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医疗器械 广东板块 MSCI中国 沪股通 中证500 融资融券 基金重仓 合成生物 机器人概念 基因测序 医疗器械概念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医疗仪器、医疗器械(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设备、测序试剂、酶试剂和软件)、机械设备(测序仪配套设备)、仪器仪表(基因测序仪)、生化试剂(测序试剂)、生物试剂(酶试剂)、耗材及生物工程相关产品(危险化学品限许可证规定范围)、配套软件、系统集成的研发、制造、批发、佣金代理(不含拍卖)、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技术开发、推广服务;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技术转让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等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专注于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领域,以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等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要业务,为精准医疗、精准农业和精准健康等行业提供实时、全景、全生命周期的生命数字化设备和系统解决方案。公司已初步构建全球化的业务网络。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员工2,050人。公司总部位于中国深圳,并在武汉、长春、青岛、香港和美国、日本、拉脱维亚、阿联酋等地设有分、子公司,业务布局遍布六大洲8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全球服务累计超过1,300个用户。
要点四: 专用设备制造业 公司专注于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领域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等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所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代码:C35)。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1号),公司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生物医学工程产业(医用检查检验仪器及服务)。
要点五: 源头性专利布局为核心技术演进提供坚实保障 公司在测序领域的代表性核心技术包括“DNBSEQ测序技术”、“规则阵列芯片技术”、“测序仪光机电系统技术”等为代表的多项源头性核心技术,上述核心技术在提高测序质量和降低测序成本方面具有较为显著的优势。此外,公司在生命科学领域不断深耕和拓展,逐渐发展出了以“关键文库制备技术”、“自动化样本处理技术”和“远程超声诊断技术”为代表的文库制备、实验室自动化和其它组学相关技术。上述核心技术已形成独具特色的技术路线,为公司新技术与新产品的推出打下坚实技术基础。
要点六: 新产品快速迭代能力为满足多场景需求提供强大支撑 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渐进式的技术创新对新产品进行快速迭代,可及时响应市场环境变化,实现产品性能的逐步完善和提升,为提升产品对多场景的适应能力提供强大支撑。以核心产品基因测序仪为例,公司依托核心技术,紧跟基因测序仪“小型化”和“超高通量”的发展趋势,针对性开发了中小型桌面式测序仪及大型和超大型测序仪,建立了全系列多型号产品矩阵,能满足用户在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需求。其中,中小型桌面式测序仪主要应用于中低深度全基因组测序、外显子组测序、肿瘤基因测序和宏基因组测序等项目;大型和超大型测序仪主要应用于国家基因组、消费者基因组、人群队列研究等大型基因测序项目。在测序配套试剂方面,公司依据客户需求开发了丰富的文库制备和基因测序配套试剂耗材。
要点七: 丰富的整体方案解决能力为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供支持 公司拥有高度融合的跨学科专业团队,涵盖光学、微流控、机械、自动化、电子、软件、生物、医学、基因组学、信息学、统计学、植物学、药学等学科。经过几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已经掌握了测序应用全流程所需要的系统性工程技术,攻克了产业全链条的核心限制因素和瓶颈环节,积累了丰富的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经验。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建承诺: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A股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要点九: 稳定股价措施 当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及相关主体将选择如下一种或几种相应措施稳定股价:(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