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汽车 汽车零部件 底盘与发动机系统 上海板块 破发股 沪股通 融资融券 汽车热管理 新能源车 央国企改革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试验机制造;试验机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及发动机系统零部件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及发动机系统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要点四: 汽车行业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内容及数据,“十四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在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在全行业企业共同努力下,汽车行业取得多方面突破,产销规模跃升3,000万辆,营业收入突破10万亿,出口跻身世界第一,电动化与智能化、网联化加速融合,形成产业领先优势。刚刚过去的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汽车行业继续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和活力,多项指标再创新高,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
要点五: 客户资源优势 在热管理系统零部件领域,公司起步于1992年,至今在汽车热管理系统中的空调管路细分行业深耕了三十余年,从最早的桑塔纳国产化配套到现在作为大众汽车、通用汽车、丰田汽车、上汽集团、客户1、奔驰汽车、雷诺汽车、捷豹路虎、长城汽车、奇瑞汽车、蔚来、小鹏、理想、赛力斯、广汽等众多国内外重要主机厂的直接或间接供应商,获得了客户的充分信赖和认可。三十余年来,公司逐步加强与客户的合作粘性,积极参与到客户的整车设计和研发流程中去,与客户同步设计、同步开发、同步优化,工艺流程、产品质量和自动化水平始终向行业一流水平看齐,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客户拓展层面,公司获梅赛德斯-奔驰的项目提名,首次进入其全球供应体系,标志着公司产品的技术水平、质量管控及供应服务能力获得全球豪华汽车龙头企业的高度认可。
要点六: 技术优势 公司以技术创新为基础,注重新工艺的研发与新技术的运用,不断突破技术壁垒。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研发中心逐步建成,公司的研发、实验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在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公司一方面充分发挥核心研发团队的带教能力和研发能力,另一方面充分加强与主机厂的交流沟通,将公司的设计理念、研发思路与主机厂形成良性互动和碰撞,在业务中验证研发成果,在业务中提升研发能力。
要点七: 规模优势 规模化生产是汽车零部件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公司在细分领域达到了高水平的规模化生产,摊薄了固定成本,具备了工艺持续改进的基础,有更强的议价能力,降低了单位产品生产成本,提高了产品的竞争力。
要点八: 管理团队优势 优秀的管理团队是企业成功的重要条件之一。经过多年的持续经营,公司已建立起了一支经验丰富、结构合理的精干团队。公司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的管理模式,各部门经理分工明确,执行高效。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大多具有汽车空调管路、燃油分配管等产品多年的从业经验,且合作时间长、相互认同度高、沟通成本低、执行效率高。专业、敬业、高效的队伍是本公司的重要竞争优势。
要点九: 自愿锁定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汽空厂承诺:1、自上海汽配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上海汽配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海汽配的股份,也不由上海汽配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企业在上海汽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上海汽配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上海汽配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上海汽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3、上海汽配上市后6个月内如上海汽配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上海汽配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在上海汽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上海汽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要点十: 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年产1910万根汽车空调管路及其他汽车零部件产品建设等项目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433.50万股,所募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年产1910万根汽车空调管路及其他汽车零部件产品建设项目、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年产490万根燃油分配管及其他汽车零部件产品建设项目、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对上述部分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则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项目剩余投资及置换已支付款项。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相对于项目所需资金存在不足,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含拆迁补偿款)、银行借款等途径解决;若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满足上述项目投资后尚有剩余,则剩余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利用自筹资金先行实施部分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优先置换因先行实施上述项目所使用的自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