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自科技(688737)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化学制品 四川板块 专精特新 融资融券 预亏预减 储能 固态电池 尾气治理 氢能源 燃料电池 西部大开发 节能环保

要点二: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环保催化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环保催化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我国移动污染源(机动车、非道路机械、船舶等)尾气处理催化剂领域的少数主要国产厂商之一,同时积极推进其氢燃料电池电催化剂、固态氧化物燃料电池等新能源产品的研发及量产落地。

要点四: 环保催化剂行业 近年来,随着我国产业结构不断升级和环保要求日益提高,我国在环保催化剂领域进行了大量投入,但由于我国对环保催化剂的研究工作起步相对较晚,我国在新型先进环保催化剂的研发、生产和应用等方面较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仍存在一定差距,许多先进材料和高性能催化剂生产技术被跨国公司长期垄断。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中,机动车尾气、工业废气净化用催化材料等环保催化材料被列为重点应用领域急需的关键战略新材料。

要点五: 技术优势 环保催化剂的技术壁垒极高,环保催化剂厂商需要掌握贵金属催化材料、稀土催化材料、氧化铝催化材料等多种催化材料技术和先进的催化剂涂覆技术,并且能够基于对底层催化材料的深度研究,持续进行技术、产品的升级研发以应对日益严苛的环保要求和下游发动机厂、整车厂的降本需求。经过近17年的技术积累,公司掌握了高性能稀土储氧材料技术、耐高温高比表面材料技术、贵金属高分散高稳定技术和先进涂覆技术等诸多环保催化剂从配方到工艺的全套核心技术,突破外资催化剂巨头的技术垄断,开发出满足国六排放标准的新一代尾气处理催化剂。

要点六: 产品组合优势 公司基于下游行业的发展情况和公司资金实力,在继续发挥重型商用车尾气处理催化剂行业技术优势的同时,依靠完全自主可控的汽车催化剂关键核心底层技术,公司产品已经向轻型商用车和乘用车市场进行延伸,开始在机动车后处理领域逐步实现国产化替代,公司产品组合优势进一步显现。基于催化材料方面的长期技术积累,公司积极探索其催化技术在氢燃料电池关键材料领域的应用,氢燃料电池用铂碳催化剂已实现公斤级批量生产能力;公司参与的“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抗中毒车用燃料电池催化剂的合成技术与批量制备”的合金催化剂的开发也将在2022年底前形成百克级中试生产能力,2023年形成公斤级的批量生产能力,同时公司将完成固态氧化物燃料电池(SOFC)单电池中试生产线的建设。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在新能源汽车的布局,公司与电子科技大学吴孟强教授团队合作开展固态电池及其核心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技术开发,相关中试线计划于2022年底前完成建设,2023年6月底前进行试产并进行样品验证。综上所述,公司基于其底层核心技术的延伸与开发,全面布局各燃料类型下的国六标准催化剂。随着各燃料车型国六排放标准的相继实施及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公司产品组合优势将逐步显现。

要点七: 客户优势 由于不同发动机排放的污染物具体组成成分各有不同,因此其尾气处理催化剂的具体配方亦有所不同,下游发动机厂的每一款产品均需要与催化剂厂商进行合作研发以确定最终的催化剂配方,并进行环保公告。因此,发动机厂更换催化剂供应商的风险和评估测试成本较高,其与尾气处理催化剂厂商的合作较为稳定,一般会与选定的供应商进行长期合作,且由于发动机厂需要不断降低其产品成本,因此往往会与选定的尾气处理催化剂厂商持续进行合作研发,公司下游客户具有较强的粘性,公司具有显著的客户优势。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九: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要点十一: 获得政府补助 2022年12月16日公司对外公告,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自科技”)2022 年 11 月 18 日至 12 月 15 日收到政府补助合计人民币2,440,000.00元,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公司已确认补助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获得的政府补助预计将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情况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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