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电子元件 山东板块 专精特新 沪股通 上证380 融资融券 高带宽内存 半导体概念 无线耳机 新能源车 苹果概念 太阳能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研发、生产、销售:应用于集成电路、半导体、电子组装、高效新能源、先进制造等领域的封装材料、导电材料、导热材料、电磁屏蔽材料、结构粘合材料、密封材料等新材料产品,并提供与产品相关的技术咨询与服务、应用与整体解决方案、关联设备等;经营相关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厂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高端电子封装材料研发及产业化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高端电子封装材料研发及产业化的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产品形态为电子级粘合剂和功能性薄膜材料,广泛应用于集成电路封装、智能终端封装和新能源应用等新兴产业领域。公司是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重点布局的电子封装材料生产企业,在国家高层次海外引进人才领衔的核心团队长期钻研下,公司在集成电路封装、智能终端封装、动力电池封装、光伏叠瓦封装等领域实现技术突破,并已在高端电子封装材料领域构建起了完整的研发生产体系并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
要点四: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行业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从事高端电子封装材料研发及产业化,产品广泛应用于集成电路封装、智能终端封装、光伏组件封装和动力电池封装等新兴行业领域。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行业(C3985)。公司的高端电子封装材料产品属于配方型材料范畴,产品形态为电子级粘合剂和功能性薄膜材料,属于“新材料”行业,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发行人产品属于“3新材料产业——3.3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3.3.6专用化学品及材料制造(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之互联与封装材料)”。从公司主要产品的具体应用领域、主要客户群体、核心技术特点及承担的政府科研项目等角度来看,公司兼具“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的产业属性。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发行人集成电路封装材料、智能终端封装材料、动力电池封装材料,属于“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1.2电子核心产业——1.2.3高储能和关键电子材料制造”,发行人光伏叠晶材料属于“6新能源产业——6.3太阳能产业——6.3.2太阳能材料制造”。
要点五: 研发、生产优势 公司是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重点布局的电子封装材料生产企业,在国家高层次海外引进人才领衔的核心团队长期钻研下,公司在集成电路封装、智能终端封装、动力电池封装、光伏叠瓦封装等领域实现技术突破,并已在高端电子封装材料领域构建起了完整的研发生产体系并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公司具备快速的市场响应能力,主要体现在生产和研发两个方面。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集成电路、智能终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领域,下游应用领域存在较为明显的产品周期短、技术更新换代快、消费热点切换迅速的特点,这就要求上游材料供应商具有快速研发能力,以适配客户的产品工艺需求。
要点六: 客户资源优势 高端电子封装材料直接影响到终端产品内部构件的性能、稳定性以及结构的密封防护,进而影响到终端产品的品质。因此终端产品品牌商尤其看重原材料厂商产品品质,能成为终端产品厂商的供应商,并进入终端产品的供应商名录存在较高门槛。此外,下游各高端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公司需要根据下游客户的工艺需求开发相关细分产品,才能维持客户端供应商地位,具备较高的市场壁垒。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的芯片固晶材料、晶圆UV膜等集成电路封装材料已在国内多家知名封测企业批量供货;智能终端封装材料已应用于苹果公司、华为公司、小米科技等众多智能终端品牌;同时还积累了宁德时代、通威股份等优质客户资源。这些优质的客户资源是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司将继续通过研发提供新产品和电子材料解决方案,并提供优质的服务提升客户忠诚度。
要点七: 产品定位高端及产品结构优势 目前国内同行业公司多为中低端应用产品,以行业知名品牌客户产业链为代表的高端应用领域仍主要为国外供应商所主导,除发行人之外,部分国内供应商在品牌客户部分产品的部分用胶点上实现了销售,但在多品类产品上实现大批量供货、并与国外供应商展开全面竞争的国内厂商仍相对偏少。高端电子封装材料的技术研发和新产品开发能力对于企业的持续经营至关重要,公司积极布局集成电路、智能终端、新能源领域的前沿产品。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目前具备高端电子封装材料市场上品类最齐全的产品线,并拥有高端装备应用材料的相关技术及产品系列。针对下游客户采用的不同工艺需求开发了相关细分产品,紧跟行业趋势。公司凭借着品类丰富、迭代迅速的产品体系,可灵活应对市场的快速变化,满足不同类型客户的需求。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解海华、陈田安、王建斌、林国成、陈昕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德邦科技股份,也不由德邦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下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要点九: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1)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4)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