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互联网服务 北京板块 融资融券 微盘股 数据确权 碳交易 数据中心 传感器 华为概念 区块链 人工智能 大数据 智慧城市 智能电网 云计算 物联网 节能环保
要点二: 经营范围 技术推广;软件开发;销售专用设备、机械设备;机械设备研发;计算机系统集成;产品设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中的数据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中的数据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委托加工汽车配件;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经营电信业务;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要点三: 物联网技术 佳华科技作为物联网技术的创新者,十多年以来一直聚焦于物联网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在物联网的感知层、平台层、应用层积累了具有竞争力的核心技术和丰富的实施应用经验。公司以数据为核心、以平台为载体和中枢,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为抓手,致力于实现物联网数据互通共享,深度挖掘数据价值,向各垂直领域提供物联网数据服务,建立全价值链的物联网云链大数据平台。
要点四: 物联网行业 近年来,中国物联网行业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支持。报告期内,国家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鼓励物联网行业发展与创新,《关于印发“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的通知》《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物联网基础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1版)的通知》等产业政策为物联网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广阔的市场前景,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在政策与技术的支持下,中国物联网市场蓬勃发展。2020年中国物联网市场规模达1.66万亿元,同比增长10.67%。随着政策支持及技术的提升,物联网市场规模将继续增长,预计2022年将达2.1万亿元。
要点五: 研发优势 公司作为物联网技术的创新者,十多年以来,聚焦生态环境、智慧城市等领域,一直致力于将物联网数据系统化和结构化。公司高度重视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多年聚焦物联网技术研发,通过“带着数据搞研发”、“带着数据做服务”的模式,拥有国产、自主、可控的综合技术能力,包括以传感器和边缘计算为核心的嵌入式产品;以“海东青”物联网数据库为核心的“海东青”物联网平台;以区块链技术为核心的云链数据共享平台;以加密技术为核心的数据安全管理系统;以3D引擎技术为核心的数字孪生可视化平台;以人工智能AI算法为核心的人工智能平台;以及建立在物联网平台基础上的微精灵沟通平台等。
要点六: 客户优势 公司专注于物联网大数据在行业中的应用,客户为各类型的企事业单位,迄今为止已经覆盖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海口、合肥等在内的多个城市。公司在常年为政企客户提供数据服务中,不断地增强服务客户的能力和意识,各地客户均可享受公司的现场服务,一方面前瞻性的了解客户需求快速响应,另一方面不断升级服务平台增加客户粘性。
要点七: 产品及服务优势 公司凭借持续的创新能力及专业化的团队优势和遍及全国的营销覆盖能力,依托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技术等技术,帮助相关政府部门改变常规人力监管效能低的业务管理模式,变"人防"为“技防”,提供监测预警、环保管理、应急处置、执法监管、科学决策一站式智慧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多年来在业内积累了良好的声誉,得到了广大用户的肯定,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为项目的开展提供强有力支撑。此外,公司核心团队多年从事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及现场咨询服务,对于各类环保项目的需求有着准确、深入、透彻的理解与掌握,对于客户的监管痛点、难点有丰富的行业经验。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九: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2023年2月4日公司对外公告,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投项目包括大气环境 AI 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城市人工智能软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云链数据库共享交换平台升级研发项目、环境智能传感器升级研发项目。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环境智能传感器升级研发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调整后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为1500万元,实际投入金额为1510.61万元,投入比例为100.71%,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10.61万元,结余金额为0万元。
要点十: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一: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