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药业(605177)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化学制药 浙江板块 转债标的 超级真菌 病毒防治

要点二: 经营范围 原料药(厄多司坦、氧氟沙星、酮康唑、氯雷他定、硫普罗宁、盐酸左氧氟沙星、乳酸左氧氟沙星、盐酸特比萘芬、马来酸曲美布汀、左氧氟沙星、噻康唑、依帕司他、盐酸多奈哌齐、硫酸氢氯吡格雷、奥美沙坦酯、埃索美拉唑镁、消旋卡多曲、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阿立哌唑)制造;片剂、颗粒剂、胶囊剂制造(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无机盐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道路货运经营;化工专用设备、五金产品、钢材销售;技术进出口和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化学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主要从事化学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产品主要涵盖抗细菌类药物(β-内酰胺类和喹诺酮类)、抗胆碱和合成解痉药物(马来酸曲美布汀)、皮肤用抗真菌药物等多个用药领域。

要点四: 医药制造业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医疗保健需求不断增长,加上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医药行业近年来取得了快速发展。与此同时,国内医药产业发展环境和竞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医药、医疗、医保等行业相关政策均有重大调整,药品集中采购步入常态化、制度化,医药行业同质化竞争严重,研发、人力、生产等各项成本快速上涨,整个医药行业发展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要点五: 生产制造优势 本公司专注于化学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的生产制造。经过多年化学合成药生产经验积累和技术工艺研发创新,已发展成为装备完整、工艺精湛、产业化能力较强以及质量控制规范等为特征的现代化化学原料药生产制造企业。

要点六: 研究开发优势 本公司经过多年的投入和发展,形成了较强的研发能力,东亚药业和子公司东邦药业先后组建并获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拥有较完善的研发和技术转化能力,目前东亚药业和子公司东邦药业均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三十余项发明专利,是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公司多次承担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省重大国际科技专项、省重点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项目等。公司“β-内酰胺类药物创新团队”于2014年入选台州市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多次获得浙江省和台州市科技进步奖等。研发人员方面,公司拥有一支由具有本科、硕士等学历组成的研究团队,专业门类齐全,覆盖药品研究开发和市场跟踪分析、先进技术的前瞻性研究、新工艺研发、放大生产、产品质量控制、国内外注册认证等各个方面。研发人员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推进研发项目顺利开展,及时将研发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技术储备。研发设备方面,研发中心配备了先进的研究开发和分析检测仪器,包括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粒度分析仪等仪器设备;同时,公司拥有设备完善、功能齐全的实验室和中试车间,具备完成小试、优化及放大生产的开发能力。

要点七: 丰富的产品线种类优势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公司开发了以抗细菌类为主的一系列品种,为我国抗细菌药物行业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近年来,由于细菌耐药性问题日趋严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限制抗生素滥用的应对措施和政策,公司积极进行了产品结构优化。公司凭借坚实的研发能力,优选了头孢克洛、拉氧头孢钠、头孢美唑钠、头孢唑肟钠、左氧氟沙星等药效优良、副作用小、不易产生耐药性的抗细菌药物品种,并且成功开发出国内领先、环境友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工艺,确保所精选的品种占据高端市场的一定份额。目前,公司主导产品已涵盖抗细菌类药物(β-内酰胺类和喹诺酮类)、抗胆碱和合成解痉药物(马来酸曲美布汀)、皮肤用抗真菌药物等多个用药领域,主导产品的多样化结构加强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提供了稳定的收入和利润来源。

要点八: 在杭州设立全资子公司杭州善礼作为研发中心 2022年11月4日公司对外公告,公司为了进一步提升整体产业发展布局,满足未来战略规划,同时通过加强公司在医药开发等方面的人才招募及技术研发,增强市场竞争力以实现业绩的持续增长,公司在杭州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杭州善礼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善礼”)作为研发中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设立杭州善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11月2日,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要点九: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十: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一: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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