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汽车零部件 湖北板块 专精特新 融资融券 新能源车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工程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机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要点三: 汽车发动机管理系统、纯电动汽车动力电子控制系统、混合动力汽车动力电子控制系统以及智能网联产品 公司提供发动机管理系统、纯电动汽车动力电子控制系统以及混合动力汽车动力电子控制系统、车联网产品T-BOX以及相关的技术开发及标定服务。公司的发动机管理系统按照使用燃料的不同分为汽油EMS和两用燃料EMS,按照车型与软件平台的不同分为汽车EMS与摩托车EMS;纯电动汽车动力电子控制系统包括VCU、MCU;混合动力汽车的动力电子控制系统包括EMS、MCU、GCU、VCU;车联网产品为4G版本的T-BOX。
要点四: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公司为汽车动力电子控制系统提供商,主营业务包括汽车发动机管理系统、纯电动汽车动力电子控制系统、混合动力汽车动力电子控制系统以及智能网联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9)。汽车电控系统作为影响整车油耗、排放、驾驶性能和动力性能四个方面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其中油耗指标和排放指标为国家强制性要求,达不到规定指标就无法通过型式检验并申请公告,也就无法生产与销售。因此,电控技术的发展一直受到排放标准和油耗标准的决定性影响。本公司在汽油N1类EMS领域处于市场领先地位,在M1类交叉乘用车市场取得一定市场份额,开始逐步进入M2类市场;由于本公司GDI发动机EMS正在开发标定,尚未量产,本公司在主要使用GDI发动机的主流乘用车(轿车、SUV)市场份额较小。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电动化的技术发展路径,在持续不断向纯电动领域投入大量研发资源的同时,依靠公司现有客户建立的强大销售网络,积极推进公司电动化产品的落地。2022年1-6月,公司累计销售VCU19,377套。
要点五: 具有新车型的开发速度优势与车型后续特殊功能添加与改动便利优势 跨国EMS厂商一般将合资品牌整车厂或一线自主品牌整车厂作为优先保障客户。本公司将自主品牌整车厂作为优先保障客户,对自主品牌重要客户需要快速推向市场的新车型,公司采用多人多车同时进行多模块平行标定的方式,大幅度缩减了标定时间。跨国EMS厂商标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需要修改控制程序时花费的时间往往比较长。本公司程序开发和标定均属于紧密合作的部门,研发部门能实时对标定工作进行指导,标定技术人员能随时对控制程序提出修改意见,标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很快得以解决。对中国自主品牌整车厂而言,上述两点导致本公司在新车型的开发速度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从而帮助整车厂商在开发新车型时快速抢占市场先机。国内自主品牌新车型投放市场后往往会根据市场反馈来增加一些新的功能或者修改部分原先的设计参数。本公司可以根据客户产品的市场竞争情况随时为汽车提供参数改动或者个性化的控制功能定制,如汽车防盗、发动机一键启动、行驶自动落锁等,增加新车型的卖点和增强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灵活性。
要点六: 技术服务优势 一款新研发的发动机出现故障,整车厂有时候很难区分是发动机本体的问题还是电子控制系统的问题,如果EMS厂商要求整车厂首先排除发动机本体的问题将会大大增加整车厂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本公司利用研发部门参与客户服务的优势,可以在整车厂没有或无法排除发动机本体故障的情况下,去诊断故障是否为EMS方面存在的问题所致,甚至可以帮助整车厂去确定发动机本体的具体故障原因。
要点七: 快捷响应及服务优势 汽车动力电子控制系统是汽车核心和关键的组成部分,一旦有问题,通常影响到用户的使用感受和汽车厂商的品牌形象,因此与整车厂商的配合以及快捷的响应和服务显得尤为关键。公司作为本土企业,决策高效,接近客户并派驻厂工程师,保证了第一时间及时响应;其次,公司所有研发部门在一起办公,有问题时可以集中讨论解决,不存在时间和地域上的隔离,也不存在沟通交流的障碍,更不存在技术的封锁,从而可以快速提供问题的解决方案,为提升客户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提供了保障。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九: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要点十一: 获得政府补助 2023年2月18日公司对外公告,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菱电电控”)于2023年2月17日收到政府补助款933.3万元(未经审计),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已经实际收到相关款项。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政府补助类型。上述实际获得的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3年度资产与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