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实生物(688180)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生物制品 上海板块 富时罗素 MSCI中国 沪股通 融资融券 预盈预增 AH股 新冠药物 精准医疗 单抗概念 独家药品

要点二: 经营范围 生物医药的研发,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详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注册批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生物制药 公司是一家创新驱动型生物制药公司,具备完整的从创新药物的发现、在全球范围内的临床研究和开发、大规模生产到商业化的全产业链能力。公司以为患者提供效果更好、花费更低的治疗选择为使命。公司拥有卓越的创新药物发现能力、强大的生物技术研发能力、大规模生产技术及快速扩大的极具市场潜力的在研药品组合。

要点四: 医药制造业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中的“生物药品制造(C2761)”。

要点五: 卓越的药物发现和开发能力 公司在全球设有三个研发中心,其中旧金山实验室与马里兰实验室主要专注于肿瘤和自身免疫性疾病领域已知与创新靶点的机制研究、药物发现以及药物分子的精准筛选;国内苏州研发中心则主要进行在研药品的功能学验证与工艺开发。公司依托其于肿瘤免疫治疗领域的强大研究能力和自主建立的药物分子筛选平台,已自主研发出两项具备全球首创药物潜力的在研产品(即JS004及JS009),其中JS004已获美国FDA和NMPA的临床试验批准,为全球首个获得临床试验批准的抗BTLA单克隆抗体,标志着公司已从同类创新向全球首创进军。公司的源头创新能力,即有能力进行药物前期开发的新靶点发现和验证,意味着更高的药物研究水平,更大的药物发现与成功可能性,以及更广泛的疾病领域覆盖范围。随着公司持续进行更多创新靶点的探索与验证工作,会有更多的在研药品进入未来的开发管线,从而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创新动力。

要点六: 全产业链的药物研发与生产能力 自2012年12月成立以来,公司一直致力于通过自主创新开发同类首创和同类最优的大分子药物。利用自主建立的研发平台和全球一体化研发流程,公司已开发了一系列生物机制可靠的在研药品。公司力求通过自有技术和创新平台可持续地开发出能够解决未满足的临床需求的药品。公司建立了涵盖蛋白药物从早期研发阶段到产业化阶段的整个过程的完整技术体系,包括七个主要技术平台:(1)抗体筛选及功能测定的自动化高效筛选平台、(2)人体膜受体蛋白组库和高通量筛选平台、(3)抗体人源化及构建平台、(4)高产稳定表达细胞株筛选构建平台、(5)CHO细胞发酵工艺开发平台、(6)抗体纯化工艺及制剂工艺开发与配方优化平台以及(7)抗体质量研究、控制及保证平台。

要点七: 经验丰富且拥有出色技能的高级管理团队 公司的高级管理团队成员都具有生物科技研究领域丰富的工作经验,包括全球知名研究机构、领先的国际制药公司以及FDA等监管机构。他们拥有涵盖整个药品开发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出色专业知识,包括创新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监管审批、药物警戒、生产等环节。具有深厚行业知识的高级管理团队是本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并将持续推动公司的各项在研药品成功商业化。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九: 创新药研发项目 本项目根据公司在研产品结构和未来研发计划,拟使用120,000.00万元用于创新药物的临床研究,包括JS004项目境内外研发、JS001后续境内临床研发和其他早期项目临床前研究。本项目将推动公司创新药物的研发进程,丰富公司在研药物产品管线,为促进临床前药品的研发、推进临床阶段药品的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加快核心产品NDA申报奠定基础,从而扩展公司面向的市场领域,扩大公司的发展空间。

要点十: 君实生物科技产业化临港项目 本项目拟投资180,000万元,在上海临港奉贤经济园区建设大规模单克隆抗体药物生产基地。本项目将通过建设71,550.42平方米的原液车间、生产车间、质检车间、其他配套设施,购置400余套国内外生产、灌装、检测等设备,从而形成自动化程度高、弹性强的单克隆抗体药物生产基地,大幅提升公司产能,从而将公司的创新药物研发成果转化为可大规模供应市场的生物药物制剂。

要点十一: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二: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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