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装修建材 江苏板块 ST股 首发经济 培育钻石 小金属概念 创投
要点二: 经营范围 家具的设计、制造、销售;铝木门窗、楼梯扶手、房屋装饰材料的生产、销售;家具、家居用品的批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家具安装服务;房屋租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工商部门核准的范围为准)
要点三: 主营业务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归属家具制造业,分类编码为C2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年下半年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归属制造业中的家具制造业,分类编码为C21;行业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中国家具协会为家具行业的自律组织。
要点四: 行业背景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上半年我国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5,458亿元,同比增长5%,其中家具类零售额达982亿元,同比大幅增长22.9%。这一增长主要受益于“以旧换新”政策刺激,以及商品房销售降幅同比收窄、二手房交易量上升带来的宏观环境支撑。然而,受市场需求波动和成本压力影响,规模以上家具企业营收与利润呈现双降:营业收入3,023.9亿元(同比下降4.9%),利润总额106.4亿元(同比降幅达23.1%),营业成本2,512.1亿元(同比下降5.0%),营业成本的降幅远小于利润下滑幅度,凸显行业短期面临严峻的市场竞争压力。与此同时,2025年上半年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额累计增长17.5%,反映企业对长期发展的信心;但投资收益同比骤降50.2%,表明当前正处于转型投入期。虽然政策红利与消费复苏为行业注入活力,但盈利空间压缩和市场分化将持续考验企业的运营效率与转型能力。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面向市场,底蕴深厚的设计研发优势 作为国家工信部认证的品牌示范企业及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单位,公司致力于新时代海派生活方式的深入研究与广泛传播。依托自身在海派艺术家具设计领域的深厚沉淀和领先地位,持续构筑多元化的设计师交流平台,有效整合内部资深设计师团队与知名设计师资源,实现资源优化、互补共赢,共同创造出更具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凭借亚振精湛的工艺技术和稳固的供应链体系,公司秉承以成就、引导和服务现代人高品质居家生活的崇高使命,始终秉持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持续向世人传递海派理念和高品质的生活方式。 (二)深耕中高端市场,文化赋能品牌势能 亚振作为发源于上海、融汇东西方文化精华的民族品牌,历经三十余载深耕与发展,始终致力于将多样化、艺术性的家居用品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公司专注于传承东西方文化精髓的民族品牌,坚定实施品牌战略,作为唯一连续六届参加世博会的中国家居行业民族品牌,亚振产品已进入人民大会堂、APEC会议场馆、上海世界会客厅、上海工业博物馆和上海非遗客厅等重要场地,并连续六届成为世博会中国馆指定家具品牌。从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初绽锋芒,到2025年大阪世博会的再度启程,十五年间,从黄浦江畔到波斯湾岸,从欧陆风情到中亚丝路,公司以非遗工艺与匠心设计,在上海、丽水、米兰、阿斯塔纳、迪拜、大阪六届世博会舞台上,向世界递出中国家居文化的璀璨名片。 (三)“匠心+智能”融合,多维度提升服务与质量竞争力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走出工厂走进门店,开展与市场零距离沟通活动,深入一线了解用户对品质的诉求,对痛点难点问题列取清单逐一解决。活动家具生产线通过产能整合和数字化优化设计,配以全进口五轴加工中心,实现自动化加工,确保加工高效率和精准度。而在全屋定制家具生产线上,则配备了德国原装全套木制品生产线,油漆涂装线采用德国高端全自动往复式水性漆系统,配以先进的粉尘分离装置,真正意义上实现了高效、环保的绿色生产模式。同时,在生产周期方面,通过合理策划,各环节精准实施,消除缺货情况;对市场反馈的品质问题仔细分析整理,准确定位公司质量频发的问题点,制定并落实专项改善方案,持续提升产品质量,更好地服务客户。此外,公司将酷家乐、ERP、MES、WCC、CRM及门店管家系统等深度整合,使活动家具与定制家具两大产品类别在营销、研发、生产及售后服务的全流程中实现无缝对接,确保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与协同运营,缩短生产交付周期并降低成本,从而增强市场竞争力。
要点六: 拟收购新品一铝业控股权 2018年8月6日公告,公司正在筹划收购资产事项,交易对方为江苏新品一铝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黄志飞、黄芳父子,拟收购标的为新品一的控股权,交易方式暂定为现金加发行股份,新品一主要业务为向各大地产商提供优质的门窗设计、生产、安装及全方位技术服务。
要点七: 股利分配 公司上市后将在足额计提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且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公司每个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要点八: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