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化学原料 安徽板块 低价股 沪股通 降解塑料 氢能源 央国企改革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食用盐加工;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石灰和石膏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陆地管道运输;再生资源销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水泥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要点三: 主营业务 公司作为中国氯碱化工领域一体化循环经济模式的典型代表,业务以PVC和烧碱为核心,纵向整合其他资源,形成了从上游资源(原盐、电石灰岩、煤炭)到中游能源(自备电厂)、电石制备,到下游化工产品(PVC、烧碱)、高附加值新材料(三氯氢硅、PDO、PBAT)及废弃物资源化(电石渣水泥、“三废”利用)的全产业链,形成“资源-能源-化工-新材料-环保”的闭环体系。
要点四: 行业背景 在技术迭代与碳中和目标的双重驱动下,全球氯碱行业正经历从传统生产模式向绿色智能制造的深刻转型。这一进程的核心在于三大技术突破:离子膜国产化率已实现超90%的跨越,零极距电解槽电流效率提升至96%,氧阴极技术实现能耗降低25%。技术投入占比增加反映出行业对创新驱动的战略倾斜。新能源技术的规模化应用成为降低碳排放的关键路径。2025年新建项目绿电配套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要求,直接推动风电装机与氯碱生产的协同发展。 2025年煤炭价格持续下行,导致PVC等煤化工产品成本中枢下移。受中美贸易关系恶化、楼市政策调整及环保限产等因素影响,氯碱需求呈现“东降西升”格局:东部沿海地区需求增速放缓至3%-5%,中西部地区因“西电东送”及新能源需求增长10%-12%。国家加强行业监管,明确电石法PVC综合能耗不得高于2500千克标煤/吨,否则关停;新建项目需配套废水零排放装置,环保不达标者不予立项。预计到2027年将淘汰落后产能超500万吨,头部企业市占率将提升至60%。产能向西北、西南转移,如内蒙古、新疆等地依托资源优势形成循环经济模式。东部沿海地区受环保政策影响,烧碱、PVC需求增速放缓,但高端产品(如医用级PVC)需求保持15%年增长。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资源与能源禀赋优势:全产业链资源自主可控 公司依托自有盐矿、电石灰岩矿等核心矿产资源,构建了稳定的上游原料供应体系,确保长期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地处“两淮”煤炭富集区,可高效利用当地丰富的煤炭资源,降低原材料采购及运输成本。此外,公司自建热电联产系统,不仅保障了生产所需的稳定能源供应,还显著降低了动力成本,形成“资源+能源”双重保障,增强了抗市场波动能力。 (二)循环经济优势:绿色低碳一体化产业生态 公司采用国际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打造了以PVC和烧碱为核心的“矿产资源→煤炭发电→氯碱化工→可降解塑料→三废综合利用”的闭环循环经济体系。该体系实现了资源的高效利用,通过物料循环利用,不仅提升了经济效益,更实现了环境友好型发展,强化了公司的长期竞争力。 (三)区位优势:深耕长三角核心市场,高效响应客户需求 公司位于华东腹地,紧邻长三角这一全球最具活力的经济带,区域内化工、新能源、汽车制造、电子、建材等行业对氯碱产品需求旺盛。临近辐射500公里范围内核心工业区,运输成本更低;依托本地化仓储和供应链体系,与长三角头部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客户黏性强。 (四)规模优势:行业领先产能,持续扩张提升市场话语权 作为长三角地区氯碱化工龙头企业,公司目前具备64万吨/年PVC产能;48万吨/年烧碱产能。随着公司重点项目的落地,产品协同能力更强,规模效应将带来议价能力增强,市场份额稳步提升;供应链整合能力提高,原材料采购更具优势。 (五)技术创新与研发优势:产学研深度融合,打造高端化工技术高地 公司坚持“科技引领产业升级”战略,构建了完善的创新体系:拥有安徽省氯碱化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滁州市“双创之星”产业创新团队等省市级研发平台;与淮北矿业绿色化工新材料研究院深度合作,联合攻关行业技术难题;与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哈尔滨工程大学等顶尖科研机构建立长期合作,推动技术转化:通过人才引进与培育机制,吸引行业领军专家加盟,持续培养青年核心、研发骨干;探索可降解塑料、高端聚氯乙烯改性材料等新产品,增强未来增长点。
要点六: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七: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八: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