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能源(001286)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电力行业 陕西板块 深股通 中证500 融资融券 深成500 超超临界发电 国企改革 西部大开发

要点二: 经营范围 对煤矿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对矿区铁路、公路及基础设施进行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煤炭洗选及加工;煤炭的销售与贸易;开展矿山机电产品、成套设备、仪器仪表的批发和零售;电力资源的开发、投资、运营和管理;电力生产及销售;电力(能源)综合利用研发、咨询、服务;电力系统、机务、电气设备的安装检修、试验、机械加工、技术服务;城市固废物及生物质发电利用;热力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电力和煤炭生产 公司是以电力和煤炭生产为主业的大型能源类企业,是国务院国资委确定的第一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双百企业”。公司主营业务为火力发电、煤炭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电力、热力和煤炭。公司依托陕西及西北煤炭资源优势,致力于煤炭清洁高效绿色开采,实施煤电一体化战略,并开展热电联产及综合利用业务,打造国内一流能源企业。

要点四: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业务板块收入高于煤炭业务收入,因此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代码D44);公司煤炭生产销售业务属于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代码B06)。

要点五: 区域优势 公司所属清水川煤电项目和赵石畔煤电项目位于陕北煤电基地,处在榆横、陕北等电力外送通道,是煤电一体化坑口电站;商洛发电为陕西南部电网的电源支撑点,渭河发电为关中北环线电源支撑点。凉水井煤矿位于陕北煤炭基地榆神矿区,204省道、榆神高速从矿区南侧通过,同时配建了火车集装站,交通运输便利;园子沟煤矿位于宝鸡市麟游县两亭镇,属于黄陇煤炭基地永陇矿区,由306省道经崔木至永寿与312国道及福(州)-银(川)高速公路相接,正在建设火车装车线连接宝鸡等地,项目投产后可服务“关中—天水”经济带用煤,同时可通过皮带就近为麟北发电提供燃煤。公司所属项目均依托资源优势,通过推进煤炭资源转化,为实现能源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要点六: 拥有较丰富的煤炭资源储备 公司是陕西省煤炭资源电力转化的龙头企业。截至2022年末,公司下属煤矿拥有煤炭保有资源量合计约41.64亿吨;拥有核定煤炭产能为3,000万吨/年,其中,已投产产能为2,200万吨/年,在建产能为800万吨/年;另外,设计能力为400万吨/年的丈八煤矿项目正在办理核准。公司煤炭资源储备和生产能力位居陕西省前列,可满足公司煤电一体化发展的资源需求。随着煤炭行业供给侧改革的持续推进,公司现有优质资源的稀缺性将进一步凸显。

要点七: 煤电一体化布局优势 煤电一体化是煤、电两个产业的优势互补,特别是煤电一体化坑口电站,通过产业协同、资源共享、就地转化,不仅减轻煤炭外销压力,降低煤炭运输成本,减少煤炭运输造成的污染,而且还降低了生产能耗和发电成本,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符合我国煤电产业发展的导向。公司下属清水川能源、赵石畔煤电、麟北发电均配套有煤矿,是典型的煤电一体化坑口电站,吉木萨尔电厂处于新疆煤炭资源富集区,具有坑口电站优势。整体看,公司电力装机和煤炭生产可实现总量平衡。由此,可有效平滑煤炭价格波动带来的发电成本影响,稳定公司业绩。同时,公司较强的电煤成本控制能力,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发行人控股股东陕投集团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如下:1.本公司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委托他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接受他人委托或委托他人持有股份。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2.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截至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3.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发行人上市后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按照有关规定相应调整。

要点九: 清水川能源电厂三期项目( 2×1,000MW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75,00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2021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2年9月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和拟使用募集资金规模进行了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清水川能源电厂三期项目( 2×1,000MW )、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可以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进行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置换先期投入资金及支付项目建设剩余款项。若本次股票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超过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规模,超过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运营资金。若本次股票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经营收益及现金流、银行贷款,以及发行债券等方式自筹资金予以解决。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清水川能源电厂三期项目的动态投资金额为75.64亿元,与《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府谷清水川煤电一体化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陕发改能电力﹝2020﹞264号)中批复的动态投资金额约70.40亿元存在差异,差异金额约5.24亿元,差异原因主要系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不同时点编制的项目可研报告和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投资金额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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