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股份(603928)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塑料制品 江苏板块 大飞机 3D打印 风能 锂电池 新材料

要点二: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研发、生产、销售:功能新材料(铸造用造型制芯材料、熔炼补缩材料、清整材料、其他辅助材料)及相关技术的设计、咨询、投资与服务;生产、销售:金属制品、机械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要点三: 研发、生产、销售功能新材料 公司主营业务专注于研发、生产、销售功能新材料,包括铸造工艺材料和丙烯酸等其他化工新材料、特种酚醛树脂和金属变质剂系列新材料及相关技术的设计、咨询、投资与服务。

要点四: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造业-铸造造型材料、酚醛树脂 1.1、铸造造型材料行业铸造业是制造业的基础产业,是装备制造业不可或缺的工艺环节,享有“工业之母”之称,铸造过程所需主要材料有原材料(生铁、废钢、球化剂、孕育剂)和工艺材料(原砂、粘结剂、涂料等)两种。铸造用树脂是铸造生产中造型和制芯工艺中的重要工艺材料,其综合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铸件表面质量及内在质量,据中国铸造协会出版的《2020年版中国铸造年鉴》中统计,铸件30%-50%的报废率由铸造用树脂引起的。目前,我国铸造用树脂市场竞争比较充分,市场集中度较低,仍存在大量中小型企业。但在某一产品市场,具有比较优势的规模企业在细分市场上维持较大的市场份额。据中国铸造协会统计,公司主营产品铸造用自硬呋喃树脂和冷芯盒树脂等系列产品具有节能、高效、减排的功能特色,连续多年在国内市场占有率分别居于第二位和第一位,行业竞争处于优势地位。2.酚醛树脂(PF)是由酚类化合物和醛类化合物经过缩聚反应生产的一类合成树脂,其中苯酚-甲醛树脂细分产品目前在市场中应用需求较高。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在酚醛树脂的产品开发、工艺改进、质量控制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大发展,我国已成为酚醛树脂生产大国。在生产方面,我国酚醛树脂生产能力较高、工艺水平较为领先。酚醛树脂产业是国家政策扶持的行业,电子级酚醛树脂和特种酚醛树脂等产品已被列入《中国制造2025》、《战略新兴产业分类》(2018)》和《“十三五”材料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等政策内。

要点五: 技术和研发优势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并曾于2011年荣获了“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公司依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铸造用功能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践行以我为主体的产学研联合发展之路,长期坚持与知名高等院校展开合作,共同研讨行业技术难题,推动技术不断突破,完成多项省、市级科技项目和行业产品标准的制定。不断研发从0到1的新产品,不断开发从1到1+N的改进型产品和个性化产品,坚持用质量的一致性,服务的系统性,拉开于其他同类企业产品间的档次,去抢占、扩大和维护市场,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要点六: 产品优势 公司专利产品系列具有节能、环保、高效的技术优势,多个产品荣获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国家重点新产品和省市级科学技术奖等荣誉称号。由于公司下游客户所处行业不同,选用的工艺设备和装备、所处的气候条件和员工素质、操作习惯都明显不同,为适应和满足这些差异化要求,公司技术研究中心近年来,又相继研发成功高活性低味自硬呋喃树脂、LTM-6B冷芯盒脱模剂、轮胎酚醛树脂、干粉涂料、非锆质铸钢涂料、熔合型球化剂包芯线等新型材料,保持产品的竞争优势,沉淀品牌效应。产品差异化、品种齐全,且质量稳定、节能减排是公司保持市场竞争优势的一个重要原因。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已与国际接轨,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ISO14001环境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清洁生产标准的认证。

要点七: 技术服务优势 公司紧贴市场,为客户提供全套技术解决方案。公司在为客户提供全套技术解决方案的实践中,创立了如下及技术服务模式:(1)现场一对一指导:由多年实践经验积累的优秀工程师组成的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在生产现场,提供工艺参数优化建议和咨询,并能够对生产技术人员提供一定的培训。从实际出发,为客户提供贴身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2)始于2010年元月的“苏州兴业服务万里行”进行专题交流活动,开展全方面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每年将公司的最新科研成果、产品技术方案在第一时间内与客户分享,与客户共创价值。赢得了国内外众多著名装备制造商的支持与信赖。(3)与行业协会联合举办“兴业杯材料大讲堂”等活动,邀请业务专家、学者、教授和企业家进行专题技术交流,为铸造企业提供转型升级路线图和具体方案、排忧解难;同时开办国家开放大学铸造学院兴业分院,为铸造企业搭建培养和留住人才的平台,为铸造行业补钙。

要点八: 股利分配 公司上市后将在足额计提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且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公司每个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或任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50%。

要点九: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X
密码登录 免费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