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化学制药 上海板块 沪股通 融资融券 QFII重仓 创新药
要点二: 经营范围 化学合成原料药及制剂、中药有效成分的提取物及制剂、生物工程药物的研究开发(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自有技术转让,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肿瘤治疗领域的创新药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肿瘤治疗领域的创新药企业,目前已在非小细胞肺癌(NSCLC)小分子靶向药领域构建了优势研发管线。当前,公司战略性专注于肿瘤小分子靶向创新药的研发,主要围绕非小细胞肺癌中常见的驱动基因靶点构建研发管线,致力于成为在非小细胞肺癌小分子靶向药领域领先的创新药企业。
要点四: 医药制造业 抗肿瘤药物分为传统抗肿瘤药物和分子靶向治疗药物。传统抗肿瘤药物主要包括细胞毒抗癌药、激素类抗癌药、免疫调节类抗癌药等;新型抗肿瘤药物包括小分子靶向药物、大分子抗体类药物以及抗体偶联药物(ADC)等。近年来,受到环境污染、人口老龄化以及不健康生活方式等风险因素的影响,国内肿瘤发病率不断上升。根据国家癌症中心的统计数据,2018 年中国癌症新发病例数量约为 428.5 万,复合年均增长率约为 2.5%。预计到 2023 年,年新发癌症病例数将达到 486.5 万。2019 年,全球抗肿瘤药物花费总额接近 1,434 亿美元,同比增长 11.9%。欧美和日本等发达国家仍占据市场主要地位,与此同时,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市场份额也在逐年上升,预测到 2030 年全球抗肿瘤药物市场总额将超过 3,912 亿美元。近十年来,国内抗肿瘤药物市场发展迅速。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显示,2019 年国内抗肿瘤药物市场规模达到 281 亿元,较之 2016 年 192 亿元的市场规模增长 46.35%,增长率远超过全球市场。预计 2030 年规模有望超过 1,018 亿元,前景十分广阔。
要点五: 公司在非小细胞肺癌领域深耕多年 公司已在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领域深耕近 20 年,通过对非小细胞肺癌的深入研究,公司在相关领域已有深厚积累,包括对各作用靶点的治病机理、靶向药物的研发流程、现有各靶点靶向药物的研发动态、完善的生物活性筛选平台及化合物分子作用机制研究体系等。得益于上述积累及研发经验的传承,公司顺利研发出第三代 EGFR-TKI 伏美替尼,并具备持续开发靶向药物的能力。公司在新药研发方面注重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解决现有疗法的局限,注重产品的差异化研发策略,力争得到具有自身特色和竞争优势的创新药物。公司的第三代 EGFR-TKI 伏美替尼采用创新药物设计,在分子设计、化学结构、代谢性质、药理活性等方面均实现了技术突破,并最终体现在优异的临床疗效和安全性上,伏美替尼具有脑转强效、疗效优异、安全性佳、治疗窗宽等产品特点,并且对肺癌患者常见的脑部转移病灶具有良好疗效,实现了产品差异化的鲜明特色和竞争优势。
要点六: 专业化的研发团队,具有丰富的项目研发经验 公司的研发团队均在医药研发相关领域工作多年,对于药物的研发具备相应的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共 167 名,其中硕士 68 人、博士 18 人。公司研发团队经验丰富,其主要研发人员具有深厚的学术背景,申请过多项发明专利,并参与过多项国家级基金项目和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包括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三五”课题研究《第三代 EGFR 抑制剂甲磺酸艾氟替尼的临床研究》等项目。公司研发团队技术知识结构合理,专业领域涵盖新药研发的各个方面,包括小分子化合物新药发现团队、临床前研究和管理团队、临床试验和管理团队、产业化中试和生产管理团队、质量研究和管理团队、战略发展和专利管理团队、国内外新药注册管理团队。各个研发团队融合成有机整体,使公司的新药研发工作得以高效率地展开和进行。
要点七: 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 公司的核心管理成员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专业的医学背景。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杜锦豪先生具有多年的企业管理经验,自 2004 年创办公司以来,已具备超过 19 年的医药企业管理经验。此外,公司主要董事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团队均具有多年的医药行业从业经历或医药企业管理经验。公司通过在医药行业多年的深耕细作,已经形成了一套科学的经营管理模式,建立了完备的管理制度,能有效确保公司在新产品研发、生产质量保证、拓展销售渠道等方面高效运作。公司高度重视对于员工的有效激励,对于管理层及核心员工已进行股权激励,旨在共同创业、成果共享,充分调动员工的主观能动性。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九: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