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房地产开发 江苏板块 破净股 沪股通 上证380 充电桩 央国企改革 太阳能 参股券商 创投 节能环保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规划设计管理;标准化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主营业务 中新集团由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1994年投资设立,承载了中新两国政府合作开发苏州工业园区的历史使命,受到中新两国领导的高度关心与支持,为苏州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大贡献。2024年苏州工业园区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中实现“九连冠”。作为园区开发主体和中新合作载体,公司始终坚守中新合作初心,以“筑中国梦想,建新型园区”为己任,全面融入ESG发展理念,坚持产绿双核驱动,确立了以园区开发运营为主体,产业投资和绿色发展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协同发展格局。通过板块联动、资源集聚,实现“产业发达、配套完善、绿色低碳、开放创新”的高水平产城融合,助力国家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绿色发展。
要点四: 行业背景 (一)园区开发运营方面 2025年7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我国城镇化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也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迈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会议首次提出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目标,并部署了城市工作7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公司高水平产城融合园区发展的内涵和目标与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一致。 (二)产业投资方面 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健全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壮大耐心资本,更大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梯度培育创新型企业,产业投资大有可为。 (三)绿色发展方面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六部门《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供给能力,就近开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5年1-6月,全国光伏新增装机212.21GW,同比增长107%。2025年2月江苏省政府印发《江苏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若干政策举措》,提出大力培育光伏、风电、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前瞻布局氢能、新型储能、零碳负碳、合成生物等未来产业,支持苏州、南京等城市积极争创国家级未来产业先导区,到2030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到1.2万亿元左右,打造一批零碳工厂和园区,将为绿色业务打开更大市场空间。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中新合作品牌 公司立足中新合作载体地位,借鉴创新中新合作成功经验,实现走出去区域高水平产城融合,在行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公司有效发挥新加坡分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新加坡国际商务合作中心和新加坡苏州商务中心的双招双引平台作用,打造双循环新加坡支点,不断深化中新合作,助力中新合作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开放,形成了独特的中新合作品牌优势,持续夯实了公司作为园区开发运营领军企业的品牌形象与市场地位。 (二)业务发展平台优势 公司一体两翼是一个协同发展的整体,通过板块联动、资源集聚,持续做深“一体”,做强“两翼”。公司深耕园区开发运营领域已三十年,具有科学、前瞻性的项目选址能力和打造多赢合作商务模式的能力,紧密围绕国家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已形成了扇形围绕上海,能有效承接核心城市产业梯度转移和外溢的项目布局,地理位置优越,发展潜力巨大。公司在各产城融合园区及区中园项目所具有的中新品牌优势、开发主体影响力及与政府良好的协作关系,深厚的产业理解能力和强大招商亲商实力,使产业投资业务在优质项目资源的发现和获取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也为绿色发展业务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 (三)双核驱动战略优势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产业发展和绿色发展战略,明确了双核驱动战略,不断提升在“产”和“绿”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加深、加宽公司以产为核、以绿为核的护城河,共同赋能园区开发运营主业的发展。公司不断强化产业招投能力建设,通过投招联动,促进产业导入,加速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入挖掘运营价值;全面贯彻生态开发理念,聚焦绿色发电、绿色减排、绿色服务,助力园区绿色发展。
要点六: 参与投资广州市正轩前瞻睿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3年2月21日公司对外公告,2022年3月28日,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管理层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参与投资深圳市正轩前瞻睿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投资由深圳市正轩前瞻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深圳市正轩前瞻睿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注册地变更,现更名为“广州市正轩前瞻睿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标的基金”),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10,000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10%。近日,公司收到标的基金管理人通知,标的基金已募集完毕并完成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基金备案更新及工商变更登记,认缴出资额合计15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