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能源(600989)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化学原料 宁夏板块 富时罗素 MSCI中国 沪股通 上证180_ 融资融券 机构重仓 HS300_ 口罩 氢能源 煤化工

要点二: 经营范围 高端煤基新材料(多种牌号聚烯烃及聚烯烃改性产品)生产及销售;现代煤化工及精细化工产品(甲醇、乙烯、丙烯、混合C5、轻烃、混合烃、MTBE甲基叔丁基醚、丙烷、1-丁烯、纯苯、混苯、二甲苯、重苯、非芳烃、液化气、中温沥青、改质沥青、蒽油、洗油、混合萘、酚油、轻油、硫磺、硫酸铵、液氧、液氮、氯化钠、硫酸钠、液氩等)生产及销售;焦化产品(焦炭、粗苯、煤焦油)生产及销售;煤炭开采、洗选及销售;焦炭(煤)气化制烯烃及下游产品项目建设;矿用设备生产及维修;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维修及检测;仪表、阀门校验;内部研发、人事管理、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凭相关许可证和资质证书经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要点三: 煤制烯烃 公司主营业务为煤制烯烃,主要产品为聚乙烯(PE)、聚丙烯(PP)。在五大通用合成树脂中,聚乙烯、聚丙烯的产销量分别位居第一位和第二位,占五大合成树脂总产量的60%以上,是国民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基础原材料之一。

要点四: 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分类代码C26);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细分行业属于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分类代码2651)。

要点五: 区位优势 公司本部位于中国能源化工“金三角”之一的宁东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核心区,新投资建设的4×100万吨/年煤制烯烃示范项目位于“金三角”的另一核心区内蒙古鄂尔多斯乌审旗苏里格经济开发区,“金三角”地区煤炭资源非常丰富,产业链原料供给充足、便利,原料成本更低;内蒙子公司更加靠近华北、华东等主要产品销售区域,物流运输发达便利,运输成本更低。

要点六: 成本优势 投资成本优势。公司循环经济产业链一次性规划,集中布局,分期实施,形成了超大单体规模的产业集群,上下游生产单元衔接紧密,大幅降低了单体项目投资、公辅设施投资及财务成本。与国内同期同规模投产项目相比,投资成本节约30%以上。运营成本优势。公司产业链紧密衔接,使上一个单元的产品直接成为下一个单元的原料,有力保障了原料的稳定供应和生产的满负荷运行,大幅降低了能源消耗、物流成本、管理成本,运营成本比同行业同规模企业低约30%。财务成本优势。公司有息负债规模较小,融资利率低;实行产销平衡的经营策略,流动资金占用少;采用先款后货的销售模式,资金周转效率高;长期保持生产平稳运行,资产周转率高。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6.62%,在行业中属于较低水平。

要点七: 管理优势 公司充分发挥规模优势和产业链集中优势,实行扁平化管理,企业管理人员占比少,人工成本低;实行规模化采购和集中销售,采取直采直销模式,采购、销售管理成本低;全面预算管理与绩效考核有效结合,目标达成率高;将企业文化理念融入到规章制度和日常管理中,员工积极主动性强,管理优势比较突出。

要点八: 国内单厂生产规模最大的焦化企业之一 公司焦化产能为400万吨/年,是国内单厂生产规模最大的焦化企业之一,2019年生产焦炭455.43万吨。公司采用国内先进的5.5米捣固焦炉加工生产焦炭,同时通过消烟除尘设备和环保回收系统,实现了将焦炉煤气回收利用、变废为宝。焦炭产品下游销售,以终端直供为主,渠道稳定,竞争优势明显。

要点九: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十: 焦炭气化制60万吨/年烯烃项目 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焦炭气化制60万吨/年烯烃项目,总预算投资152.79亿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共投资62.76亿元。该项目主要分为两段:前段焦炭气化制220万吨/年甲醇项目、后段甲醇制60万吨/年聚烯烃项目,以及相关配套公用工程。项目后段甲醇制60万吨/年聚烯烃项目已于2019年10月投产;前段焦炭气化制220万吨/年甲醇项目预计于2020年上半年建成投产。

要点十一: 90MWp 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 2019年公司投资4.05亿元建成宝丰能源宁东90MWp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发电规模约1.5亿kwh/年,发电成本比外购电节省一半。

要点十二: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三: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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