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海生科(688366)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医疗器械 上海板块 富时罗素 沪股通 融资融券 AH股 医疗美容 医疗器械概念

要点二: 经营范围 前置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一般事项: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一般事项(需备案):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后置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医疗器械和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本集团是一家从事医疗器械和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的科技创新型企业,致力于通过技术创新及转化、国内外资源整合及规模化生产,为市场提供创新医疗产品,逐步实现相关医药产品的进口替代,成为生物医用材料领域的领军企业。

要点四: 医药制造业 本集团属于医药制造业,现有产品主要应用于眼科、医疗美容与创面护理、骨关节腔粘弹补充剂、手术防粘连与止血四大细分行业领域。眼是人体重要的感觉器官,人通过感觉器官从外界获得的信息中,大约 90%是由眼完成的。屈光不正、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病、年龄相关性黄斑病变等各类眼科疾病,严重影响着人的生活质量。白内障是一种中老年人群中的常见病、多发病,是我国第一大致盲疾病,通过白内障手术植入人工晶状体,是临床上白内障唯一有效的治疗手段。我国白内障手术实施率与发达国家相距甚远,每百万人口手术实施例数(CSR)仅为 3,000 例左右,远低于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CSR 已超过 1 万例的渗透率。随着老龄化背景下我国白内障患病人数增加和白内障手术率的提升,作为白内障手术的核心耗材,人工晶状体产品市场成长空间广阔。

要点五: 技术优势 自成立以来,本集团不断扩充研发实力,建立了人工晶状体及视光材料、医用几丁糖、医用透明质酸钠/玻璃酸钠、外用人表皮生长因子、多元相控射频/垂直腔面发射半导体激光医疗美容仪器设备等技术平台,主要产品的技术水平均为行业领先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本集团生产及销售的人工晶状体产品涵盖了从大众型可折叠单焦点到高端可折叠功能型人工晶状体的全系列产品,具备多焦点等创新型高端人工晶状体的研发基础,同时掌握经典车铣、创新性模注两种人工晶状体生产工艺。本集团的医用几丁糖专利技术先后获得“上海市技术发明一等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生产出国际上第一个成功应用于人体内的医用几丁糖产品;同时掌握“鸡冠提取法”和“细菌发酵法”两种国际市场主流的医用透明质酸钠生产工艺;外用人表皮生长因子产品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是国际第一个获得注册的外用人表皮生长因子产品。

要点六: 产业链整合优势 通过多年的自主研发及外延并购,本集团基本完成了眼科、医疗美容与创面护理、骨科、外科防粘连及止血四大治疗领域“原料+研发+制造+销售”的布局,实现了从上游原材料到产品研发、生产及下游市场销售的产业链整合。凭借产业链整合优势,本集团一方面降低了生产成本,确保了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和产品质量;另一方面,通过在产业链下游的渗入,也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了解终端市场需求及变化趋势,从而针对性地进行产品乃至上游原材料的一体化研发,进一步提升本集团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要点七: 产品线组合优势 本集团现有产品线组合具有治疗领域覆盖全面、产品定位优势互补、规格齐全等特点,有利于保持公司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地位,为本集团产品未来长期稳定的业绩增长奠定基础。在眼科领域,本集团形成了涵盖白内障、近视防控、眼表及眼底疾病的眼科产品线布局。本集团的眼科粘弹剂产品市场占有率连续十六年位居国内市场首位。本集团的人工晶状体产品涵盖了从大众型可折叠单焦点到高端可折叠功能型的全系列人工晶状体产品线,拥有涵盖包括PMMA、亲水性和疏水性等各主要材质、光学设计及附加功能品类的全系列人工晶状体产品组合。本集团旗下拥有“童享”、“迈儿康 myOK”、“亨泰 Hiline”三款差异化定位的角膜塑形镜产品,可以更好的满足市场的需求。本集团的依镜悬浮型有晶体眼后房屈光晶体(PRL)是国内市场可用于有晶体眼屈光晶体手术的两款核心产品之一。本集团的盐酸莫西沙星滴眼液属于第四代氟喹诺酮类药物,为细菌性结膜炎治疗的主流用药之一。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九: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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