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农银行(603323)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银行 江苏板块 破净股 沪股通 融资融券

要点二: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要点三: 主营业务 本行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要点四: 行业背景 2024 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我国银行业以稳健的经营态势和持续优化的金融服务,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2024 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资产总额达到 444.6 万亿元,同比增长 6.5%。全年银行业金融机构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包括小微型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和小微企业主贷款)余额攀升至 81.4 万亿元,其中单户授信总额 1000 万元及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 33.3 万亿元,同比增长 14.7%。从资产质量和风险抵补能力来看,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总体稳定,2024 年四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下降至 1.5%,较上季末下降 5BP;风险抵补能力整体充足,拨备覆盖率上升至 211.2%,商业银行(不含外国银行分行)资本充足率 15.7%,较上季末上升 12BP;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均较上季末有所提升。2024 年全年,商业银行累计实现净利润 2.3 万亿元,流动性指标保持平稳。

要点五: 严谨高效的扁平化法人治理 坚持将党的领导与自身“三会一层”公司治理架构有机融合,在党委前置基础上切实做到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按照“专业化与条线化发展、灵活性与精简性并存”的原则,形成了扁平化的组织架体系,能充分发挥法人银行体制机制灵活、决策链条短的优势,服务响应及时,业务处理高效,能有效应对内外部的环境变化和挑战。

要点六: 前景辽阔的长三角核心区位 作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法人银行,扎根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拥有丰富市场资源和广阔未来前景。作为农商银行跨区域经营的先行探索者之一,制定清晰长远的区域战略,吴江作为根据地稳中求进,不断下沉服务重心,始终保持领先态势;苏州城区作为增长极激流勇进,有着数倍于吴江区的经济总量及金融需求,持续发挥服务中小企业及农村金融领域的优势,提升市场占有份额;泰州及异地坚持齐驱并进,从流程、效率、产品多方面改革,进一步提升贡献度。此外,本行深入融合地方医疗、教育、社保、交通等社会民生事业,畅享地区发展红利,着力打造“苏州人民自己的银行”。

要点七: 特色突出的管家式公司业务 打造“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管家”品牌,创新推出“中小企业培育回归行动计划”,始终走在支持民营企业、制造业企业发展的前列。充分发挥综合金融服务优势,创新打造新型供应链金融,完善一揽子金融服务能力,满足企业客户在生产、贸易、投资等领域的金融需求。在绿色金融和专精特新领域深入探索,紧贴生态绿色主题承建“苏州市绿色低碳金融实验室”市级金融平台,紧跟环太湖科创圈和吴淞江科创带发展规划,组建科创直营团队,全力支持产业转型升级。

要点八: 股东及董事高管拟增持以稳定股价 2019年6月19日公告,根据稳定股价预案,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时任公司董事、高管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初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日期间,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15%。其中,亨通集团本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370万元,新恒通集团拟增持金额不低于419万元,环亚实业拟增持金额不低于363万元,前述公司时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222万元。

要点九: 股价触发稳定股价措施 2019年6月14日公告,自2019年5月17日起至2019年6月14日,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其中:自2019年5月17日起至2019年6月11日,公司股票连续17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2018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6.50元/股,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14日,公司股票又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2018年度经审计并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5.82元/股),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公司将在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之日(2019年6月14日)起5日内(2019年6月19日)召开董事会,制定并公告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

要点十: 股利分配 公司上市后将在足额计提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且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公司每个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或任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一: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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