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振家居(603389)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装修建材 江苏板块 预亏预减 机构重仓 QFII重仓 微盘股 培育钻石 创投

要点二: 经营范围 家具的设计、制造、销售;铝木门窗、楼梯扶手、房屋装饰材料的生产、销售;家具、家居用品的批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家具安装服务;房屋租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工商部门核准的范围为准)

要点三: 中高端海派经典及海派现代家具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公司集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服务及家居文化研究为一体,主要从事中高端海派经典及海派现代家具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围绕精致尚雅生活方式打造一体化大家居生态系统:主要产品为“亚振·A-Zenith”“AZ1865”和“AZ Maxform 麦蜂”三个品牌系列活动家具、融合亚振品牌活动家具的“亚振定制”全屋定制家居解决方案、AZ HOME 家居配套产品。

要点四: 家具制造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2 年全年国内家具类消费品零售额为 1,635 亿元,同比下降 7.5%,整个行业受上下游产业链下行因素影响,家具类消费品连续 12 个月同比下滑。随着国家促消费及房地产利好政策的出台和加速落地,家具消费市场有望得到复苏。

要点五: 面向市场,底蕴深厚的设计研发优势 公司为“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基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上海市设计创新中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共获得专利 361 项,其中发明专利 12 项,实用新型专利 76 项,外观专利 273 项。公司为国家工信部品牌示范企业及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单位,致力于新时代海派生活方式的研究与传播,依托自身在海派艺术家具设计领域的领先优势,持续构筑多元化的设计师交流平台,将内部资深设计师团队与世界知名设计师资源充分结合,打造了理念汇聚、共同研发、合作创新的设计平台,持续向世人传递海派理念和高品质的生活方式。通过亚振品牌成熟的制造与供应链体系,为客户提供设计领先、经典亦时尚的优质家居产品。

要点六: 专注中高端市场,屡获赞誉的品牌势能 “亚振”作为发轫于上海,传承融合东西方文化精髓的民族品牌,迄今已有 30 年历史,为中国驰名商标。公司坚持实施品牌战略,在品牌与文化层面不断积淀升华。作为中国家居行业唯一连续结缘五届世博会的民族品牌,公司产品先后入驻人民大会堂、APEC 会议场馆、上海世界会客厅等世界级场所,并连续五届成为世博会中国馆指定家具品牌,从中国上海到韩国丽水,从意大利米兰到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再到阿联酋迪拜,亚振持续向世人传递世博理念和精致尚雅的高品质生活方式,用实力展现民族家居品牌底蕴,在世界舞台上彰显中国家具风采。2022 年公司“汉唐印象”与“竹韵东方”两大系列产品入驻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海非遗客厅,向来自世界的宾朋演绎与展现海派家具的魅力。2022 年在迪拜世博会,亚振家居更是为中国馆提供了独具匠心的海派艺术家具,“绿水青山”系列将现代化的艺术表现手法融入到非遗技艺的云锦工艺,“竹韵东方”明风系列则展现了中国文化的源远流长和传统技艺的高深精妙,赢得了来访各国宾客高度赞许,利用世博会平台扩大了对外交流合作。

要点七: 深耕客户体验的网格化营销渠道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终端门店 77 家,其中直营店 15 家,经销商店 62 家,面积大于 1,000平方米的独立大店 26 家。公司形成“精细化品牌标准+持续化商业服务输出+一体化营销系统”为一体的连锁运营体系,以标准化的品牌管理及制度流程为基础,以致胜领先的家居产品及生活空间解决方案输出为核心,以 CRM 系统为核心,打通信息流、订单流、物流、资金流等,建立精细化、标准化的渠道管理格局。公司在持续赋能大中城市圈终端体验店基础上,全新打造“全屋定制家具+活动家具+整体软装设计服务”的融合空间产品结构和终端店型,报告期内,约实现 10,000 平方米门店升级。公司在北京、上海、南京等城市引入设计师工作室入驻终端门店,进一步拓展与知名设计公司的合作,并在江苏南通生产基地举办设计师品鉴交流活动,增强品牌与设计师之间的互动,深化设计渠道的合作互动。

要点八: 拟收购新品一铝业控股权 2018年8月6日公告,公司正在筹划收购资产事项,交易对方为江苏新品一铝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黄志飞、黄芳父子,拟收购标的为新品一的控股权,交易方式暂定为现金加发行股份,新品一主要业务为向各大地产商提供优质的门窗设计、生产、安装及全方位技术服务。

要点九: 股利分配 公司上市后将在足额计提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且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公司每个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要点十: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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