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可科技(688006)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电池 浙江板块 富时罗素 MSCI中国 沪股通 上证380 中证500 融资融券 预盈预增 股权激励 科创板做市股 固态电池 锂电池

要点二: 经营范围 制造、加工:锂电池化成、检测设备和充放电设备,锂电池组的保护板产品,锂电池自动化生产线;服务:锂电池生产技术的技术开发、成果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要点三: 可充电电池 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后处理系统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目前在充放电机、内阻测试仪等后处理系统核心设备的研发、生产方面拥有核心技术和能力,并能提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后处理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要点四: 专用设备制造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属于“C35专用设备制造业”。

要点五: 客户优势 公司已经与韩国三星、韩国LG、日本索尼(现为日本村田)、宁德新能源、比亚迪、国轩高科、比克动力、天津力神等国内外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家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

要点六: 产品线优势 公司的高温加压充放电设备,结合相关配套设备,形成了自动化的电池生产系统,可以实现电池的数据记录,条码记录,充放电信息判定与自动分选等功能。并且在对接分容设备及软包电池的后道生产工序中,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生产体系。

要点七: 生产和服务优势 公司建立了一支优秀的技术应用与服务团队,定期对客户进行走访,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和客户在使用公司产品中遇到的问题,定期开展产品推介活动,使客户充分了解公司产品的技术特点和产品特性。在此基础上针对每个重点客户的不同需求,公司建立了一对一的包括产品工程师、技术服务工程师在内的重点客户服务团队,保证了公司能在第一时间对重点客户的建议和产品故障提供良好的服务。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九: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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