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旺科技(605377)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造纸印刷 浙江板块 沪股通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可印刷和素色装饰原纸的研产销以及木浆贸易业。

要点四: 行业背景 特种纸是指针对特定性能和特定用途而制造或改造的纸,是适用于多种领域的具有特殊机能的易耗材料,因其良好的功能性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生活的众多领域。与白板纸、箱瓦纸、文化纸等大宗纸相比,特种纸具有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下游客户相对专业化的特点。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协同效率与供应链优化 公司专注于加强各生产基地之间的产供销协同作业,以此完善和提升供应链管理体系。这种强化措施极大地提高了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和产品交付的效率,从而优化了整体的运营效率。通过资源的合理分配和生产流程的灵活调整,公司不仅实现了生产效率的提升和成本的降低,还能够快速响应市场变化,确保能够及时满足不同地区客户的需求。这种高效协同的优势,为公司带来了更强的市场适应能力和客户服务能力,为持续的市场竞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技术领先与创新驱动 在科技驱动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公司深刻认识到技术创新是提升装饰原纸行业竞争力的关键。为此,我们将技术创新与产品研发置于核心战略地位,持续加大投入以强化自身创新能力。公司致力于通过技术革新引领行业发展,并满足市场与客户的动态需求,高效完成从设计到交付的全流程。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我们在人造板饰面专用纸领域拥有独特技术优势,拥有省级研发中心和博士后工作站,并参与了国家标准的制定。荣获的“中国地板行业科技创新奖”和“中国林业产业创新奖”等荣誉,正是对我们技术实力与行业贡献的权威认可。 (三)数字化转型与运营优势 公司秉持高质量发展的理念,不断探索数字化和智能化在业务发展中的应用,将其视为企业转型升级的加速器。我们专注于提升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以此推动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巩固和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通过构建数据化生产运营平台,实现了订单管理、采购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库存管理、设备管理和生产过程自动化等核心业务的全方位集成。这一举措有效地消除了信息孤岛,实现了生产的透明化、能源的精细化、数据的实时化和质量的系统化。这种数字化转型不仅提高了生产管理效率,严格把控了产品质量,还为公司成本管控和决策提供了强大的数据支持。通过构建新型的数字化竞争力体系,公司正在探索一条适应互联网时代的环保造纸企业数字化转型之路,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树立了新的标杆。 (四)产业优势与规模效应 在原材料采购方面,公司通过规模化生产提升了整体议价能力,有效降低了采购成本。在生产环节,规模效应不仅降低了制造成本,还确保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这种规模优势还促进了公司在技术、产品、客户资源、品牌形象以及管理能力等多方面的协同作用,从而增强了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依托这一优势,公司能够更好地应对市场变化,提升抗风险能力,推动企业的持续、稳健和健康发展。 (五)品牌实力与市场影响力 公司秉持将产品质量与品牌战略相结合的综合战略规划,坚持“品牌立信、品质立市、服务立质”的原则,致力于实现产品品质的提升与品牌建设的同步发展。凭借多年在装饰原纸行业的精耕细作与稳定卓越的产品品质,能够提供个性化的装饰原纸“一站式”解决方案,在国内外市场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知名度。我们与众多优质客户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这不仅巩固了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更成为我们持续发展的基石。

要点六: 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 2023年1月18日公司对外公告,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后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70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3,126,840 股,现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将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如未能在上述期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公司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要点七: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八: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九: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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