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仪科技(688600)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仪器仪表 安徽板块 专精特新 融资融券 机构重仓 碳交易 节能环保

要点二: 经营范围 光机电仪器、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安装,环境保护仪器、仪表、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安装;环境监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维护及汽车销售;环保工程;计算机软件的研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系统集成、技术检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分析检测仪器的研发、生产、销售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环保在线监测仪器、检漏仪器、实验室分析仪器、电子测量仪器等分析检测仪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以光谱、质谱、色谱、频谱技术为基础,形成了环保在线监测仪器、检漏仪器、实验室分析仪器、电子测量仪器四大产品体系,产品主要应用于环保、化工、电力、汽车制造、新能源锂电池、制冷、生物医药、科研等领域。

要点四: 仪器仪表制造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的行业属于“C40仪器仪表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GB/T4754-2017),发行人生产的环保在线监测仪器属于“专用仪器仪表制造”下的“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行业代码为4021。发行人生产的检漏仪器属于“通用仪器仪表制造”下的“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行业代码为4011。发行人生产的实验室分析仪器属于“通用仪器仪表制造”下的“实验分析仪器制造”,行业代码为4014。

要点五: 自主创新优势 公司专业从事环保在线监测仪器、检漏仪器、实验室分析仪器、电子测量仪器的研发和生产,始终坚持自主创新的发展道路。公司在借鉴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的基础上,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特点积极开展研究和创新,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生产管理等方面积累了多项优秀成果。公司始终坚持对标国外先进技术,积极开展自主创新研究,具备了环保在线监测仪器、检漏仪器、实验室分析仪器核心部件的自主研发生产能力,先后研制出CEMS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激光气体分析仪、VOCs在线监测系统、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氦质谱检漏仪、真空箱回收系统、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和离子色谱仪等仪器,通过自主创新,在提高相关设备检测精度的同时,降低产品成本,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为公司巩固行业优势地位奠定了基础。公司自主研发的CEMS1000烟气连续监测系统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LG1100可调谐激光气体分析仪、WS1501型COD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WS1503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WS1504型总磷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等产品被认定为安徽省新产品。

要点六: 研发团队优势 公司通过长期培养和引进,建立人才梯队,已打造出国内仪器仪表行业一流的研发团队。公司于2012年建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达到198人,人员背景覆盖物理、化学、光学、电子工程、精密仪器、工业自动化、机械设计、软件工程等专业,形成了一支在分析检测仪器的研究开发方面具有较强理论功底和丰富开发经验的研发团队。

要点七: 品牌优势 公司致力于树立中高端分析检测仪器制造商的品牌形象。经过多年积淀,公司在产品研发方面取得了大量成果,在生产工艺、质量控制、销售服务等方面获得了长足进步。公司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安徽省质量奖企业、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安徽省环保产业骨干企业、合肥市品牌示范企业,凭借产品质量和品牌的双重优势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了快速扩张的良好势头。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九: 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为20,621.56万元。本项目在公司现有厂区内组织实施,在预留用地上新建厂房,新建总建筑面积28,036平方米,购置环保设备、分析仪器及检漏仪器的生产设备共计80台套。项目建成后,每年可新增各类分析检测仪器2,410套(其中环保设备1,630套、分析仪器430套、检漏仪器350套)。

要点十: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为4,937.05万元。本项目依托现有研发中心,在原有的生产楼装修改造技术研发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将新设分析仪器测试应用中心、环保仪器测试中心、产品老化测试中心、产品试制中心、系统集成中心和产品设计中心6个技术研发部,项目实施后将健全产品检测、研发平台,不断完善产品的技术指标,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仪器仪表领域的技术创新能力。为公司技术储备、产业化试验、开发新型产品、提升产品质量提供研发支持,从而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要点十一: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二: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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