领航者”的战略愿景,提升在电力产业链资源整合与清洁能源领域金融服务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扩大行业优势,打造助力清洁能源发展、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优秀信托公司。在固有业务领域,英大信托坚持“风控优先、收益合理、布局科学”的原则,以固定收益类投资为主,保证收益贡献,适当开展权益类及非标产品投资,提高收益水平。在加强风险防控的前提下,不断提升资产管理能力和水平。
要点六: 英大信托-认可度优势 三十多年来,英大信托形成了务实稳健的经营风格,各项业务稳步增长,获得了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及客户的认可。英大信托连续10年荣登中国社科院和金融时报社联合评选的“中国金融机构排行榜”,并被授予“金龙十年·非凡成就奖”,先后多次获得“最佳信托公司”、“最佳稳健增长信托公司”、“最具影响力信托公司”、“最具创新力信托公司”等称号。
要点七: 非晶合金变压器龙头 公司是目前全球生产规模最大,技术水平最先进,产品规格系列最齐全和产业链最完整的非晶合金变压器生产企业,公司的非晶合金变压器技术,性能和产量均处于全球领先水平。目前,公司非晶合金变压器的专利项目产品已覆盖2个大类,5个品种,18个体系,163个规格,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城市,农村电网改造,国家重点项目等领域,继续保持80%以上的市场占有率。公司非晶合金变压器已在上海世博会,北京奥运会场馆,杭州湾跨海大桥,东海大桥,洋山深水港,长江隧桥,上海虹桥交通枢纽,浙江连岛大桥,广州黄埔珠江大桥,郑州市黄河公路大桥等等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中广泛使用。
要点八: 英大证券-在能源电力行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服务经验,形成独特竞争优势 英大证券在能源电力行业深耕多年,长期为电网产业链上下游及能源行业的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并购重组、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等综合性金融服务,在该领域积累了丰富的金融服务经验,形成了行业内独特的竞争优势。英大证券将积极发挥投资银行和资产管理业务优势,以能源电力行业为重点,继续扩大行业经验优势,探索产业链金融业务,通过债权融资、资产证券化、永续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绿色债券等多种方式为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要点九: 节能环保 公司自主研发的非晶合金变压器等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拥有国家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等称号,进入了第三批《全国城乡电网改造建设主要设备及生产企业推荐目录》,公司新产品空载损耗大幅降低80%,每台每年可节省电费约4000元,被誉为“没有发电机的绿色发电厂”,非晶合金变压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电网节能降耗的要求,该市场已启动。
要点十: 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英大集团、中国电财、国网上海电力、国网新源、深圳国能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完成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济南能投、湘财证券、深圳免税集团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完成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后,英大集团、中国电财、济南能投、国网上海电力、国网新源、深圳国能、湘财证券和深圳免税集团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