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通用设备 浙江板块 预亏预减 一带一路
要点二: 经营范围 机电产品制造,加工;机电配件批发,零售;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自用产品的进口业务(法律禁止的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方可经营)
要点三: 物料输送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公司主营业务为物料输送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是国内先进的物料输送设备制造商之一。成立以来,公司深耕垂直物料输送设备制造行业,经过20多年的稳步发展,在技术研发、产品设计、生产制造以及综合服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口碑。
要点四: 输送设备制造业 和泰机电的主营业务为物料输送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的行业分类为通用设备制造业(C34);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主营业务属于“C34通用设备制造业”大类下的“C343物料搬运设备制造”,细分为“C3434连续搬运设备制造”下的“输送机械”,具体属于输送设备制造业。
要点五: 产品质量优势 近年来,公司致力于攻克链条性能瓶颈,逐步掌握了“防磨损熟料输送链条技术”、“防磨损矿渣输送链技术”、“输送链密封技术”、“链条链板设备自主设计技术”等关键技术,公司链条产品可适应腐蚀、磨损严重的恶劣环境,产品使用寿命达到2-3年,减少客户维修、更换链带来的费用和停工损失。在质量控制方面,公司将关键技术节点的检测程序融入生产工艺过程,实现产品生产、检测的无缝衔接。具体检测方法包括超声波检测、磁粉检测、渗透检测、电磁感应探伤等,配置了长度精准测量仪、链条预拉机试验机、链条破断试验机、光谱仪等一系列检测设备,建立了从原材料采购、生产管理到售后服务的全方位质量管控体系。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及服务,陆续通过ISO9001:2015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0012:2003国际测量管理体系认证。长期稳定的质量使得“和泰”品牌在行业内享有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为公司国内外市场业务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要点六: 市场拓展与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设立后长期深耕水泥物料输送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销售服务网络。经过多年的市场开发和品牌培养,发行人与中国建材、华润水泥、海螺水泥、金隅集团(冀东水泥)、山水集团、华新水泥、红狮集团等国内水泥建材行业的主要企业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报告期末,参考申银万国行业分类,发行人已为18家A股水泥制造业上市公司中的15家提供了配套产品。优质的客户资源有助于发行人提升品牌定位,避免中低端市场低价竞争,提升产品附加值。大型水泥生产集团产能置换及大型技改的需求频发,发行人通过拜访客户,可提前了解客户需求,把握产线更换的周期性商业机会。此外,公司凭借在国内优质的客户资源及业绩,为海内外市场开拓打下了良好的根基。
要点七: 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拥有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研发人员70名,研发团队拥有多年行业经验,理论及研发能力优异,能够较快地实现理论研究到实际应用的转化,就客户设计需求快速反馈,最大限度地在交货期内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取得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72项,外观设计2项。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徐青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作出以下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长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果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如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对锁定期限的要求高于上述承诺的,本人承诺按照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延长锁定期。”
要点九: 年产300万节大节距输送设备链条智能制造项目等3个项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年产300万节大节距输送设备链条智能制造项目、卸船提升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提升设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董事会的充分论证,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1,616.6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在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暂时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未达到上述项目计划投入金额,则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超过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出部分资金经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草案)》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的相关规定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