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股份(601033)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环保行业 广东板块 上证380 融资融券 社保重仓 生物质能发电 绿色电力 注册制次新股 垃圾分类 PPP模式 国企改革 次新股 节能环保

要点二: 经营范围 固体废物治理;机械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政设施管理;供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要点三: 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生物质处理业务 永兴股份成立于2009年,一直聚焦于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并逐步拓展生物质处理业务。永兴股份系广州市政府控股的广州环投集团投资的环保企业,是广州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唯一投资和运营主体。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在运营14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4个生物质处理项目;公司在运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产能32,090吨/日,在运营生物质处理项目产能2,590吨/日。未来公司将以深耕广州、服务粤港澳大湾区、走向全国为目标,积极提升垃圾焚烧发电和生物质处理产能,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环保能源公司。

要点四: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产业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与生物质处理业务属于“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产业”,为鼓励类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所在行业属于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中的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行业代码N77)。

要点五: 控股股东背景优势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广州环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政府。广州环投集团致力于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公共性、环保性业务,以及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的研发、专业设备制造和销售,目前承担广州市区及下属各区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等工作,是广州市最大的垃圾处理服务运营主体。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是广州环投集团下属唯一的垃圾焚烧发电及生物质处理运营平台。依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优势,发行人在广州市内形成业务领先地位,并稳步向外拓展业务。

要点六: 市场及区位优势 2022年,广东省GDP达12.91万亿元,财政收入1.41万亿,位居全国第一,其中广州市GDP2.88万亿元,财政收入1,854.70亿元,公司立足广州,深耕大湾区,主要项目所在地政府环保意识较强,具备较好的财政支付能力,为公司业务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未来,公司将利用控股股东在环保领域中的产业链优势,综合考虑所在地区的经济环境、地方政府的财政支付能力与环保举措,选择大湾区内经济发展较快、政府支付能力较强且环保意识较高的地区作为潜在市场,做强做精主业。

要点七: 研发能力与技术优势 公司在垃圾处理和垃圾焚烧发电领域深耕多年,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和技术实践应用能力。公司一贯重视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与积累,并视其为创造竞争优势、构建竞争壁垒、实现可持续经营的根本。持续不断的技术研发与工艺创新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支撑,提升了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在垃圾焚烧发电领域已掌握生活垃圾焚烧炉技术、垃圾焚烧电厂汽轮机组空冷凝汽技术、垃圾焚烧电厂“双脱硫、双脱硝”全工艺先进烟气处理技术、垃圾焚烧电厂飞灰稳定化螯合工艺等关键技术。同时,公司积极在垃圾焚烧发电领域和生物质处理领域开展研发工作。公司研发工作以影响现有业务高质量运行的技术、工艺难题为研究对象,通过技术创新落实解决方案。以研究院为技术创新载体,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解决公司业务发展和行业发展的技术难题,形成了公司的核心技术竞争力。在研发投入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为4.41%、3.27%、3.94%和3.36%,公司重视技术研发,持续对多领域业务进行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申请并取得的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248项,占专利总数比例为67.38%。持续的研发投入在技术研发方面为公司主营业务构建起了技术保障。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发行人控股股东广州环投集团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如下:1、本公司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仍将遵守上述承诺。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可豁免遵守前述规定。2、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要点九: 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等项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广州市第五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广州市第六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以上项目的投资将使用募集资金完成,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按募集资金相关规定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预计募集资金投入总额的,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项目预计募集资金投入总额的,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根据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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