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商贸零售 贸易Ⅱ 贸易Ⅲ 浙江板块 昨日高振幅 反内卷概念 沪股通 生物质能发电 绿色电力 储能概念 换电概念 央国企改革 节能环保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装卸搬运;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要点三: 煤炭流通业务 煤炭流通是处于煤炭开采与煤炭消费之间的服务业务。煤炭流通企业采购上游煤炭生产企业或贸易商的煤炭,经过配煤、仓储、运输等多个环节将煤炭销售给下游电厂、建材、造纸、冶金、化工等终端企业或其他煤炭贸易商等客户。
要点四: 热电联产业务 热电联产企业生产模式主要是通过燃烧煤炭、生物质及污泥等产生蒸汽,蒸汽推动汽轮机带动发电机发电,通过管网将蒸汽直接输送至工业园区内的纺织、印染、造纸等工业企业,满足其生产用热需求;同步配套配置电拖、汽拖空压机组产出压缩空气,通过管网为用户提供配套能源服务;同时还可提供污泥、生物质、一般固废等资源综合处置服务,为区域经济绿色发展助力。
要点五: 新能源业务 公司加快构建新能源“投产运供研”发展平台,打造综合能碳一体化服务商。公司新能源业务聚焦零碳园区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EPC总承包服务,同步提供综合新能源技术服务、储能核心设备研发生产与销售,并在熔盐储能、电化学储能、废旧轮胎裂解等领域积极布局,全方位构建公司新能源业务矩阵,持续增强产业转型内生动力。
要点六: 煤炭流通行业 当前煤炭行业处于“双碳”战略深化与能源保供并重的发展阶段,煤炭作为基础能源的兜底保障地位未变,流通环节迎来结构化升级机遇,同时也面临合规与转型要求提升、煤炭价格下行、盈利承压的多重挑战,内贸供需宽松与外贸进口调整共同塑造了行业年度发展格局。
要点七: 热电联产行业 近一年来,我国热电联产行业保持稳步发展态势,处于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北方居民采暖的核心热源地位,同时也是新型电力系统中兼具能源保供与灵活调峰能力的重要支撑型电源。
要点八: 新能源行业 近一年来,我国新能源行业延续高速增长态势,装机规模持续增加,已成为我国电力供应增量的绝对主体。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25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389,134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容量64,001万千瓦,增长22.9%;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120,173万千瓦,增长35.4%,装机规模稳居全球首位。
要点九: 跨产业资源整合能力 公司深耕煤炭流通、热电联产、新能源三大核心业务板块,深度整合传统能源与清洁能源优质资源。凭借成熟稳健的供应链管理体系,依托规模化集中采购、专业化流通网络布局及多能互补一体化运营模式,高效打通上下游产业环节,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与综合成本精准管控,持续推动产业服务模式迭代升级。
要点十: 技术迭代创新能力 公司重构并不断完善研发体系,聚焦主业发展方向,研究范围涵盖太阳能利用技术、储能技术、绿色燃料合成及掺烧技术、智慧电厂技术等前瞻性项目,对各子公司、研究分院及技术中心明确分工、压实任务;依托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打造技术前瞻与市场需求并重的创新矩阵,推动传统产业升级与新兴领域技术孵化。在技术输出阶段深化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探索多元合作模式,打通创新链到产业链的转化通道,加强与产业链龙头企业战略合作,深化与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大嘉兴研究院等产学研融合,共建省级重点实验室、“退役光伏组件绿色回收与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与此同时,公司创新平台能级持续提升,旗下新嘉爱斯、桐乡泰爱斯、南太湖科技均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嘉爱斯获批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公司再添一张国家级创新“金名片”。
要点十一: 业务革新进化能力 自公司成立以来,历经能源行业深刻变革与市场淬炼,完成煤炭业务由计划经济时期“统购统销”向市场化、专业化运营的全面转型。在绿色低碳发展大势下,公司从无到有构建以多能联供为核心的综合能源中心和聚焦循环利用的资源综合利用中心,打造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标杆。面对新一轮能源革命与产业升级浪潮,公司抢抓战略机遇,积极优化投资布局,构建多元化、规模化的新能源业务矩阵,实现传统能源与清洁能源协同共进。
要点十二: 风险闭环管控能力 经过多年深耕细作与持续迭代优化,公司已构建起体系健全、独立高效、权责清晰的内控管理体系,始终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积极探索培育第二增长曲线,不断增强企业抗周期、抗风险能力与可持续发展韧性。
要点十三: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十四: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五: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